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慎矜,乃隋皇族一脈,隋煬帝楊廣的玄孫,因“沉毅有材幹”充太府出納,頗以政能知名。李林甫覺得此人可用,破格將他擢升,並有意讓他取代太子集團中的韋堅。韋堅是太子妃的哥哥,他有個姐姐是睿宗第五子也就是玄宗五弟薛王李隆業(後贈惠宣太子)的妃子。就是說,韋堅的姐妹分別嫁給了肅宗李亨和他的叔叔為妻。
天寶五載(746)正月十五日元宵之夜,風清月朗,太子亨出遊,在市井之中與韋堅相見。之後韋堅又匆匆與皇甫惟明相約夜遊,一同前往位於城內崇仁坊中的景龍道觀。以二人太子妃兄與邊鎮節帥的身份,夜間相約,私相往來,勢必會給宰相李林甫以可乘之機。果然,這一次極秘密的行動沒有逃出李林甫的暗中監視。李林甫立即要禦史中丞楊慎矜寫成報告,以韋堅乃皇親國戚,不應與邊將“狎昵”為由對韋堅提出彈劾。李林甫則向玄宗奏稱他們結謀,“欲共立太子”,玄宗得奏,毫不猶豫地下詔進行審訊。李林甫得旨,遂指使手下羅織罪狀,想把太子牽扯進來。玄宗雖然也懷疑韋堅與皇甫惟明有構謀之心,卻不想輕易涉及太子,“三庶之禍”的教訓太深刻了。玄宗不想把韋堅案擴大化,要求立即結案,遂給韋堅定了“幹進不已”的罪名,將他由刑部尚書貶為縉雲郡(今屬浙江)太守,皇甫惟明則以“離間君臣”的罪名,解除河西、隴右節度使的職務,貶為播川郡(治今貴州遵義)太守,並籍沒其家。這一處理,隻是限於懲治韋堅、皇甫惟明的個人過失,並未有任何針對太子亨之處。皇甫惟明的兵權則移交給朔方、河東兩道節度使王忠嗣。王忠嗣與太子亨關係親密,朝廷上人人皆知。這一結果,太子亨有驚無險,李林甫也無奈何。
然而,事態逆轉,平地驚雷,一下子把太子亨推到了危險的境地。原來,韋堅被貶之後,他的弟弟將作少匠韋蘭、兵部員外郎韋芝上疏替他鳴冤叫屈,二人為了達到目的,還引太子亨作證,誰知這樣一來,招致玄宗龍顏震怒。事情一下變得複雜起來。太子亨見狀,極感恐懼,為了逃脫自己與韋堅兄弟之間的幹係,立即上表替自己辯解,並以與韋妃“情義不睦”為由,請求父皇準許他們離婚,以表明“不以親廢法”。玄宗著意對太子亨加以慰撫,聽任他與韋氏離婚,斷絕了關係。太子亨的謹慎確實使他度過了這場政治危機,隻是共同生活多年的韋妃不得不從此削發為尼,在禁中的佛寺之中做了永成陌路的出家人。李林甫對韋堅一案大加株連,不依不饒,牢獄為滿,被逼死者甚多。一直到天寶十一載(752)李林甫死後,此事方才停止。
天寶五載(746)年底,太子之杜良娣(地位低於太子妃的姬妾,秩正三品)的父親杜有鄰惹上了官司,這又是一起政治案件。杜有鄰時任讚善大夫,是太子東宮官屬。告發杜有鄰的不是別人,而是他的另一位女婿、左驍衛兵曹柳積。柳積之妻是杜良娣的姐姐。柳積生性狂疏,喜好功名,善交結豪傑。自淄川(今屬山東)太守裴敦複薦之於北海(治所在今山東濰坊)太守李邕,柳積就與李邕打成一片,成為至交。李邕性喜豪侈,不拘小節,任職期間縱求財貨,馳獵自恣,多次因貪汙被人告發,屢遭貶斥,但才藝出眾,人人望其風采,尤其他擅作碑頌、精於書法,人們往往手持金帛,求取他的書法和文章。
柳積狀告杜有鄰的罪名是“亡稱圖讖,交構東宮,指斥乘輿”,由於案情重大,直接由宰相李林甫負責委派人員審訊。柳積告發嶽父杜有鄰,緣由是他與妻族不協,想陷害妻子的家人,誰知事情被李林甫揪住不放,將李邕、王曾等一批好友都牽扯進去。最後太子也被牽連進來,玄宗立即令京兆府會同禦史台官員審問。案情很快明朗,原來都是柳積搞鬼。但李林甫授意手下指使柳積誣告,先將案情擴大,又引李邕作證,使案情一下子擴大到地方官員,大有廢太子李亨於朝夕之勢。但玄宗仍舊態度謹慎,他對下級官員的告密未加寬貸,因柳積、杜有鄰等與皇室有親戚關係,特予免死,判杖決,貶往嶺南。但杖刑在執行中出入很大,杜有鄰、柳積均在重杖之下喪命,積屍大理寺,妻兒家小流徙遠方。由於牽連出李邕,李林甫特命人奉敕往北海將其決殺,李邕時年已70多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