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姆就像魔術師一樣地幾經變換,把培根的一段秘語,變成了一個含硝7、炭5、硫5的火藥配方,再按這個配方配製成硝、炭、硫的組配比率為41.2%、29.4%、29.4%的火藥。海姆就這樣人為地把火藥發明的桂冠,戴到了培根的頭上。培根在九泉之下絕對沒有想到,在他身後600多年,會有一個英國同胞讓他獲此殊榮。
即便如此,海姆的心機也是白費的,他的做法理所當然地受到了各國火器史學者的批評。
2.火器史學者對海姆的批評
美國科學史權威人士薩頓(G。Sarton)指出:
至於說到培根,沒有理由把火藥的發明歸功於他。作為這種歸功依據的《書信集》的這一部分是有問題的。盡管整個《書信集》不是如此。被說成含有火藥配方的秘語,沒有任何手稿上的依據,而對秘語所作的破譯則是捕風捉影的。
日本火器史研究者有馬成甫,在其所著的《火炮の起原とその亻雲流》中,列舉了大量史實和充足的理由,完全否定了培根是火藥發明人的說法。
中國火器史研究專家馮家昇先生在其著作中說,海姆中校在培根文章中找到的火藥配方之處,在文字上破綻百出,其中有他假想、臆測、增補和刪改的成分。如在第10和1l章的開頭,就分別有:
Transactis Arabum Sexcentis et duobs
Annis Arabkim 630 Transactis
將其譯成中文則分別是:
在阿拉伯年之602
在阿拉伯之630年
文中的阿拉伯年指的是回曆年,回曆602年和630年分別是公元1205和1233年。其時,歐洲人尚不知硝為何物,況且培根在1205年還沒有出生,即使到1233年也隻有19歲,怎麼能說培根已經發明了火藥?若從中國在公元808年發明火藥算起,它已落後了400多年。若從《武經總要》刊載的三個火藥配方算起,也已晚了160多年。因此,培根根本不是火藥發明人。
斯瓦爾茨是子虛烏有的火藥發明人
歐洲人尤其是德國的一些火器史研究者,認為德國有個名叫貝索特·斯瓦爾茨(Berthold Schwartz)的僧侶,是火藥發明人。但是有關斯瓦爾茨發明火藥的各種材料,對他的姓氏、裏籍、宗於哪個教派、發明火藥的年代、地點,卻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最早提到斯瓦爾茨的德國文書說他是希臘人,從事煉金術,而不是僧侶。後來又有人說他是丹麥人、布拉格人,或是德國的科隆人、弗雷堡人、布倫斯威格人、梅茨人等。在宗教派別隸屬上,或說他是基督教中的方濟各派(Franciscan),或說他是多明尼閣派(Dominican)、或說他是奧斯汀派(Augustinian)等,究竟屬於哪座山門,誰也說不清楚。至於說到斯瓦爾茨發明火藥的年代,也有1250年、1313年、1348年、1354年、1372年、1380年、1393年等多種說法,遲早之間竟相差143年,可見斯瓦爾茨是一個子虛烏有的火藥發明人。各國火器史研究者否定其人其事之說也就紛至遝來。
1891年,法國化學史家貝特羅(M。Berthelot)認為,如果說斯瓦爾茨第一次出現於1354年,那麼歐洲的火槍已使用了多年。1909年,英國學者克萊芬(Clephen)指出,斯瓦爾茨是德國想象出來的人物,其目的是希望使他們這個民族,享有發明火藥與火炮的優先權。帕廷頓綜合研究各種文獻資料後說,斯瓦爾茨純係傳說人物,目的是要人們相信火藥與火炮起源於德國,為紀念他而建於1353年的紀念碑是沒有曆史根據的。後來,建於比利時根特(Ghent)城和法國梅茨(Metz)城的斯瓦爾茨紀念設施,終於因為其純屬偽造而被拆除,所謂斯瓦爾茨發明火藥的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中國火藥與火器西傳的路線
同火藥發明問題聯係在一起的是火藥與火器的製造與使用技術,在世界範圍內傳播的路線問題。對於這個問題,西方學者曾經存在過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種看法認為,火藥與火器的製造與使用技術起源於歐洲,爾後又通過阿拉伯傳入中國。另一種看法恰恰相反,認為火藥與火器的製造與使用技術起源於中國,爾後又通過阿拉伯傳入歐洲。
