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燒傷早期處理程序(一)(1 / 1)

凡I度燒傷麵積成人超過10%,兒童超過5%或伴有I度燒傷、吸入性損傷、特殊部位(如頭麵、手等)燒傷和特殊原因(電、化學物品)燒傷,均須住院治療。

一、早期處理程序

詳細詢問病史。現病史應包括受傷時間、現場環境、燒傷原因、致傷因素、接觸時間和急救措施等。了解受傷史對診斷及早期處理有重要意義,如電燒傷時電弧損傷還是直接接觸電源、電壓的高低;熱擠壓傷時機器溫度、受壓時間、壓力強度;化學燒傷時酸堿濃度、藥品毒性等。此外,還須了解既往史,如精神病史、癲癇發作史、藥物過敏史及重要髒器的器質性和功能性病變等。

進行衛生處理。脫去燒焦或汙染的衣服,剃去燒傷鄰近部位的毛發。

測量病人的身長與體重,計算體表麵積。

保證氣道通暢。根據燒傷原因、現場環境,頭麵、頸燒傷範圍及深度,鼻毛、咽喉部粘膜是否燒傷、病人發音是否嘶啞等,判斷是否伴有吸入性損傷及其嚴重損度,決足是否需要立即施行氣管切開術。

檢查有無合並傷,如骨折、內髒損傷、顱腦損傷等,以免漏診而延誤治療危及生命,特別是內髒或顱腦損傷引起的出血。

伴有化學物品中毒時應采取相應急救措施。

估計燒傷麵積及判斷燒傷深度。

采集血標本,進行配血、血常規、血氣分析和各項生化檢查。

迅速建立靜脈通道。嚴重燒傷病人迅速建立靜脈通道,無異是建立了一條生命線,必要時建立2條靜脈通道,這樣可保證有效而及時的液體複蘇。

製訂液體複蘇方案.並開始記錄24小時實際補液量。

留置導尿管。尿量可反映內髒血流灌注的情況,記錄每小時尿量,觀察有無血紅蛋白尿留置胃管。大麵積燒傷病人應留置胃管,並測定胃液、隱血及酸度。

監測血氧飽和度。根據氧飽和度決定是否需複查血氣分析和氧療,應用鼻導管給氧還是麵罩給氧。

清創術。待休克初步糾正或液體複蘇開始後進行清創。

肢體和軀幹環形燒傷需進行焦痂切開減壓。

預防性應用抗生素。肌注青黴素6以預防化膿性鏈球菌感染。

預防破傷風。注射破傷風抗毒素3000單位。

預防急性應激性胃腸道粘膜損害。入院後應立即注射受體阻滯劑,如靜脈注射雷尼替丁或法莫替丁。

必須強調指出,上述處理程序僅為了敘述方便,在臨床上應按照危及生命的情況進行優先處理的原則,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分別對待,如病人瀕於窒息首先行氣管切開或氣管插管;若病人有內髒出血應先行止血。為了補充丟失的血容量,應在處理危及生命問題的同時,立即建立靜脈通道進行液體複蘇。總之,在處理過程中,要搶時間、爭速度,須在短時期內完成這些處理程序,為燒傷病人的後續治療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