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故事裏,財主欺騙張班的手法主要還是利用同音異字來偷換概念,大耍賴皮。雙方原先約定的“五馬馱銀子”,指的是需用五匹馬才能馱得動的銀子,財主卻把它偷換為用五匹馬馱一塊比手指甲還小的銀子。雙方原約定的外帶“一擔米、兩隻豬、三壇酒”,這些概念很明確,不會發生歧義,而財主卻肆意把它們偷換成“一蛋米、兩蜘蛛、三彈酒”,這是對同一律要求的粗暴違反。
下麵介紹一個古代舌辯的故事:
三國時候,東吳派一位有學問但很驕傲的使者一一張溫去蜀國觀光,順便了解一下蜀國人才情況。
宴會上,張溫恃才傲物,出言不遜,還向主人提一些古怪的問題。沒想到,他遇到了蜀國很有舌辯才能的學士秦宓。張溫提出的一些古怪問題都獲得了意想不到的絕妙回答。兩個人以“天”為題,層開了妙趣橫生的問答:
溫複問曰:“天有頭乎?”
宓曰:“有之。”
溫曰:“在何方也?”
宓曰:“在西方。詩雲:‘乃眷西顧。’以此推之,頭在西方。”
溫曰:“天有耳乎?”
宓曰:“天處高而聽卑,詩雲:‘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若其無耳,何以聽之?”
溫日:“天有足乎?”
宓曰:“有。詩雲:‘天步艱難,之子不猶。’若其無足,何以步之?”
溫曰:“天有姓乎?”
宓曰;“有。”
溫曰:“何姓?”
曰:“姓劉。”
溫日:“何以知之?”
答曰:“天子姓劉,故以此知之。”
溫曰:“日生於東乎?”
宓曰:“雖生於東而沒於西。”
答問如響,應聲而出,於是溫大敬服。
張溫不僅難不倒秦宓,而且最後還服了他。這說明秦宓確實能言善辯,才華過人。他引經據典,對答如流,看來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從辯論技巧來看,是高超的;從回答的內容來看,也是機智的。他處處占居上風,終於折服了對方。但從邏輯角度來看,那就不足取了。在使用概念方麵,秦宓在前麵的三答中犯了偷換概念的錯誤。《詩經》中的“乃眷西顧”,原意是“於是回頭望西方”,而秦宓卻把表示“回頭望”的“眷”偷換為“頭”,進而推出“天的頭在西方”。《詩經》中的“鶴鳴九臬,聲聞於天”,原意是“鶴站在水邊高地鳴叫,它的聲音在高空都可以聽見”,而秦宓卻把表示“高空”的“天”偷換為“上天”,進而推出“天有耳朵”。《詩經》中的“天步艱難,之子不猶”,原意是“怨我命運太不濟,恨他白雲還不如”,而秦宓卻把表示“命運”的“天步”偷換為“上天舉步”,進而推出“天有腳”。在論證方麵,秦宓提出的論據,不足以證明他的論點。《詩經》是文學作品,是形象思維的產物,不是科學著作,哪能作為科學論據呢?用《詩經》中的句子來證明“天的頭在西方”、“天有耳朵”、“天有腳”是不合邏輯的。至於天子姓劉的說法,更經不起推敲了。每個朝代皇帝的姓多數不一樣,按照秦宓的邏輯,在這一朝代天姓“劉”,而到另一朝代就得改姓了,哪有這樣的道理!
混淆概念與偷換概念是有區別的。一般地說,在說話和寫文章中,由於認識不清或文理不通,無意違反了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邏輯錯誤叫混淆概念,由於某種需要(如詭辯、應對等),編造出似是而非的說法,有意違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邏輯錯誤叫偷換概念。
在使用判斷方麵,違反同一律要求而出現的邏輯錯誤是“轉移論題”和“偷換論題”。
請看兩則外國小故事:
一個汽車司機把一位上了年紀的路人險些撞傷,兩人因此爭吵起來,司機說責任在走路的人,因他走路不小心;走路的人說責任在司機,因司機開車不小心。爭到後來,司機說:“責任不在我,因為我已經開了五年車。”走路的人很不高興,回敬道:“你開了五年車有什麼了不起,老子已經走了五十五年路了!”
這兩個人開頭爭論的是“這次事故是誰的責任”,兩人都把責任推給對方,後來卻爭論起開車與走路資曆長短的問題,兩人都擺出值得誇耀的資曆。這兩個人在邏輯上都犯了轉移論題的錯誤。
歌劇《劉三姐》中有一段精彩的對歌:
對歌開始了。歌仙劉三姐向三個酸不溜秋的秀才提出一個問題:“高高山上低低坡,三姐愛唱不平歌,再向秀才問一句,為何富少窮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