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幸福從哪裏來(2 / 2)

人如果在事業上比較順利,有所成就,得到社會認可,就會幸福,否則就會痛苦。人有為群體利益作貢獻的自然天性,因此,人生來固有著學習的需要和創造的需要,希望在社會中實現自己的價值,希望贏得威信、尊敬、社會地位、聲望、榮譽、公認、高貴和讚賞。這些需要得到滿足,人就會感到價值增值的幸福、價值實現的幸福和受人尊敬的幸福;這些需要得不到滿足,人就會感到失落的痛苦、懷才不遇的痛苦和被人瞧不起的痛苦。這些需要的滿足程度持續不斷地提高,人就會覺得生活越來越幸福;這些需要的滿足程度持續不斷地降低,人就會覺得生活越來越痛苦或者不幸。

馬斯洛說:“基本需要必須得到滿足,否則我們將要得病。”“基本需要的滿足會導致各種各樣的後果:產生有益的、良好的、健康的、自我實現的效應。”(《動機與人格》第108頁)任何真正的需要的滿足都有助於個人的改進、鞏固和健康發展。任何基本需要的滿足,都是背離神經病的方向而向健康的方向邁進了一步。還說:“患神經病的機體是一種缺乏某些滿足的機體。”(同上第78頁)馬斯諾的這些觀點無疑是非常正確的。

幸福從需要的滿足中來,如果沒有需要的滿足,人既不可能有生理健康的幸福,也不可能有精神健康的幸福。滿足各種各樣的需要,是人一切行為的動機,也是幸福的源泉。不是任何別的什麼東西,而是需要吸引了一切時代所有人的全部智慧和力量。殘湯剩飯相對於饑餓的乞丐是幸福,因為乞丐體內營養缺失了,他需要能夠食用的東西;重逢對久別的戀人來說是幸福,因為他們太渴望在一起了,他們需要愛;名校的錄取通知對參加高考的學子是幸福,因為名校能夠滿足他們學到更多知識進而爭取到更好前程的需要。我們所體驗到的任何一種幸福都毫無例外的是某種需要滿足的結果。

有多少種幸福的形態,就必然有多少種需要的滿足,幸福必然從需要的滿足中產生,一切幸福的具體形態都毫無例外是某類或某個具體需要的滿足的結果。就像一切農作物必然從土壤中產生一樣,一切幸福都必然從需要的滿足中產生。需要是否滿足是決定幸福與痛苦起落升降的蹺蹺板。任何能夠解除痛苦的事物,任何讓人如願以償的事物,任何能夠愉悅人心的事物,人們習慣於把它們稱之為幸福。然而,所有這一切,都必須從需要的滿足中產生。因此,唯有“需要的滿足”這個命題能夠包含一切被人們稱之為幸福的那些東西。也因此,再不會有什麼別的命題比將“需要的滿足”確定為幸福定義的外延更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