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消除影響金融不穩定因素。“十一五”期間,甘孜州先後經曆了冰凍、雪災、泥石流、汶川及玉樹地震波及等重大自然災害以及拉薩“3·14”事件、金融危機,特別是“3·14”事件後甘孜州迅速成為達賴集團實施分裂活動的重災區,維穩形勢嚴峻。受自然災害及社會複雜形勢的影響,甘孜州金融機構遭遇關門停業,上收縣以下機構業務,安全防衛難,保支付壓力增大的重重困難,人民銀行積極采取措施,消除突發事件對金融的不利影響,成功處置甘孜、丹巴、九龍三縣金融機構突發案件,確保甘孜州金融一方平安,並以此促進地區經濟金融的良性發展。
三、金融業迅速發展,有力支持經濟發展
(一)金融組織體係逐步建立健全,金融覆蓋範圍不斷擴大
“十一五”時期,金融業初步形成了人民銀行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為主導,銀行、保險、融資擔保及其他金融組織並存,功能日漸完備、運行比較穩健的金融組織體係。截至2010年末,全州共有各類型銀行業機構22家,其中政策性銀行1家,國有商業銀行2家,郵政儲蓄銀行1家,農村信用社18家,全州銀行業機構網點184個,從業人員1541人,初步形成了門類眾多、種類較全的銀行業服務體係;已有4家保險機構,其中財產保險公司3家、人壽保險公司1家,各類保險網點16個,保險從業人員131人,較“十五”期間大幅增長;融資擔保公司從無到有,取得突破性進展,甘孜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惠農擔保投資有限公司在州內相繼獲批成立。引進四川省彙通信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四川省大博金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二)充分運用優惠貨幣政策工具,提升金融服務能力
有效發揮支農再貸款支持擴大“三農”和縣域等薄弱環節信貸投放的引導作用,適當擴大支農再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範圍。“十一五”人民銀行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10.48億元,較“十五”期間增加6.51億元,增長1.64倍。轄內6縣農村信用社享受1.89%的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再貸款優惠利率;農村信用社“十一五”以來執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特別在汶川及玉樹地震中受波及的農村信用社執行災區優惠存款準備金率,農村信用社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比大型商業銀行低6個百分點,增加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來源,保證了支農資金需求。
(三)銀行機構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保險保障能力顯著提高
銀行業資產快速增長,盈利能力明顯增強。2006年以來金融機構不斷加大對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方向和產業政策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水電等優勢產業的金融支持,全麵提高貸款審批、發放效率,全州貨幣信貸總量合理較快增長,資產質量、盈利水平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末,銀行業各項存款餘額243.7億元,是“十五”末的3.2倍,增速居全省第7位;各項貸款餘額111.6億元,是“十五”末的4.08倍,增速居全省第一位。2010年,銀行業機構實現稅後利潤1.93億元,平均資產利潤率0.44%,國有商業銀行實現整體扭虧為盈。
保費收入快速增長,服務領域不斷拓展,業務規模邁上新台階。保費收入從“十五”末的4244萬元上升到2010年末的12745萬元,“十一五”期間連跨8個千萬元台階,年均增速超過40.06%。全州保險密度135.12元,較“十五”末增長2.95倍;保險深度1.16%,比“十五”末提高個0.31百分點。
(四)銀行機構信貸結構不斷優化,有力支持地方經濟快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貨幣政策和產業政策,不斷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重大項目、重點優勢產業、“三農”、經濟社會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
加大信貸投入,促進固定資產投資快速增長。金融機構加大對重大基礎設施及擴內需項目等重點工程的支持力度。截至2010年末,中長期貸款餘額101.25億元,較2005年增加82.02億元,增長426.52%,中長期貸款占全部貸款比例為91.61%,有力促進固定資產投資的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