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萬福的大女兒初中畢業就輟學了,開始幫母親在家幹農活,後來經她的一個同學介紹,在鎮上一家超市打工。那天下午下班她騎車回家,出了鎮子不遠,就發現有一輛車在後麵跟著她。在一個陡坡前她下來推著車子往前走,那輛車在她麵前停了下來。劉七從車子上跳下來攔住她,說:“你爹是大眼吧?”她拿眼睛瞪著他沒吭聲。他又說:“這樣吧,明天我請你吃飯唱歌,我們交個朋友。”她說:“你也不看看你的年齡,我都該喊你大爺了。”劉七說:“最好喊我個爺爺,咱們隔輩親。”她不再理她,推著車子就走。劉七在後麵喊道:“別忘了,明天,不見不散。”她知道劉七不好纏,所以第二天不到下班時間就請假回了家。走到半路上,劉七的車從後麵追了上來。她還沒停住自行車,就看見從劉七的車上下來兩個人,其中的一個她認識,是她同學的哥哥。那倆人也不說話,拉著她就往汽車上塞。她向同學的哥哥喊道:“哥,你也害我嗎?”那人也不答話,隻管往車上推她。劉七在車裏說:“這裏沒有你哥,隻有你爺爺我。你識相點,你敢喊立馬把你的嘴封住!”她還是不管不顧地喊了起來,但車子的門已經關上了。車子往山上開去,她的胳膊被人緊緊地抓著,一下也動不了。接下來的故事就像演電影一樣:她被扒光了,被扔在一個超大的床上,被那個跟他爹一樣年齡的人壓在下麵......
聽完老婆的敘述,劉萬福覺得渾身像被掏空了一樣。他呆呆地坐了半天,屋子裏沉悶得簡直像要爆炸。老婆說了這些以後,就像放下了一副重擔,拿空洞的眼睛一會兒看看他,一會兒看看女兒,好像這事兒已經跟她無關了。後來,劉萬福說:“我要不把這個王八蛋碎屍萬段,我就真不是個人了!”女兒忽然停止了哭泣,坐了起來,咬牙切齒地說:“砍碎他也得拿他喂狗!’說完愣了半天,又捂住臉哭了起來,然後看著劉萬福說:“爹,我求你了,吃個啞巴虧算了!這事兒要鬧騰出去,你想想你們還怎麼活?我還怎麼活?”
劉萬福還沒答話,老婆已經站了起來,拉開屋門召集孩子們說:“吃飯吧。”
8
我試圖在劉萬福的故事裏尋找背麵的東西,也就是說,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故事?這是比故事本身更耐人尋味的東西,也是張和平反複向我詢問的問題。每次講一段劉萬福的故事,他總是要加上這樣的設問:要是他不去挖煤能會咋樣?要是他不去販運能會咋樣?要是派出所把劉七嚴打了能會咋樣?我告訴他,生活是不能假設的,不是應該咋樣,而是就是這樣。他說:“你說這就是他的命?”我說:“你是個老師,怎麼還信這個?”他的回答讓我啼笑皆非,他說:“我是教語文的。”我說:“是不是教哲學的就不信了?”他愣了一下也笑了:“現在還有誰不信這個呢?”這個非常簡單的結論真的把我給鎮住了。我想,如果真是一個國家的老百姓都信這個,那這個國家還有救嗎?
當然,這不是我應該考慮的問題,畢竟尚有“肉食者謀之”,我“又何間焉”?我需要考慮的是,在這個故事裏,怎樣找到老師說的“真正的小說”——看清楚它的人物,琢磨透它的細節,從而對他們的生命進行評價。在別人的生命裏穿越,其風險自不待言,而我更大的苦惱來自於在沒有看清楚自己之前,如何能夠看清楚別人?
