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主要由三大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核戰鬥部,一部分是投射工具,再一部分是指揮係統。這三大部分中,難度最大,最重要的是核戰鬥部。沒有核戰鬥部,就不可能有核武器。但是,有了核戰鬥部,而沒有相應的投射工具,也不能說是掌握了核武器。核彈的投射工具與一般炸彈的投射工具不同,前者要求投射距離要遠、運行軌道要高、投射地點要隱蔽、投射攻擊目標要準。在20世紀50年代,一般認為,遠程戰略轟炸機、中遠程導彈、核潛艇是投射核武器的三大有效工具。可是,中國在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確實還沒有這些工具。所以,當中國的核試驗取得成功之後,一些敵對國家的軍事評論家聲稱,中國雖然有了“彈”,可是,卻沒有“槍”。其不言自明的道理是,中國雖然有了核試驗技術,但是,卻不能形成戰鬥力。
中國遠程導彈其實,這是西方一些敵對勢力的偏見,中國的決策者一點也不缺少戰略決策智慧。他們非常清楚,僅有原子彈、氫彈,而沒有把它們投到敵人那裏去的工具,這還不等於廢物?所以,在決定研究核武器的同時,就定下了研究核武器運載工具的決策。核武器的投射工具主要有,戰略轟炸機、戰略導彈、核潛艇等。戰略轟炸機是通過遠程空中運載,把核炸彈從空中投放給敵人的工具;戰略導彈是通過導彈的運載能力,把核彈頭投射給敵人的工具;核潛艇是通過水下發射,把核彈頭投射給敵人的工具。這三項重要投射工具,都包含著尖端技術。是需要經過艱苦努力才能得到的東西。
早在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決定研究和發展核武器的同時,就開始考慮核武器的運載工具問題了。當時,在解放軍炮兵係統成立了一支“炮兵特種部隊”,擔負使用導彈的訓練任務。1957年12月9日,中央軍委決定,解放軍炮兵和國防部第五研究所共同組建炮兵教導大隊。該大隊的任務就是為創建地對地戰略導彈部隊培訓指揮和技術幹部。
與組織導彈部隊同步進行的是各種距離的導彈的研製工作。1960年11月5日,我國仿造前蘇聯的P-2型導彈發射成功。盡管這是近程戰術導彈,但卻為我們研製中遠程導彈提供了技術準備。又過了4年,即1964年6月,我國自行設計和製造的中近程導彈試驗成功。比原子彈早4個月研製出中近距離的投射工具。
為了使未來的遠程核打擊力量早日形成戰鬥力和威懾力,中央軍委於1966年6月6日決定,組建地地戰略導彈部隊領導機構。由周恩來總理提議,我國的戰略導彈部隊稱為“第二炮兵”。同年7月1日,第二炮兵領導機關在北京正式辦公。為戰略導彈形成戰鬥力做好了組織準備。
在原子彈、氫彈試驗過程中,我們同時在研製著中遠程導彈,各項技術幾乎與“兩彈”同時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在第二炮兵領導機關成立之後,開始著手組建部隊。1968年以來,先後組建起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地對地戰略導彈部隊。部隊組建起來之後,先逐步建立起導彈發射陣地,我們的導彈部隊和他們建設起來的陣地,正等待著自己的導彈到這裏“安家落戶”。
中國的中遠程導彈研究人員在夜以繼日地工作著。1965年底,有關部門為研製固體燃料導彈,提出了設計直徑更大的固體燃料火箭發動機的意見,隨後,他們根據設計方案,進行了電弧風洞等多項試驗。試驗證明這一設計是合理有效的。在試驗室獲得成功之後,開始向實用邁進。當年,中國第一台大型導彈發動機首次全程試驗成功。1966年1月6日,中國第一枚地對地中程導彈實用試戰略導彈獲得成功。同年10月19日,周恩來總理在人民大會堂召開關於“兩彈”的工作會議,他指出:“核爆炸成功之後,有人嘲笑我們有彈無槍,無非說我們光有原子彈,沒有運載工具。我們要用導彈把原子彈打出去,用行動來回答輿論的挑戰。”主抓核武器和導彈研究的聶榮臻元帥也說:“我們一定要爭口氣,把導彈、核彈結合好,讓他們看看中國人不比他們少個腦袋。”同年10月26日,導彈核武器運抵發射場,戰鬥部和運載部進行了準確對接。27日,中國第一枚由導彈運載的核彈頭從酒泉試驗場發射升空,導彈運載著核彈頭,在空中按指令軌道運行千餘公裏後,準確命中目標並爆炸。它表明中國第一代核導彈發射成功了。中國不僅有了“彈”,而且有了“槍”。從今以後,誰要敢對中國動用核武器,中國就用自己研製的“槍”把原子彈、氫彈射向對手。
中國中程導彈1970年1月,我國成功地完成了兩級中遠程彈道導彈發射的試驗;1971年月,中國自行設計製造的第一枚洲際火箭首次飛行試驗獲得成功;1979年中國的戰略導彈完成了分段設計,並開始進行綜合試驗。1980年5月8日,第一枚運載火箭在酒泉航天中心向南太平洋地區發射,彈頭飛行數千公裏後,準確命中預定地點。它向全世界宣告,中國繼美國和前蘇聯之後,成為第三個擁有洲際導彈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