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麵對違法的婚約(1 / 1)

小金是一名將要進入高中學習的學生,上初中的時候,學習成績一直都在同年級名列前茅;在今年的中考中,以全縣第一的成績考入縣重點中學。

這時,村裏的人都說:“看人家的孩子,真是爭氣,準能上個名牌大學。”這些話聽著不要緊,可急壞了同村的大劉,這是為什麼呢?原來,在小金11歲的時候,由父母做主,和19歲的大劉定親了,而且大劉還給了小金父母1888元的禮金。小金當時什麼也不懂,也不知道這件事情究竟是幹什麼的,但這時她已經完全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和荒謬,於是要求解除婚約,並且退還禮金1888元,但是大劉和他的父母都堅持要人不要錢。

正在小金百般苦惱的時候,她突然想起了政治課上老師講過:未成年人要運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一切不正當的行為作堅決的鬥爭。

於是,她就到縣人民法院上訴,要求解約。經過法院的調查,在做好開導工作的基礎上,依法裁決小金的父母退還禮金1888元,小金和大劉的婚約解除。

由上述的案例我們看到,小金運用法律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廣大未成年朋友會遇到很多與自身的合法權益相背離的事情,這就需要大家在平時多學習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的知識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上述案例中的小金,不懂得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己,那麼她美好的青春和未來將是另一種模樣——失去青春的光澤和未來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