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慧是一名16歲的初三學生,平時喜愛養些花花草草,也喜歡養些寵物,現在她又在和爺爺送給她的毛毛狗玩耍。
毛毛狗一直待在家裏,從來沒有溜過大街。今天恰好是周末。小慧突然想到要帶著毛毛狗出去玩。在征得媽媽的同意後,拴上小狗,帶上垃圾袋,就高高興興地出去了。
由於小狗在家裏待的時間太久了,沒有見到如此多的人,如此寬闊的天空。小慧時時記得媽媽的囑咐,緊拉著小狗,使得小狗緊緊地貼在她的腳跟前。正在這個時候,鄰居的小毛哥迎麵走了過來,看到毛毛狗如此的可愛就想逗逗它,小慧怕毛毛狗發脾氣咬到人家,就說:“小毛哥,你不要逗它了,它的脾氣不好,咬著你怎麼辦。”小毛哥聽了小慧的話之後,顯出一副不屑的樣子,好像在說:一個小狗能把我怎麼樣?
於是,小毛哥就開始和毛毛狗在那裏玩耍,看到毛毛狗玩得那麼開心,小慧也非常高興。正在這個時候,不知是怎麼回事,毛毛狗突然換了一副嘴臉開始攻擊小毛哥,把小毛哥的鞋子和腳丫子都咬破了。小毛哥哭喪著臉去了醫院,小慧也因此受到了媽媽的批評。但是小區的管理人員聽說了事情的經過之後說:“這件事情不關小慧的事,是小毛哥自己的錯。”
結果怎麼是這樣呢?其實案例中的小慧已經提醒了小毛哥,是小毛哥對毛毛狗進行挑逗而被毛毛狗咬傷的,事件是傷害者自己造成的,所以小慧不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但是作為鄰居為了維護和睦的關係,要進行必要的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