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今天才想起這件事,如果在那三個爛人勒索我的時候我就想起來的話,司行風他也不會受這麼長時間的罪,唉……
我一屁股坐回凳子上,再度開口:“你給我把這些人名抄寫兩份,快點!”
片刻後,拿著抄好的兩份名單,我再次步入司行風的廂房。大夫已經來看過了,還開了些藥。此刻的他正躺在床上,整理後的儀容比之前要俊朗許多。他的雙手又被綁上了,嘴巴裏還塞著布,不能動、不能說話,隻有通過那雙美目發出仇恨的視線來射殺我。
我避開他的視線,努力壓製著自己的情緒,取出他嘴裏的布,平靜地對他說道:“我是來帶你走的。”說完,便命令老鴇安排人扶起他,隨我一同去狀元樓客棧。
但是我萬萬沒有想到,剛邁出這間廂房,迎麵卻是尋的一雙冰寒冷眸,他的身旁還站著同樣冷著一張臉的花清晨。花清晨的身邊站著一位姑娘,正是之前不小心撞到我的那位。我想起來了,花清晨住在瑞王府的時候,曾帶著這位姑娘在觀蓮亭玩鬧,難怪之前我覺得她這麼眼熟。
這真是戲劇性的一刻,麵前站的是尋,身後站的是尋的替身。真是造化弄人,誤會往往就是這麼造成的,百口莫辯。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出擷香閣的,隻記得尋在扯了一抹寒徹至骨的諷笑後,寒著一張臉轉身離去,沒有留下隻字片語。倒是身後的司行風一直在那兒狂笑不止,在我受不了他那笑聲的情況下,無奈地隻得將布再次塞回他的嘴中。
狀元樓客棧的客房內。司行風依舊被綁著躺在床上,嘴裏塞著布。
我坐在他麵前,麵無表情地對他說:“首先我要說的是,賣你進擷香閣的人不是我,賣你的人已經死了,信不信由你,如果她還活著,你一輩子都得待在那個地獄一樣的窯子裏;第二,這幾張紙,是這幾個月進過你房間人的名單,至於你想怎麼做,就要看你以後的本事了,今天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局麵,就是因為你輸給了錢和權;第三,雖然不是我賣了你,但是為了防止你找我報仇,你今晚仍然見不到你娘,明天一早我會安排人送你出城,在城外讓你和你娘會合;第四,為了防止你今晚做出什麼不理智的行為,我隻能說抱歉,仍要綁你一個晚上;最後,希望你從今往後每晚都能安心地睡個好覺。明天見。”
說完我要說的,我拽下他口中的布,替他蓋好被子,起身準備走人,司行風的聲音卻在身後冰冷地響起,“姓夏的,你以為你今日所做的和所說的,就能為你曾經犯下的惡行脫罪嗎?總有一天我會殺了你。”
我回頭望了一眼這個發誓要殺了我的男人,他讓我想起了白映彤,我對他笑了笑,“想殺我的話,等你有了自保的能力再說。”
出了狀元樓,沒想到已經過了子時。深秋的夜風竟是這般寒冷,一直吹進了我的骨頭裏。打著寒戰、頂著夜風,我向王府的方向走去。
夜涼如水,深秋時分更添蕭瑟。
我沒有回蓮軒,而是直接往離軒走去。眼前的離軒雖然一片漆黑,但是我肯定尋就在裏麵。心中的猜測是對的,因為我被梅花陣攔住了——他不想見我。
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心態有時候是很微妙的。誤會從一開始就是一直隻想著對方的千錯萬錯,從不說到不了解,再到胡思亂想,直到最後想歪,最終形成了誤會。
我不想讓誤會產生,所以黑暗中,對著離軒小二樓的方向,我大聲地呼喊著:“上官尋,我去擷香閣並不是去尋歡。若你已知道司行風的事情,不管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我都要說,那件事不是我做的。這件事說來話長,即使我說出來,你也不一定會相信,但是我可以對天發誓,那件事真的不是我做的。
“上官尋,有時候眼睛看到的未必就是事實的真相,耳朵聽到的也非事實之全部。如果現在你還能夠很冷靜很理智地去判斷,那麼就請你好好地回憶第一次在離軒裏,你曾經對我說的話。
“上官尋,我等你聽我的解釋。上官尋……嗚嗚嗚……”
在夜風中我站了很久,雨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又開始下了。在細雨中,我又靜靜地等了一會兒,讓我失望的是梅花陣始終未消失。
帶著受傷的心,我回到了蓮軒,淚一夜未幹。依照昨日的承諾,天微亮,我就讓青青雇了一輛馬車送司大娘先出城,約好了在城外的十裏坡等我。之後我雇了另外一輛馬車,又找到了兩個鏢師,護送司行風出城。由於和尋冷戰,心情很糟,又不想聽司行風一路嘰嘰歪歪的,我仍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無視於他的仇恨視線,我從懷中掏出準備好的一遝銀票,折好後塞進他的懷中,道:“這些銀票你收好,要是你不想要,扔了它、燒了它都隨你,反正也不是我的東西。過會兒到了十裏坡,你就可以和你娘相見了。還是那句話,我不是賣你的那個人,為了防止你誤報仇,我安排了兩個鏢師,會一直護送你和你娘回老家。祝你們一路順風。”
那些銀票是夏之洛那個錦盒裏剩下的所有家當,全部給他都嫌少,至於他接不接受那也是他的事了,反正我已是仁至義盡。做完這最後一件事,我便閉上了眼睛,等著快點到達目的地。
司大娘一見到司行風,就激動地抱著他痛哭起來。沒有給她開口罵我的機會,我便坐上馬車返城了。馬車上,我依舊聽到了司行風憤怒的聲音傳來,“夏之洛,我一定會殺了你,一定會!”
