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步槍(1 / 2)

步槍是肩抵式單兵射擊武器。其一般結構主要包括:槍管、彈倉、槍托、扳機、準星等,附屬零部件是刺刀。步槍是一種單兵對射武器,在戰鬥中,一般是在依托一定掩體的情況下,相向射擊。當敵對雙方近在咫尺時,射擊已經來不及了,就轉為拚刺刀。

步槍是火器中曆史最悠久的武器之一,中國古代的土槍、鳥槍、火槍、抬槍等,都可以說是當今步槍的祖先。歐洲則在14世紀就有了原始的火槍。

比利時FN FAL7.62毫米自動步槍步槍從原始到現代,已經有了數百年的曆史。近現代步槍,按其先進程度,可分為非自動步槍、半自動步槍和全自動步槍等。非自動步槍,又可分為前裝槍、後裝槍、單發槍等。在現代步槍中,按其可供使用的對象區分,又可分為普通步槍、突擊步槍、阻擊步槍、騎步槍等。

中國近現代步槍的製造曆史,可追溯到清朝末期。根據史料記載,到光緒24年(1898),江南製造局槍廠,在仿造前裝槍、後裝槍等單發槍的基礎上,經解剖和研究,已經能夠製造出連發槍了。這一年,該廠仿造了8支德國的1888式毛瑟槍。該槍長1.24米,重3.75公斤,射擊時初速度為每秒600米,能夠連續發射子彈。從1898年至1907年,江南製造局槍廠,共仿造了連發毛瑟槍1.1萬支。

國民黨政府時期,廣東的兵工廠仿造了德國的新式毛瑟槍。最初是仿造1904年式6.8毫米口徑的步槍,後來又仿造了7.9毫米口徑步槍。

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共產黨領導的軍隊所使用的步槍,較象樣或較先進的,大都是從國民黨軍隊和日本侵略者手中獲得的。這支軍隊根據毛澤東“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的戰略方針,堅持打殲滅戰,每一仗都可以從被消滅的敵人手中奪得不少槍支,在這些槍支中,數量最大的是步槍。在繳獲的步槍中,國民黨政府的兵工廠仿造的步槍最多。

新中國成立之後,共和國的兵工廠,雖然也仿造過某些槍支,但主要的是自己設計、研究、定型和開發生產的。其中有代表性的步槍如下:

53式7.62毫米步騎槍

這是我國仿造的首批步槍。它的原形是前蘇聯的1944式7.62毫米步騎槍。口徑為7.62毫米,射擊時子彈初速度為620米/秒,對空射擊有效射程為500米,地麵射擊為400米/秒。射擊方式為單發,非自動式,彈匣容量為5發。全槍長度,在刺刀折疊時1.02米,槍管長為0.52米,重量為3.9公斤。使用槍彈為普通子彈、穿甲燃燒彈、空包彈等。

53式步騎槍為非自動步槍,它的使用動作複雜,在射擊時,首先要打開保險;然後是壓子彈或子彈上堂;第三步是拉開槍拴;第四步才是瞄準射擊。射擊之後,先退出彈殼,再次拉動槍拴,第二顆子彈上堂,再次射擊等。每一次射擊,至少要有5個動作。

這種步騎槍的優點是,射擊精度高,穩定性好,使用時故障少。由於發射速度慢,也節省子彈。然而,它的致命弱點是,操作複雜,使用不便,全槍重量大,裝彈量小,戰鬥射速低,彈倉容量過小。無法適應激烈的戰鬥需要。因此,該槍型早已停止生產,也不再裝備部隊。

53式7.62毫米步騎槍56式7.62毫米半自動步槍

半自動步槍比非自動步槍向前邁了一大步。在射擊第二發子彈時,不用手拉動槍拴,即可使子彈上堂。

該槍是在前蘇聯CKC7.62毫米半自動卡賓槍的基礎上改進仿造的。口徑為7.62毫米,全槍長1.025米,瞄準基線長480.5毫米,槍管長520毫米。彈倉容量為10發,有效射程400米,單顆子彈發射。

在槍的內部結構上,采用了導氣式活塞運動結構,以此來借助槍彈發射時產生的後坐,推動活塞運動。即,在擊發時,由於火藥燃氣的作用,活塞運動推動頂杆,頂杆撞擊槍機身,頂杆後退20毫米受阻,在頂杆簧的作用下,與活塞一起複位。槍機身靠慣性繼續後坐,迫使槍機心尾部上台並開鎖,同時完成抽出空彈殼、拋出彈殼、壓倒擊錘等動作。隨後是複位,在複位時,槍機身帶動槍機心完成推彈入堂,並迫使槍機心尾部下偏開鎖,槍機心閉鎖到位時,壓下自動擊發杆,槍機身複位,完成了下一次射擊的準備動作。在下一個射擊動作中,隻需勾動扳機,子彈就可射出。

該槍結構合理,外形美觀,附屬部件定位合理。刺刀為折疊式,通條裝在槍托前下方,由槍刺限位。空間利用緊湊。彈倉為單排供彈,發射方式為單發。還設有不閉鎖保險和扳機保險。

56式半自動步槍的主要特點是,射擊精度高,槍體重量較輕,外形美觀,部件連接放置合理。分解方便,便於使用者擦拭和保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該種步槍成為地麵部隊的主要武器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