[疏]《鄉射禮》第五。鄭《目錄》雲:“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之禮。謂之鄉者,州,鄉之屬,鄉大夫或在焉,不改其禮。射禮於五禮屬嘉禮。

《大戴》十一,《小戴》及《別錄》皆第五。”釋曰:鄭雲“州長春秋以禮會人,而射於州序”者,《周禮-地官-州長職》文也,鄭引之者,證此鄉射是州長射法。

雲“謂之鄉”者,欲見州長射,得名《鄉射》之意。

雲“州,鄉之屬”者,《周禮-大司徒職》雲:“五州為鄉。”是州屬鄉,故雲州鄉之屬。

雲“鄉大夫或在焉”者,一鄉管五州,鄉大夫或宅居一州之內,則鄭注《禮記》雲“或則鄉之所居州黨,而鄉大夫來臨此射禮”,是為鄉大夫在焉,則名《鄉射》。又鄉大夫三年大比,興賢者能者訖,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亦行此州長射禮以詢之,亦是鄉大夫在焉,故名為《鄉射》。

雲“不改其禮”者,雖鄉大夫在,其禮仍依州長射禮,故雲不改其禮。案經鄉大夫射於庠,雲堂則由楹外,又雲堂則物當楣,又雲大夫用兕中,其禮與士射於序別,而雲不改者,《大射》鄉大夫、士射,先行鄉飲酒禮,及未旅而射,為不改其實,亦有少異也。鄭雲“射禮於五禮屬嘉禮”者,案《周禮-大宗伯》雲:“以嘉禮親萬民。”下有“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故知屬嘉禮也。

鄉射之禮。主人戒賓。賓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乃請。主人,州長也。鄉大夫若在焉,則稱鄉大夫也。戒猶警也,語也。出迎,出門也。請,告也。告賓以射事,不言拜辱,此為習民以禮樂,不主為賓己也。不謀賓者時,不獻賢能,事輕也。今郡國行此禮以季春。

《周禮》鄉老及鄉大夫,三年正月獻賢能之書於王,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詢眾庶。諸侯之鄉大夫既貢士於其君,亦用此禮射而詣眾庶乎?

[疏]“鄉射”至“乃請”。釋曰:自此至“無介”,論州長將射,先戒賓之事。案大射前三日,宰夫戒宰及司馬,又射前一日,樂人宿縣。此不言日數,則戒賓與射同日矣,禮同鄉飲酒也。以其鄉射先行鄉飲酒,鄉飲酒戒賓與飲酒同日,知此《鄉射》戒賓,與射亦同日也。注“主人”至“庶乎”。釋曰:案鄉大夫是諸侯鄉大夫,則此州長亦諸侯之州長,以士為之。是以經雲:“釋獲者執鹿中。”記雲“士鹿中”,是皆為此州長射而言,是諸侯州長可知。若天子州長,中大夫為之,若然,記雲“大夫兕中”者,為鄉大夫詢眾庶而言也。

雲“鄉大夫若在焉,則稱鄉大夫也”者,謂大夫來臨禮之時,州長戒賓不自稱,稱鄉大夫以戒賓也。

雲“出迎,出門也”者,謂出序之學門,亦如鄉飲酒出庠門,皆有一門,入門即至堂耳。

雲“不言拜辱者,此為習民以禮樂,不主為賓己也”者,對鄉飲酒主人戒賓,賓拜辱者,彼為賓也,非為習民以禮樂故也。

雲“不謀賓者時,不獻賢能,事輕也”者,還決鄉飲酒獻賢能,故須就先生而謀賓、介,禮重,對此不獻賢能為輕,故不謀賓也。

雲“今郡國行此禮以季春”者,漢時雖無諸侯國,而置郡為守,其王之子弟猶名國,其君曰相,故鄭注《禮記》雲“如今從大守相臨之禮”是也。引之者,證時節與周異也。

雲“《周禮》”至“眾庶”,皆《周禮-鄉大夫職》文。引之者,證此鄉射中兼有鄉大夫行射禮,故有射於堂及兕中之事。

雲“五物”者,案彼雲:“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興舞。”鄭注雲“和載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無射禮,因田獵分禽則有主皮。主皮者,張皮射之,無侯也。主皮、和容、興舞,則六藝之射與禮樂與?當射之時,民必觀焉,因詢之也”是也。鄭雲和載六德者,和是六德之下,六德大,故舉下以載上也。容為孝者,人有孝行則性行含容,故以孝為容。孝是六行中之大,故舉上以包下,故雲容包六行也。