隻要一安靜下來,劉萬福殺人的那把刀子就明晃晃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裏。同時,我總是把它和一個作家的小說《清水裏的刀子》聯係起來。曾有一家雜誌讓我點評過這部作品,我在評語裏說,這是二十年來我讀到的最好的小說。在這篇小說裏,一頭牛能在自己作為犧牲奉獻給真主的時候,看見宰殺自己的那把刀子。因為牛是大牲,它能看見群星後麵的天庭,那是它的尊嚴所在。而作為殺人者的劉萬福,又是在什麼時候看到了自己生命裏的那把刀子?我相信,他的尊嚴不是由燦爛的星空做底子的,而是在生活的爛泥裏一點一點泡出來的,即使到了天庭他尋找的肯定不是燦爛的星空,而是一個能讓自己喘口氣的角落(如果天庭有角落的話)。作為當時的看客和後來的讀者,也許看到的隻是他一刀索命的快意恩仇,看到的隻是他把刀舉起又落下的物理過程,可支撐這個物理過程的心理過程有多長?是一個世紀,一輩子還是一刻?
可以肯定地說,不是一刻。有一次,劉萬福見到了劉七,劉萬福說:“劉七,你的頭晃蕩得太久了!”這話從劉萬福嘴裏說出來,著實讓劉七吃了一驚。“嶽父大人,”劉七剔著牙說,“是太久了!是太久了!”等劉萬福走過去,劉七呸地吐了一口痰,好像那口痰就是劉萬福,他用腳踩著那口痰,狠狠地說:“這話也配你說!”
那天殺了人之後,劉萬福掂著刀先去了自家的墳地。他把刀插在墳前,“撲通”一聲跪下,磕了三個響頭,說:“爹!娘!兒子這邊的事兒已經一了百了了,就要跟你們見麵了。我很快就躺在你們二老腳頭,再也不分開了!”說罷,拔腿去了派出所投案自首。
先後開了兩次庭,他對自己的犯罪過程供認不諱。法庭的判決下來了,死刑。第一次就是判死刑,法庭問他上不上訴,他說不上訴。第二次開庭法官還是這個問題。“不上訴,”他堅決地說,“我隻想著快點死,等死比找死還難受。”
關在死牢裏的一共有三個人,一個是黑社會犯罪的主犯張科大,一個是因為妻子有外遇而憤然殺妻的中學教師王思成,他們三個人都戴著腳鐐手銬。劉萬福進來已經是晚上了,還沒看清楚屋子裏的人,就聽見一個低沉渾厚的聲音在頭頂上響起:“又來客人了!”等警察鎖了門出去,這個聲音又問了一句:“做了幾個?”劉萬福這才看清楚他,戴著一副黑框眼鏡,麵皮白淨,像個老師,隻是胡子有點長。“我殺人了,倆。”劉萬福回答他,估計他問的“做”就是殺的意思。那人說:“還趕不上我的零頭。那個老師,”他用頭點了一下另外一個牆角的人,“他最窩囊了,自己老婆被人家睡了,臨了被殺頭的卻是他。”劉萬福沒答話,他又接著說,“我這一輩子賺大發了,該吃的吃了,該喝的喝了,該睡的睡了,該殺的殺了。”
劉萬福轉過頭去看那個老師,他皮膚黢黑,滿臉胡須,倒像個殺手。後來他想,這個世界真是顛倒了,老師像殺手,而殺手像個老師。有一次他問起老師的殺人經過,那黑臉漢子半天沒理他。張科大對著老師說:“你還想要出場費咋地?這是你這一輩子最後一個人聽你講你的故事了。”他還是不說話,後來張科大三句話就把這件殺人故事說完了:“他跟他老婆是大學同學,他老婆愛的那個男人跟他們的另外一個女同學結婚了。他老婆在人家的婚宴上喝醉酒後宣布要跟他結婚。結婚沒多久,他晚上回家發現那個男人跟老婆睡在一起,就宰了他們倆。”說完又找補一句,“真窩囊!”劉萬福想,你隻知道他窩囊,不知道我比他還窩囊。所以等張科大讓他講他殺人的故事的時候,他就把前麵的大部分內容省略了,隻是從果園講起。講到手起刀落那一段,張科大哈哈大笑,痛快痛快!這才像個大哥。從那個時候起,他就喊他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