持前一種看法的主要依據是《焚敵火攻書》所記載的一些內容。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人們對《焚敵火攻書》研究的日益深入,這種看法也就逐漸冰消瓦解,並使後者的看法居於主導地位。
德國火器史研究者拉毛基經過深入研究後,作出了如下重要的結論:
硝石是1225~1250年間由中國首先傳到阿拉伯,再通過阿拉伯人介紹到歐洲,而使英國學者羅傑爾·培根能在1248年知道這種鹽。
英國火器史研究者派廷頓也認為:
沒有證據說明在整個十字軍時期(1097~1291)穆斯林用過火器或作為炸藥的火藥。
恩格斯對火藥與火器的製造與使用技術從中國傳至歐洲的路線,曾有多次精彩的描述,其中最著名的有兩處:
其一,恩格斯在《軍隊》中說:
法國和歐洲其他國家是從西班牙的阿拉伯人那裏得知火藥的製造和使用的,而阿拉伯人則是從他們東麵的各國人民那裏學來的,後者卻又是從最初的發明者——中國人那裏學到的。
其二,恩格斯在《炮兵》中說:
在阿拉伯人對硝石的叫法中,有兩種叫法的意思就是“中國鹽”和“中國雪”。古代阿拉伯的作家曾提到“中國紅火和白火”……拜占廷的希臘人最初從他們的敵人阿拉伯人那裏學會製造煙火劑(以後發展為“希臘火”),這一事實是不容懷疑的……阿拉伯人看來很快就豐富了從中國人那裏得到的知識……而到十四世紀初火炮的知識就由阿拉伯人傳給了西班牙人……1326年在馬爾托斯、1331年在阿利康特(Alicante,又譯作阿爾康特)的強攻中都使用了火炮;在上述圍攻戰中有幾次火炮還發射了燃燒彈。使用火炮的知識又從西班牙人那裏傳到歐洲其他國家。法國人在1338年圍攻吉約姆山時使用了火炮。同年,普魯士的德意誌騎士也使用了火炮。到1350年,火器已流傳到西歐、南歐和中歐各國。
恩格斯以大量資料為基礎而寫成的關於火炮發展史的論文《炮兵》,脫稿於1857年10月中旬至11月26日,載於《美國新百科全書》1858年版第2卷中。文中對火器的起源,從中國經阿拉伯傳入歐洲的曆史過程,作了詳細論述,是歐洲學者所寫同類論著中,最能反映曆史麵貌的傑作,是後人研究這類問題的珍貴資料。
當然,關於火藥發明及其西傳的最有說服力的證據,還是中國唐、宋、元時期煉丹家發明火藥的實踐活動;軍事家將其用於實戰的活動;《武經總要》刊載的三個火藥配方;蒙古軍西征時將火器帶到阿拉伯與歐洲的史實;阿拉伯人與歐洲人繼中國之後,依次在戰爭中使用火器的記載。所有這些,都是任何人不能否認和改變的雄辯史實。
火藥與火器西傳的曆史意義
曆史告訴我們,火藥是繼造紙、印刷術、指南針等三大發明之後傳入歐洲的第四大發明,它們傳播的路線,也都是從中國經由阿拉伯傳入歐洲各國的。這四大發明是在12至14世紀初傳入歐洲的,其時恰值歐洲文藝複興運動和資本主義萌芽到來之前,對推動歐洲的變革和人類文明的進步,產生了巨大的作用。所以馬克思(Karl Marx,1818.5.5.~1883.3.14)說:
火藥、指南針、印刷術——這是預告資產階級社會到來的三大發明。火藥把騎士階層炸得粉碎,指南針打開了世界市場並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術則變成新教的工具,總的來說變成科學複興的手段,變成對精神發展創造必要前提的最強大的杠杆。
英國著名學者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an,1560~1626)在其名著《新工具》中說:
由於(印刷術、火藥、指南針)這三項發明,已改變了全世界的麵貌和世間一切事物的狀態。第一項發明是在學術方麵的,第二項是在戰爭方麵的,而第三項是在航海方麵的。這三方麵的變化,又在其他方麵引來了無數的發明;任何帝國、任何宗教、任何巨人在人世間都沒有這些技術發明所帶來的影響大。
1982年5月,日本東京都大學藪內清名譽教授高度評價了中國火藥等四大發明西傳後產生的曆史作用:
中國火藥等四大發明的西傳,都是在歐洲文藝複興運動之前,沒有中國四大發明的西傳,就沒有歐洲的文藝複興運動,而沒有文藝複興運動,也就沒有歐洲的近代化,這是歐洲人自己也承認的。
現在讓我們看看火藥與火器西傳後,引起歐洲軍事發生變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