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後________日內書麵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麵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天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出具的書麵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有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製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製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牆麵保修月;

2.地麵保修月;

3.頂棚保修月;

4.門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氣保修月;

8.煤氣保修月;

9.電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11.保修月;

12.保修月;

13.保修月;

14.保修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使用。

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麵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

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語種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麵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由甲方向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於________簽於________

附件一:

房屋平麵圖(略)

附件二:

裝飾、設備標準

1.外牆:

2.內牆:

3.頂棚:

4.地麵: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台:

9.電梯:

10.其他:

此合同示範文本為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6月29日聯合公布。

商品房購銷合同說明:

1.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合同所稱現房是指已經過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

2.本合同所稱現房是指已經過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批得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預售商品房是指尚處於建設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合同第一條,必須填明土地使用權是以出讓方式還是以劃撥方式取得。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填原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轉讓中已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則應填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5.本合同第二條、第四條所稱實得建築麵積是指與商品房購買方獨立使用的空間相應的房屋建築麵積,其共用牆從牆體中線計算,非共用牆從牆體外側計算。

6.()中內容為並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7.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時約定,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8.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有權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物業管理規定。

9.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