雲主皮六藝之射者,但六藝中,射總言諸射,不專據主皮。但三物教萬民,射唯有主皮,此詢眾庶,不兼士已上,故以主皮為六藝之射。以和容為禮者,禮之用,和為貴。又行禮有容儀,是以漢時謂禮為容,故以禮為和容也。以樂為興舞者,為樂必興舞,故興舞以表樂也。若然,六德與六行在身所有,故可舉少以兼多,六藝施於外,非獨身所行,不可舉一以包六。但六者之中,禦與書、數三者,於施化民為緩,故特舉禮、樂與射而言之。鄭以主皮、和容、興舞,非射及禮樂之正名,故雲“乎”以疑也。

賓禮辭,許。主人再拜,賓答再拜。主人退,賓送,再拜。退,還射宮,省錄射事。

[疏]注“退還”至“射事”。釋曰:射宮者,鄉庠、州序是也。知“省錄射事”者,即下文雲“乃張侯”之等是也。下言飲酒之事,知不為飲酒事者,以飲酒者止為射事,故以射為主也。

無介。雖先飲酒,主於射也,其序賓之禮略。

[疏]“無介”。注“雖先”至“禮略”。釋曰:鄭雲“雖先飲酒”者,自此已下,先言飲酒,獻後乃射,以是《禮記-射義》雲“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是也。但《鄉飲酒》之禮有介一人以輔賓,此無介者,主於射,序賓之禮略,故無介以輔賓也。

乃席賓,南麵,東上。不言於戶牖之閒者,此射於序。

[疏]“乃席”至“東上”。注“不言”至“於序”。釋曰:自此以下至“羹定”,論將射,預前設席位、尊罍、樂懸及張侯之事也。

雲“不言於戶牖之閒”者,此射於序者,決鄉飲酒在庠,以其序無室,庠有室,此據州長射於序,以其無室、無戶牖,設席亦當戶牖之處耳。言“東上”,亦主人在東,故席端在東,不得以《曲禮》“席南向北向,西方為上”,因陰陽解之也。

眾賓之席繼而西。言繼者,甫欲習眾庶,未有所殊別。

[疏]“眾賓”至“而西”。注“言繼”至“殊別”。釋曰:甫,始也。言始欲習眾庶,未有所殊別,此決《鄉飲酒》三賓之席不屬殊別,彼有德之人,故各自特,不繼,有所殊別。

席主人於阼階上,西麵。阼階,東階。

尊於賓席之東,兩壺,斯禁。左玄酒,皆加勺。篚在其南,東肆。斯禁,禁切地無足者也。設尊者北麵,西曰左,尚之也。肆,陳也。

[疏]“尊於”至“東肆”。注“斯禁”至“陳也”。釋曰:雲“斯禁,禁切地無足者也”者,案州長是士,應言禁製,不言者,其中兼有卿、大夫禮,故舉大夫斯禁,與《鄉飲酒》同。

雲“設尊者北麵,西曰左,尚之也”者,經雲“左玄酒”,據人設尊,北麵,故以西為左。若據酒,則以南麵為正,地道尊右,以西為右,玄酒在右,故雲尚之。若然,雲左,據設尊,又雲尚之,據酒尊也。

設洗於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榮,屋異也。

縣於洗東北,西麵。此縣謂磬也。縣於東方,辟射位也。但縣磬者,半天子之士,無鍾。

[疏]注“此縣”至“無鍾”。釋曰:雲“此縣謂磬也”者,對《大射》縣鍾、磬、鎛具有也。

雲“縣於東方,辟射位也”者,此言決《鄉飲酒》無射事,縣於階閒也。

雲“但縣磬者,半天子之士,無鍾”者,案《周禮-小胥職》雲:“半為堵,全為肆。”鄭雲:“鍾磬者,編縣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鍾一堵、磬一堵謂之肆。半之者,謂諸侯之卿、大夫、士也,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天子之卿、大夫判縣者,東西各有鍾磬為肆。諸侯之卿、大夫判縣者,分一肆於兩廂,東縣磬,西縣鍾。若天子之士特縣者,直東廂有鍾磬,二虡為一肆,諸侯之士分取磬而已。縣於東方為特縣,故雲無鍾,對大夫及天子士有鍾。若然,此既兼鄉大夫詢眾庶,當為判縣,宜有鍾,而總雲無鍾者,方以禮樂化民,雖大夫亦同士特縣也。若《鄉飲酒》方賓鄉人之賢者,從士禮也。其天子諸侯鍾、磬、鎛具,卿、大夫、天子士已下亦無鎛。知者,以其諸侯卿、大夫、士半天子卿、大夫、士,若有鎛,添鍾、磬為三,半不得,故知卿大夫已下皆無鎛也。

乃張侯,下綱不及地武。侯,謂所射布也。綱,持舌繩也。武,跡也。中人之跡尺二寸。侯象人,綱即其足也,是以取數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