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不愉快的情緒

應當承認有些情緒的確是你不想體驗的。不管有沒有功能屬性,你可能不想再次忍受感到屈辱、寂寞、失望、無助、害怕、厭惡、遭拒絕或不值得的情緒。這些非常不愉快的情緒也許真的不值得再次體驗。下麵有一個方法可以幫助預防產生這類情緒。

我們談到預防不愉快的情緒再發生,不是說你不會再感覺到這些情緒。如果不想再去感覺到受屈辱、害怕或失望,那麼就必須付出代價,因為這些情緒是生活與人類的一部分。然而,也可以適當地預防這些情緒在“某些情況下”再次發生。

安麗感到受屈辱,因為在昨晚的宴會中,她的男朋友樸山喝醉了酒,而且還在朋友麵前嚴厲指責她。麵對樸山粗魯的行為,他們的朋友搖著頭並喃喃地說:“可憐的安麗。”有些人已經狂怒,也有感到無助的,有些人像在看好戲。但是對安麗來說,這個情況的確使她產生無法忍受的屈辱感覺。

“無法忍受”的安麗求助於專家。專家發現她經常對自己感到有責任,對於發生在身上的事加以拒絕。當然,她相信在創造生活經驗上自己扮演著一個重要角色,她認為隻要知道怎麼做,就可以避開那些生活經驗。我們同意她的說法,並且提供我們的方法。

首先,專家要安麗回想昨天從早到晚的事情。這時候她試著找出樸山行為的演變,了解發生了什麼事情,並建議她從數個觀點去看這個情況,包括她自己、樸山以及她的朋友。

從這個審查的結果她發現自己堅持要樸山參加這個宴會,盡管他已筋疲力盡而且因加班有些想睡,她知道他平常在很累的情況下不會喝酒,以免喝醉,但就在樸山不願意接受的時候,安麗已壓著他喝下第一杯酒,她快喝醉了,而且忽略了他,轉而與別人嬉鬧,對樸山來說,這種行為是輕浮的表現。現在安麗發現了受屈辱的來源。安麗不願忍受別人不好的對待,現在知道自己對樸山不好,她堅決不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然後安麗轉而去想她可以做些什麼事,於是做出三種假設,包括:“我可以體諒樸山的狀況,並單獨去參加這個宴會或幹脆不去;我可以不要強迫他喝酒;而且我可以與他有更多的交流,或在與其他人的來往中讓他加入。”

然後安麗依照專家的引導,思考她對以這三種方法反應,她的回答十分肯定。那晚樸山在宴會上的舉動對他是相當不尋常的,而且對自己的行為也感到非常內疚,就像安麗一樣,現在他知道他們在那個晚宴上互相苛待了對方。

知道想要去做某件事,所以下一步專家要安麗確定可以用她想要的方法來反應。在那些行為中,有哪一件事對她是困難的,她可以記住並尊重樸山的情緒,特別是對彼此的影響,借此確定她在未來相同的情況中可以作哪些事情。

但是她會嗎?那是安麗最後考慮的問題。對於沒有決心去實際做她想要做的,她仍然無法控製行為。但是安麗不願再受到像宴會上所遭受的屈辱,因此她再次發自內心大聲說是!她開始想像未來樸山對他們已經計劃的社交活動感到不耐煩,而以滿足她為自己設定的方式來反應。

安麗對她的情況與樸山的適當反應,正如我們所要描述的預防格式的結果。這個格式是從對他們自己的經驗完全負責、承認他的錯誤,然後更正他們的錯誤,以免在未來再犯同樣錯誤的人的行為中分流出來的。

我們發現進行這個過程自己人,可能體會到生活中最不愉快的情緒,但是他們經常在重新組織他們的行為之前,隻使用過一兩次,所以他們不需要在那些相同的情況中再去體驗。

也許出現這些不想要的情緒,最適當的方式是把這些情況視為一種“錯誤”,因此能借此改變行為或環境來做更正,這個更正將視你情緒的判斷而定。比如,在安麗的事例中,她認為屈辱是因為未注意樸山的情緒與需要所致,強迫他喝酒並且忽略了他。因此在她的行為中,需要去做的改正包括學習認識,並尊重樸山的情緒與需要,避免鼓勵他喝酒,並努力使他加入她的社交聚會中。

判斷什麼突然引起她的屈辱經驗時,安麗發現樸山侮辱了每個人,而不是隻有她一個,當他疲倦且喝醉時,是一個特殊的情況,這也引導她做了不同的更正,以避免自己再受到相同侮辱。安麗決定當樸山喝醉時,不要在他的身旁出現。

假設安麗判斷的結果是知道樸山侮辱了每一個人,包括她在內。安麗會得出這樣的結論,隻要她不在他的身邊,樸山就不會羞辱她。需要更正的錯誤就是“她與樸山在一起”,以避免遭到羞辱。

有時候你體驗到的害怕情緒並不是行為的結果。就像在某個情況中你可能接受了一份邀請但結果卻不愉快,安麗與一個一有機會就羞辱人的人在一起,就像愚蠢地讓自己置身於羞辱的情景中的。

注意專家對安麗所做的,不包括“改變樸山”。因為要改變別人時,最好是你有相關的控製力。如果你渴望的結果是去確定不再忍受一種特別情緒的反應,而這必須靠他人有某種超乎尋常的方法達到,很可能無法達到你的目的。比如,安麗改變她的反應,而不是試著改變樸山。而當安麗改變時,樸山也變了,但他的改變不是為了安麗的結果。除非別人也有這個認識與渴望,要以你想要的方法去改變,否則想要他們去做,或你希望他們做的時候去做是不一樣的。因此,你所做的改變最好是在改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