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讀《新民晚報》轉載的《今晚報·被老鼠“逼死”的女人》一文,心頭戚戚。轉而去讀柏楊雜文,倦極,伏案假寐。忽見一自稱“無名鼠輩”者遞給我一份稿子曰:閣下乃引進《醜陋》的罪魁禍首之一,想必臭味相投。請將拙稿薦至報刊,以正視聽。語畢,露出鼠形,爬上我的腳背。嚇得我大叫一聲,無處可撲,頓時醒來,桌上儼然一稿在焉。讀之覺得滿紙鼠理,可供一哂,特抄錄於下。
我就是那隻被你們報紙上指責為逼死一位服務係統女勞模陳靜柔的老鼠。一看見報紙的標題《被老鼠“逼死”的女人》,我的肺都氣炸了。
我們老鼠確有不少讓人類討厭的毛病乃至禍害:在維護溫飽權的時候,有些事情做得過分了些,以至於造成了毀壞莊稼、啃爛衣物手稿之類擴大化的損失;但是,這同樣也是難免的。由於我們的衛生醫療條件差,往往發生鼠疫,給人類帶來比戰爭還要嚴重的傷害。你們曾有詩人寫過《鼠死行》說:“東死鼠,西死鼠,人見死鼠如見虎,鼠死不幾日,人死如圻堵。”最後詩人也死於鼠疫。為此,我深表遺憾;但是,首先我們也不想死!
我要聲明的是,你們常常故意誇大我們的罪過,減輕自己的過失,還從中撈到好處。你們古時那些管糧倉的官員所報的“鼠耗”,請他們捫心自問,到底有幾成是我們老鼠吃的?有幾成是他們偷偷賣掉的?我敢說,九成以上是管倉庫的官和他們的上司撈走了。都記在我們賬上,合理嗎?我們那裏前兩年發生過一件事:某棉紡廠搞滅鼠運動,恨不得把我們鼠族斬盡殺絕。我們當然也不會輕易就範,乖乖送死。後來,縣防疫站到廠裏檢查驗收,又抓到我們八隻同類,於是以滅鼠不力罪判該廠罰款八萬元。一隻老鼠一萬元,我們也沒料到竟有那麼高的自我價值。請你們講一句公道話,到底是我們禍害大還是防疫站可怕?我堅信,以滅鼠為招牌的防疫站實際上倒是希望我們多子多孫!
再說陳靜柔的死。那天我在賓館房間裏散步,陳靜柔正在很不情願地接待那位總想寫出一篇生動的勞模事跡的記者采訪。她不想出名,怕出名,她懂得人怕出名豬怕壯的道理。記者問一句,她吞吞吐吐答一句,真讓我替她著急。我想增加點熱鬧氣氛,悄悄爬到她的鞋上,開開玩笑。誰知此人膽小過鼠,大叫一聲,跌倒在記者懷裏。就那麼巧,這時又正好有人來叫陳靜柔聽電話。不管陳靜柔怎麼解釋,她跳下黃河也難洗清,終於隻好投湖自殺。
寫文章的先生,你竟說是我把她逼死的,良心何在?!
首先,你們人類如果遵守那種進房間先敲門的規矩,陳靜柔在記者懷裏場景就不會被第三者看見。
你們人類如果不是那麼多嘴多舌,尊重隱私權,又怎麼會不到半天全賓館都傳開了“特大新聞”?
你們如果不是總是從壞處想人,又怎麼會把這件事聯想到男女私情上頭去,甚至無影無蹤地渲染成兩人做愛被當場捉住?
你們如果不是患有紅眼病,看見別人當勞模就來氣,勞模“陳靜柔該丟多人”,怎麼會想得出給記者老婆打電話,讓她大鬧賓館,故意出陳靜柔的醜這種惡毒主意來?
還有那位陳靜柔的丈夫……
唉,算了,盡管你們當中也有不止一人寫過文章說進別人房間要先敲門,要尊重隱私權,但馬上被反駁說此乃資產階級洋人的臭規矩,又說紅眼病不是中國才有因此不值得大驚小怪故意醜化中國人等等。現在怎樣?在整個事件中,竟沒有一個人出來打抱不平而是全心全意地投入“窩裏鬥”。老實說,在我們鼠類中可不會發生這類醜事。老鼠是講究互助的。我們鼠類有一種“老鼠王”:整窩老鼠的尾巴從小就纏粘在一起,長大後互相牽扯,動彈不得。他們始終沒餓死,因為有別的老鼠弄些食物來救助這些難友。而你們人類呢?在這種情況下,別說救濟,還可能把對方吃掉:你們人類吃人肉是史書上也記錄有的!
這是不是醜陋:說“醜陋”是誣蔑?
愛鼠協會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