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失落的文明(五)(1 / 2)

印加文明:

南美洲古代印第安人文明。印加為其最高統治者的尊號,意為太陽之子。15世紀起勢力強盛,極盛時期的疆界以今秘魯和玻利維亞為中心,北抵哥倫比亞和厄瓜多爾,南達智利中部和阿根廷北部,首都在秘魯南部的庫斯科。16世紀初由於內亂日趨衰落,1532年被西班牙殖民者滅亡。

印加文明與瑪雅文明、阿茲特克文明並稱為“印第安三大古老文明”。具有殖民征服者和印加帝國王室成員雙重身份的印卡。加西拉索。德拉維加,對16、17世紀西班牙征服南美洲印第安文明的過程有著獨特的關照視角,並始終保持著對這場新舊文明衝突的矛盾立場。

印加文明是在南美洲西部、中安第斯山區發展起來的又一著名的印第安古代文明。它的影響範圍北起哥倫比亞南部的安卡斯馬約河、南到智利中部的馬烏萊河,全長4800公裏,東西最寬處500公裏,總麵積達90多萬平方公裏,人口超過1000萬。大體說來,它包括了現今厄瓜多爾山區、秘魯山區部分,玻利維亞高原地區、半個智利和阿根廷西北部地區。

印加文明是因印加人統一中安第斯山區,建立印加帝國而得名的。印加人原是生活在的的喀喀湖中的一個部落,10世紀以後,他們逐步北遷,一路征戰,於1243年來到現今庫斯科,在瓦納卡裏山上紮下營寨。據印加人的傳說,此時他們的首領是曼科.卡帕克。從曼科.卡帕克起,到1532年印加人的末代首領阿塔瓦爾帕被西班牙征服者皮薩羅殺害,印加國大約經曆了整整3個世紀的發展過程,其間共傳12世、13王。

印加國本名叫“塔萬廷蘇龍”,意為四方之地,首都是庫斯科。全國按方位分為四大行政區,名叫:“蘇龍”,它們是:西北方位叫欽查蘇龍,包括厄瓜多爾、秘魯北部和中部;西南方位叫庫蒂蘇龍,包括秘魯南部和智利北部;東北方位叫安蒂蘇龍,包括東部森林和烏卡亞利河一帶;東南方位叫科亞蘇龍,麵積最大,包括現今玻利維亞大部國土,阿根廷西北山區和半個智利。

“印加”一詞的本來含義是“首領”或“大王”的意思,是塔萬廷蘇龍的最高統治者。西班牙人到來後,簡單地以“印加”一詞指稱這個國家及其居民,至今已是約定俗成了。

印加帝國享有“美洲的羅馬”之稱,它以有一套完整的國家體係而聞名於世。印加國是一個奴隸製國家,奴隸主階級包括印加王、王室貴族、高級官吏和祭司。他們不從事生產勞動,過著奢侈的生活。印加王被稱為太陽之子,神的化身,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獨攬國家一切政治、軍事和宗教大權。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印加王建立了以中央集權為中心的政治製度,他以斯科為中心,通過各級官吏,牢牢地控製著全國。除了政權機構外,印加奴隸主還擁有一支20萬人的訓練有素的常備軍隊,用其對外擴張,對內鎮壓反叛力量。印加帝國還建立了嚴厲的司法製度,用來維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印加王還采取了一些文化和經濟措施。例如,對於那些剛被征服的地區,強行推廣克丘亞語。再者,在全國大興道路和釋站建躍以庫斯科為中心,修建了條條道路通京城的交通網,以利於對邊遠地區的控製。

印加人原為印第安人中克丘亞人的一支,居住在秘魯南部高原,以狩獵為生。據傳其最早的統治者曼科.卡帕克於公元1000年左右(一說為1200年)率領部落從的的喀喀湖地區向北遷移,最後定居於庫斯科地區,並以此為中心,逐漸向外擴張,占領整個庫斯科河穀。傳說印加在亡國前共曆12個統治者,15世紀初第八代王維拉科查(?~1437在位)時,印加人的勢力在安第斯山地區逐漸強大。第九代王帕查庫蒂(1438~1471在位)征服秘魯高原的大部 。其子托帕.印加.尤潘基(1471~1493在位)征服奇穆文化地區(今厄瓜多爾),後又擴張到秘魯南部沿海地區。十一代王瓦伊納.卡帕克(1493~1525在位)時 ,印加人征服整個安第斯地區,建立起強盛的國家,在他的統治下,帝國達到頂峰。1531年,瓦伊納.卡帕克死後,長子瓦斯卡爾與異母弟阿塔瓦爾帕為爭奪王位而發生內戰,雙方傷亡極大, 加之瘟疫流行,國家元氣大傷。1532年,西班牙殖民主義者F。皮薩羅侵入印加帝國,誘捕並處死國王阿塔瓦爾帕,立曼科.卡帕克二世為印加王。次年11月 ,占領首都庫斯科。1536年,曼科.卡帕克二世發動反對西班牙人的起義,1537年被鎮壓。但其他起義者的反侵略鬥爭一直延續到1572年,至此印加帝國遂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