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輝可以在這裏上學嗎(1 / 1)

小輝是某中學三年級的學生。由於小輝的父母到外地經商。爺爺奶奶的身體都很不好,小輝自己在家無人照顧,不得不隨同父母離開家鄉,離開老師、同學。小輝的父母能吃苦耐勞,加之經營得當,生意還算紅火。然而,小輝的上學問題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小輝的父母經戶籍所在地鄉政府批準,向他們所住的果品批發市場附近的一所中學申請借讀,學校以其無戶口為由拒絕接收。小輝及其父母應該怎麼辦?學校拒收小輝是正當的還是違法的呢?

《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流動兒童在流入地接受義務教育的,應經常住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鄉級人民政府批準,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按流入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向住所附近中小學申請借讀,經學校同意後辦理借讀手續。或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學校以戶口為由不讓適齡者就讀是侵犯了該人的受教育權。一般來說,學生經戶籍所在地政府批準後向其住所地附近中小學申請借讀,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學校無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借讀,更不應以無戶口為由而拒絕。對於那些以戶口為由拒收外地適齡少年借讀的學校,適齡的外地申請借讀者或其父母可以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訴,由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所以上述案例中的小輝,可以在水果店附近的學校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