俗話說得好,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我也終於在現實中體會了一把,什麼叫做山雨欲來風滿樓。
我販賣會元、逼良為娼這件事,在整個京城沒用三天就傳遍了大街小巷,而且版本諸多。總而言之,我——金碧皇朝的瑞王妃,不僅犯了“七出”之條的第二條“淫”,還犯了《聖朝律》刑法中的“禁止惡意買賣人口”這一條,這兩條加起來就是罪無可恕。
這件事很快就驚動了皇帝。我原本還抱著希望,以為這件事會先由宗正令議親審理,再上報皇帝,而後便可得到從輕處置。沒想到直接來了個三級跳,由皇帝親自殿審。
當我被“請”至上華殿時,不由得笑了。三公九卿各路官員全部到齊了,當年審秦檜也不至於擺這麼大的排場吧?洛寶,你該放花炮大肆慶祝的,這可是自金碧皇朝開國以來,第一樁由皇帝親自殿審的案子,估計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
瞧他們一個個“正氣凜然”的假樣,切,我又沒販賣你們的妻妾兒女。一群哈巴狗,梅妃得勢時,恨不得天天跪著舔夏仲堂和我的腳指頭。
才收回在他們身上的視線,我便被人很用力地推倒跪在地上。該死的家夥,不知道對待女士要溫柔一些嗎?其實從知曉皇帝要親自審我,我就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看來是有人存心想借此機會讓我死。此刻的我就如同橫躺在肉砧上的豬一樣任人宰割,唯一能做的隻有雙手緊緊地攥著、牙齒狠狠地咬著,等待著受刑而已。
我抬頭凝望站在右前方的尋,從那夜後,我就沒有再見到他,而此刻在這上華殿中相見真是讓人心酸。從我進入殿內,他就沒用正眼瞧過我一眼,我不知道心死的感覺是什麼樣,但是我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感覺到有人注視著自己,我順著目光望過去,是上官謙,在他的眼中我看到了憐惜和不舍,我立刻回以一抹苦笑。同樣的,我在上官允和皇家馬德裏的眼中也看到了同情,但是他們的目光都不是我想看到的。
一聲尖銳的“皇上駕到”,又將我的魂拉了回來。
“夏之洛,你是向天借了膽子啊?半年前在花神祭晚宴上,上弦月的事,朕是看在夏愛卿和梅妃的麵子上,便饒了你,沒想到倒是朕姑息養奸了。平日裏你就專橫跋扈、為非作歹,沒想到你竟然心狠手辣地,連朕的會元都敢賣入歡場,你眼中還有沒有王法?還有沒有朕這個皇帝?你這個狗膽包天的東西,今日朕要是不重罰你,便是對不起這天下百姓了。宗正令魏居賢、刑部尚書單不群,根據我朝《聖朝律》應如何治她的罪?”
單不群以他那慣有的陰鶩目光看了我一眼,嘴角帶著一絲譏笑,走出隊列,“義正詞嚴”、“恭恭敬敬”、“一板一眼”地回答道:“回皇上,根據我朝《聖朝律》,瑞王妃觸犯了第一卷《名例》第四條‘大不敬,觸犯吾皇至尊無上的地位’;同時觸犯了第十一卷《科舉製》第三條‘任何人不得阻撓適齡生徒參加科舉’;第六卷《賊盜》第十四條‘禁止私自買賣人口’;第七卷《鬥訟》第五十七條‘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第九卷《婚嫁違律》‘七出’第二條‘淫’出。共計五條罪名,依法應先受鞭刑三十,再受流放之刑。”
仔細聽完單不群一口氣念下來的這一大串罪名,真是讓人嗤之以鼻,販賣人口也能定出這麼多條罪出來?鞭刑三十、流放?看著他的背影,我想到自從花神祭晚宴那一晚,他等這一刻似乎等了很久了,那麼錯綜複雜的律法居然說起來這麼溜,想必昨夜興奮得一晚沒睡好吧?
反正我現在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肉砧上的肉任人宰割,定罪吧,定吧,定得越多越好。受鞭刑、挨板子、坐牢,都是我老早就想到的,流放我倒是不曾想到。但是接下來魏老的回話,比單不群所說的流放之刑更令我感到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