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創彙:402萬元,增長39%:
出口量:5817台,增長7%。
您能相信,一個擁有近億元固定資產,每月雖可動用廠長基金上萬元的黎達蘇,竟是一個現代“清教徒”,現代“苦行僧”!而我們的審查機關,卻結結實實地將他列入經濟重點審查對象。一個“被查出來的勞模”成了轟動一時的社會新聞。
連續十幾年的超常、超重負荷,黎達蘇患上了高血壓、心率過速、糖尿病等病症。他曾被強製性地送進醫院療養三個月。於是,也就有了小說、戲劇、電影中的場麵:僅住了二十天,就逃離醫院。
黎達蘇不喜歡別人誇讚他“高、大、全”,“完美無缺”。他非聖賢。但是,在生活上的律己、克己,確表現了一個共產黨人極其崇高的品格。在當今,甚至連一部分女性的肉體也變成了“商品”的現實環境中,黎達蘇的這種品格就變得更難能可貴了。
黎達蘇到國外和港澳訪問25次,隻帶回三件免稅商品;
香港某某銀行董事送他1萬元港幣,他不接收;
香港某某中心和某某公司老板送他一部高級照相機和一台微型收錄機,他婉言謝絕;
駐港一位外商資助他6000元港幣和2000元美元,他如數退回;
建築工程隊提出給他5%的回扣,他非但不同意,還把這個工程隊辭退了;
出國訪問,他一般不喝房間雪櫃儲藏的飲料,還帶上電飯煲自己煮吃;
國內出差,碰上沒帶衛生間的房子也住,這對於純粹的廣東人來說,簡直是“受罪”。
黎達蘇雖擁有動用萬元廠長基金請客接待的權利,但在對外交往中,他一般都在廠內請吃快餐(筆者這次星期日采訪他,中午就是快餐招待),實在要進賓館也隻喝早茶,開支不得超過200元……
黎達蘇在經濟活動中,給自己訂之三條守則:一不貪、不占;二不接受賄賂;三不奢侈浪費。
在對外經濟活動中,他為廠訂立了五條守則:一是不得接受外商禮物,嚴禁接受賄賂;二是不得向外商索要,借用外彙購買高檔商品;三是不得在國外同外商簽訂經濟合同、合約;四是不得把出國帶進的免稅商品倒賣牟利;五是到國外或港澳地區要按有關規定辦事,不超時,不超地域,依時回歸。
黎達蘇是言必行,行必果的。
自然,黎達蘇為了工廠、集團的利益,有時也會采取必要的經濟手段,做一些違心的事情,但決不大出格、大越軌,隻是一些細小的,而且多是以物易物、以小物易大物的行為。
然而,在那些因黎達蘇的改革政策而觸犯了既得利益的極個別人眼中,這也變得大逆不道了。為了達到一種肮髒的目的,甚至投寄匿名信給中紀委、省紀委、市紀委,共列舉受賄、行賄“罪狀”13條。罪名:借改革之機,以權謀私。告狀者的時機也是精心選擇的:省、市推薦評選勞模期間。
寫狀子,尤其是匿名“告狀”,也是一種中國傳統。有許多是好人告壞人,告倒壞人的;也有不少是壞人告好人,不正派的告正派的人,以致得逞,造成冤假錯案的。民主的透明度、公開性,應該也在這方麵顯示出來。對於誣告者,陷害者,要繩之以黨紀國法,讓這一小批人在群眾中臭不可聞。
麵對“狀子”,嚴重性是可想而知的。廣州市二輕局迅速決定派出調查組進駐廣州鋼琴廠。所幸的是,結論:所告13條,都不屬實。
麵對惡意的“誣告”,黎達蘇竟然說出了也許隻屬於他的名言:“我把他們當作嚴格要求自己的老師。”
黎達蘇18歲入黨,2l歲當廠長,他成熟了。胸懷坦蕩、廣闊。
不過,在審查過程中,他也豪邁地說過這樣一句話:
曆史將宣判我無罪!
是的,曆史已經宣判黎達蘇經濟上的元罪。他是一個“被查出來的勞模”。
曆史也將宣布改革者無罪。
尤其是那些引領時代潮流,造福於萬民的改革的先驅者、行進者、領袖們!
黎達蘇今年55歲,他已想到五年後將離開崗位。他表示要建立一個更為雄厚的基礎,留給他的年輕的接班人,交接不會在他的位置上斷裂、斷層。
1989年4月19日於廣州東山湖畔報告文學·潮汕一將才潮汕一將才
關於采訪對象視野、觀念、文化、精神、思維……的第一印象
毫無疑問,我們麵對的是一個時代的曆史性轉折。
在政治的因素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之後,這種轉折的成敗乃至全社會性的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就取決於經濟建設和發展與速度。
存在決定意識。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知識是生產力。
科技文化是最高的生產力。
精神文明是形而上的文明。
這不是二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