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占用公路也違法(1 / 1)

小華的家門前有一條筆直的公路,每天放學他總喜歡去馬路邊看來來往往的汽車,心中也仿佛隱隱約約地有了自己奮鬥的理想。有了公路,交通就發達了,所以村子裏的人都漸漸地富裕了起來。但是每到秋忙的時候,公路上卻是另外的一番景象。

原先寬闊的大馬路上曬滿了糧食,公路成了大家的曬麥場,變得擁擠狹窄。汽車從這裏經過,再也不能像過去那樣通暢地飛馳了。公路上有時候還出現交通堵塞。司機們怨聲載道,但是為了搶收麥子,村民們根本不聽司機和村領導的勸告,仍一意孤行。

有一天,小華照例去馬路邊看車,但是隻是看到那裏停了好多車,還有好多人,旁邊還有一輛救護車。看到這樣的場景,肯定是出事了。小華上前一打聽,原來是由於麥粒太滑,一輛小車不小心滑到附近的電杆上,司機的頭部受傷,釀成了慘劇。

趕到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告訴村民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對於造成這次事故的人,我們要追究法律責任。”這時,村民們才知道,原來亂占公路也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鐵路、機場、電站、通信設施、水利工程和進行其他建設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的,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征得有關交通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須征得有關公安機關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該段公路原有的技術標準予以修複、改建或者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