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遵守排中律
請看“模棱兩可”成語的由來:
唐朝有個名叫蘇味道的人,他九歲就會寫文章,後來和同鄉李嶠齊名,人稱“蘇李”。蘇味道文才雖好,但當官可當得不怎麼樣。他12歲考中進士,先當吏部侍郎,後來武則天做了皇帝,拜他做宰相。他做宰相的時候,隻求保持個人的地位與安全。在處理事情時,從不明確表態,總是說這樣辦也行,那樣辦也行,更沒有什麼創建和改革。他還有一套為官之道,他說,處理事情不能作明確的決斷。因為如果發生了錯誤,就要負失職的責任,所以隻要“摸棱”以持兩端就行了。
從此以後,就有人給蘇味道起了個外號叫“蘇摸棱”,或“摸棱手”。
“摸”是用手接觸東西,“棱”是物體的棱角。“摸棱”就是握不到一定方向,可以是左,也可以是右的意思。因此,後來的人凡遇到有人說話或處理事情不作明確決斷,或不表示鮮明態度,不置可否時,就稱它“摸棱兩可”或“模棱兩可”。
“模棱兩可”,說得確切一點,應該是“模棱兩不可”。因為不作明確決斷,不明確表態,是屬於“兩不可”的錯誤,而不屬於“兩可”的錯誤。“模棱兩不可”的態度是違反形式邏輯的排中律的。
什麼是排中律
什麼是排中律呢?
排中律是形式邏輯的第三個基本規律。它的內容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互相矛盾的思想必有一個是真的,不能同假。人們在進行思維和表達思想時,對於兩個互相矛盾的論斷,應該肯定其中的一個,既不能把兩個都否定掉,也不能既不肯定,又不否定。
排中律要求人們做到:態度明朗,旗幟鮮明,讚成什麼,反對什麼,要明確表態,不能吞吞吐吐,騎牆居中。
違反排中律的邏輯錯誤
如果違反排中律的邏輯要求,就會犯“模棱兩不可”的邏輯錯誤。
下麵是同學中的一場小辯論:
有一天,幾個同學圍坐在一起,辯論起世界上到底有沒有上帝的問題。有人認為世界上有上帝存在,有人認為世界上沒有上帝存在。有個外號叫“常有理”的同學說:“我既不同意世界上有上帝存在的觀點,也不同意世界上沒有上帝存在的觀點。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嘛!對有迷信思想的人來說,世界上就有上帝存在,對沒有迷信思想的人來說,世界上就沒有上帝存在。”
這位“常有理”在這場辯論中卻“無理”了,因為他的發言既違反了排中律,又違反了同一律。“世界上有上帝存在”與“世界上沒有上帝存在”,這是兩個互相矛盾的思想,這兩個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而這位“常有理”卻把這兩個互相矛盾的思想都否定了(“我既不同意世界上有上帝存在的觀點,也不同意世界上沒有上帝存在的觀點”),這就違反了排中律的要求,犯了“兩不可”的邏輯錯誤。同學們談論的是“世界上是否存在上帝”的問題,而這位同學卻把這一論題轉移到:“是否有人相信上帝存在”的問題上去了,這就違反了同一律的要求,犯了“轉移論題”的邏輯錯誤。
下麵是同學生活小鏡頭:
某校共青團準備利用“五一”放假時間組織同學去蘇峪口看古老森林,同學們紛紛按要求登記。
團支書發現小強沒登記,就主動去問他:“你去不去?”
小強:“誰說我不去?”
團支書:“那麼,你是要去了,請登記。”
小強:“我要是去,那早就去登記了。”
團支書:“那麼,你不去啦!你倒說明白點。”
小強:“我已經說得明明白白了。”
小強說明白了沒有?沒有。小強的回答違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因為“去”與“不去”是矛盾關係,必須肯定一個,不能含糊其辭。
“莫須有”的故事是一個“既不肯定,又不否定”的典型例子。
《宋史·嶽飛傳》中有這樣的記載: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指檜詰其實,檜曰:“飛子言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南宋初年,大漢奸秦檜誣陷抗金名將嶽飛謀反,用十二道金牌將嶽飛召回,嶽飛和他的兒子嶽雲、部將張憲都被逮捕入獄。雖然秦檜的走狗萬俟高等人,用盡一切卑鄙手段,捏造罪名刑訊逼供,但連一件象樣的“罪證”也找不出來。然而秦檜在宋高宗趙構的支持下,仍然執意問罪,硬把嶽飛問成死罪。當這個案子往上報的時候,抗金名將韓世忠感到不平,就去質問秦檜:“你們說嶽飛造反,有什麼確鑿證據?”秦檜不敢明確回答,隻好含糊其辭地說:“嶽雲給張憲的信雖然沒弄清楚,但是這樣的事情‘莫須有’。”韓世忠聽了以後氣憤地說:“隻憑‘莫須有’這三個字,怎麼能使天下人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