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有錢一起賺,善於合作才能做大生意(2)(1 / 3)

李嘉誠曾對自己的兒子說:“當你和別人合作時,假如你拿6分合理,8分也可以,那你拿6分就可以了。”李嘉誠無非就是想告訴兒子:合作不忘互利,讓別人多賺一分又何妨。試想一下,如果每一個和你合作的人都有利可圖,那麼就會有更多的人願意和你合作。試想一下:假如有一百個人與你合作,雖然隻拿了6分,但是會有更多的人過來,於是100變成200,就等於是拿了12分;假如拿8分的話,100人還是100人,最後得的還是8分。所以我們要以大局為重,不要隻看重自己眼前的利益,而要把大家的效益放到第一位。這樣在不斷追求中,不僅能使自己獲益,還能使整個團隊獲益。

合作不等於競爭,競爭中一個人賺錢,另一個就會賠錢,而合作講究的是雙邊平衡、互利雙贏。當雙方都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則時,就更有利於雙方的發展。所以做人要大氣,能適當向對方提供利益,既有利於發揮自己的潛能,又有助於雙方的進一步合作。

阿姆科公司是一家從事鋼鐵行業的企業,在鋼鐵業一度沒落的那一年,公司老板威爾想:要想扭轉這種局勢,就必須增強員工間的合作力,而增強合作力的最佳方式就是互利。

於是威爾開始對公司進行改革,他最重要的一項舉措就是:“把每一個人都拉來戰鬥,然後給他們最好的福利。”他甚至把自己私人的資金都提供給了員工,讓他們能夠生活得更好。

有一次,他的一個朋友進廠參觀,發現這麼出色的工廠裏竟然沒有帶頭人。威爾笑著回答:“這裏的成績沒有說該歸功於哪一個人,這裏所有人,包括我在內,都在互相合作、幫助,我給了他們最好的福利,他們給了我最好的效率,這就是合作互利效應。”

可見,隻要大家都抱著相互合作的意識和心態,認識到合作的價值和意義,那麼就能夠實現互利和共贏。一個唯利是圖的人,是不可能獲得別人青睞的。威爾做到了先為別人著想,然後他才有機會得到更大的利益。

一個善於合作的人,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往往能占據領先優勢,立於不敗之地。但是合作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互利,因為合作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通過合作來壯大和發展自己。同樣,當別人與我們合作時,一定也是抱著相同的目的。所以,當他們沒有利益可獲取的時候,那麼肯定不會再有下次合作。因此一定要記住:合作就一定要互利,使雙方都能夠得到好處。

4有錢大家同賺,千萬不要獨吞

如果將財散給其他人,有錢大家一起賺,最終這些人就會聚集在你的身邊。而如果你將財聚起來獨吞,人們最終都會因為無利可圖而離開你。這就是古人所謂的“財聚人散,財散人聚”。多一個幫手,就多一條出路。

蒙牛公司創始人牛根生向來信奉“財聚人散,財散人聚”的經營哲學。他認為,生意不能一個人獨做,也不能不顧同伴的利益,那樣隻能讓自己腹背受敵。反過來,如果能多考慮一下合作者的利益,雖然自己暫時蒙受一些損失,但是從長遠來看,絕對是值得的。這就叫做“吃小虧,占大便宜”。

早在伊利擔任副總的時候,牛根生就曾將自己的100 多萬年薪分給手下員工。“當時我分錢的目的不是為了救窮和救急,是給我的部下幹活預付的報酬。如果我覺得某個人非常有能力,隻是差一點動力,我認為投資到這個人身上值,對團隊必有好處。”在牛根生看來,財產是需要流動的,有錢大家同賺,千萬不要獨吞,這樣才能聚攏人脈。

牛根生散財的事跡有很多,無論是分錢、贈車、捐股,都是牛根生給他人的一種心理預期。他讓他人知道,隻要他牛根生能走向成功,就絕不會虧待跟自己一起打天下的弟兄們。也正是因為這樣的預期,當牛根生離開伊利自立門戶時,有400多位伊利的老部下“倒戈”,投入蒙牛懷抱。這些國內乳品業頂尖級別的管理技術人才,有錢的出錢,有人的出人,有力的出力,為蒙牛的起飛發揮了關鍵的作用。

做生意,隻有將自己杯中的羹分一份給別人,讓大家一起享受成功,這樣的人才會有好人緣。道理大家都懂,但真正能夠踐行、和別人分享利益者,卻永遠鳳毛麟角。一部分悟性好、思想開放的企業家,因為意識到分享的重要意義,大膽地跟別人分享他們的勝利成果,將榮耀和財富分給和他一起打拚的人,結果,他們的事業和財富不僅沒有遭遇損害,反而更加輝煌、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