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寧波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的難點

對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的理解和認識有待進一步明確。一是對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的獨特性認識不夠。或將建設新型農村社區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混為一談,或將農村社區建設和城市社區建設不加區分。二是對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如有的地方對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還處於觀望階段,有的對這項工作存在著任務觀點和應付思想。三是沒有充分認識到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的完整性。如有些人認為農村社區建設無非就是解決一些辦公用房、活動用房,建造幾個名義上的服務中心(服務站),安排幾名人員就業,而沒有係統深入地理解。

村莊的規劃布局及基礎建設還有待完善。一是村落分布過於分散。全市現有自然村8900個左右,每個行政村平均有3.5個自然村,最多的有30多個。二是農民居住集中化程度比較低。目前農村單家獨院建房實際占地麵積大概為250平方米,大大高於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的最高140平方米,而且有些農戶宅基地多達三四處。三是農村基礎建設起點低,可持續發展能力差。由於曆史的原因,長期以來我市農村地區普遍投入不足,又缺乏科學的長遠規劃。

農村社區管理體製還有待健全。一是外來人口的膨脹對原有管理體製不斷提出挑戰。當前,全市登記的外來人口總數已超390萬,並且繼續以一定的速度遞增。二是社區各類組織發展不充分。已建立的社區組織不少還存在著結構不合理、機構不健全、運作隨意等現象,而且部分農村社區組織就是政府機構組建和控製,社區組織的非行政性、自治性和自願性沒有得到充分體現。三是農村社區管理者自身條件的製約。目前農村基層幹部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崗位所需的基本理論知識。同時,一些地方農村社區管理者後備力量嚴重不足。

農村社區保障服務體係還有待改善。一是服務體係構成不夠健全。農村服務資源缺乏,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有限,市場化服務尤其薄弱。城鄉居民公共服務發展不平衡仍然是城鄉統籌發展中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二是服務水平差距較大。即使是同種類型的服務,農村服務水平也比城鎮低得多。三是服務平台建設推廣不夠。正在推廣中的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是個很好的平台,但當前仍局限於部分試點地區。

長效、多元的資金投入機製還有待建立。從政府層麵而言,資金投入有限,資源整合力度欠缺。從村級層麵而言,村集體經濟力量總體實力不強,自籌能力偏弱。目前全市集體收入10萬元以下的村占三分之一左右,難以承擔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服務費用的支出等成本。從個體層麵而言,農村居民“等、靠、要”的小農思想使他們吝於對公共事業的投入和支出。

農村居民綜合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一些農村居民的素質狀況與農村新型社區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舊有生活習慣的延續。二是因為鄉土觀念、懷舊心理引起的對新環境、新形勢的煩躁情緒。三是民主參與意識淡薄。受長期傳統觀念的影響,不少居民依然把自己定位於被管理的對象,在心理上還是習慣於被管理、被組織,而不是把自己看做社區的主人。

三、抓好寧波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的重點環節

(一)優化農村社區布局規劃,形成統籌協調、相互配套的規劃體係

尚未製定規劃的村莊,應抓緊製定規劃;已經製定規劃的村莊,應注重規劃的完善與實施的力度。在製定或完善規劃過程中都應注意如下方麵:首先,注重規劃過程的科學性。在製定規劃前,要對將要規劃的區域進行詳細的村情普查。在此基礎上,提出初步方案交由業內專家論證,履行聽證和評估等科學民主決策程序。其次,注重規劃內容的合理設計。既要注重硬件(包括道路、橋梁、民宅、學校、商鋪等)的規劃,也應關注社區所應具備的軟件(如完善公共服務、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培育社區意識、發展地方特色文化等)。再次,注重規劃的協調性。要根據區(市)縣域規劃對村鎮體係布局、農業結構調整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確定農村新型社區規劃設計,避免“各搞各的規劃,各做各的建設”現象。

(二)提升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農村新型社區人居環境

一要加強生態環境治理,進一步深化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重點要抓好農村垃圾集中處理係統建設以及農村生活汙水處理。二要完善農村社區公共設施配套。城鎮型村莊公共中心應包括較多的為農村服務的公共設施,建設規模也應達到一定要求;一般村莊的服務設施主要是一些必備的設施,可以安排在單幢建築內。三要繼續推進農村住房製度改革,促進農村集中居住點建設。建設一批多層和高層農村居民公寓,引導農民集中居住,嚴控零星分散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