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農村基層黨組織如何在外出務工經商的青年農民中做好發展黨員的工作?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逐步建立,人員的流動性越來越大,農村青年中外出務工經商的越來越多。在這部分青年中,大多是有膽識、有魄力、敢闖敢幹的優秀青年。把在外出務工經商的青年農民中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對提高黨員隊伍的生機與活力,增強農村黨員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具有重要的意義。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做好在外出務工經商的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的工作,首先要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其次,要根據外出務工經商青年農民的具體特點,分類指導,采取切實措施,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做好青年農民入黨積極分子在流動過程中培養的銜接工作,原單位黨組織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把培養教育的有關材料,轉給這些積極分子所在地或單位黨組織。要加強對分散外出務工經商人員中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他們定期同黨組織聯係,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農村基層黨組織要落實培養考察的措施,主動與外出務工經商人員所在地、所在黨組織取得聯係,經常了解情況。總之,農村基層黨組織要積極探索,努力做好在外出務工經商的青年農民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的工作。
17.怎樣搞好農村基層幹部培訓?
加強培訓是提高農村基層幹部隊伍素質的重要手段。各級黨委要把培訓農村基層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製定切實可行的培訓計劃,合理分解培訓任務,逐項落實培訓場地、學員、師資、經費、教材和時間,並加強督促和指導。培訓要堅持分類指導、分層施教的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不同層次幹部的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緊密聯係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形勢和任務,編寫通俗易懂的教材,增強培訓的針對性、靈活性、實效性。要把政治理論培訓同業務能力培訓、實用技術培訓結合起來,突出政策和法製教育,提高農村基層幹部正確執行政策、堅持依法辦事、善於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定期輪訓製度。充分發揮縣、鄉黨校的作用,采取分工負責、互相銜接、逐級培訓的方式,有計劃地培訓農村基層幹部。同時,應堅持“三會一課”製度,使培訓與經常性教育、嚴格黨內民主生活製度結合起來,做到經常化、製度化。一些地方采取選送鄉、村幹部到高等院校進修學習、到上級有關部門和先進地區掛職等辦法,效果良好,要認真總結推廣好的經驗,不斷拓寬培訓渠道,完善培訓方式。要分級負責,落實領導責任製,市委負責培訓鄉鎮主要領導幹部,每年培訓時間不少於15天;縣(市、區)委負責培訓鄉鎮其他領導幹部和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每年培訓時間不少於10天;鄉鎮黨委負責培訓村班子其他成員,每年培訓時間不少於7天。
18.農村基層幹部改進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改進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涉及麵寬,內容很多。從目前農村實際情況看,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麵改進:
(1)要實事求是,不要弄虛作假。首先要做到說實話:一是對上級要說實話。是成績就講成績,是問題就擺問題,不要虛報浮誇。二是對群眾要說實話。把真實情況告訴群眾,把“底兒”交給群眾,給群眾一個明白。其次要辦實事。這裏說的實事,是指與農民生產和生活密切相關、看得見摸得著的實實在在的事情,如修路建橋,通水通電,為農民群眾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等等。要求實效,辦實事,不僅要看動機,更要看效果。要真心實意為群眾著想。為群眾謀利益,不能圖虛名,辦實事、辦好事也要量力而行。眼前條件不成熟,條件不允許,就應當緩一緩,不能頭腦發熱。辦實事要有科學態度,堅持從實際出發,按客觀規律辦事,不能盲目蠻幹,還要處理好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係。
(2)要與群眾打成一片,不要高居群眾之上。群眾路線是我們黨的根本工作路線,也是基本的領導方法和工作方法。堅持群眾路線,必須相信群眾。在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我們都要相信群眾中有解決問題的辦法,依靠群眾就能找到解決問題的“鑰匙”。堅持群眾路線,必須發揚民主,遇事同群眾商量。決定鄉裏、村裏重大問題時,工作中遇到阻力或困難時,首先要想到群眾,注意聽取群眾的意見,及時找群眾商量,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幫助。在處理一些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時,尤其要同群眾商量。堅持群眾路線,必須善於對群眾進行教育引導。既要依靠,又要教育和引導農民,這是我們黨處理同農民關係的基本方法。
(3)要依法辦事,不要以權代法。農村基層幹部一定要學習法律知識。要帶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辦事,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辦事,使農村各項工作逐步走上規範化、製度化、法製化的軌道。
(4)要堅持民主集中製,不要搞家長製。民主集中製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製度和領導製度。一是要充分發揚民主;使黨員和廣大群眾的意願、主張都得到充分的表達,積極性、創造性得到充分的發揮。二是要在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把大家的智慧和意誌集中起來、凝聚起來,形成統一的行動。三是要正確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係。民主是集中的基礎和前提,沒有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確的集中;集中必須建立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並對民主加以指導。堅持民主集中製,必須自覺做到“四個服從”。黨組織集體作出的決定,個人必須無條件地執行,堅持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要服從上級組織,全黨要服從中央。
(5)要牽“牛鼻子”,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牽牛要牽牛鼻子”,抓工作要抓到點子上。農村工作千頭萬緒,決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正確處理重點工作與日常工作的關係,這是一條重要的工作方法。農村的中心工作是經濟工作,要緊緊扭住不放,同時通過抓好其他工作,來保證和促進中心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統籌兼顧,全麵安排。
19.如何提高農村基層幹部的政策水平?
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是黨中央根據黨的基本路線,結合農村實際情況製定出來的。它集中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做好農村各項工作的準則。農村基層幹部必須充分認識到黨在農村各項政策的重要性,增強政策觀念,全麵理解掌握和帶頭執行黨的農村政策,從而推動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要提高農村基層幹部的政策水平,除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教育培訓外,農村基層幹部還應當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不斷增強政策觀念。黨的政策是黨的生命。要認真學習和全麵理解黨的政策,掌握精神實質。要維護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提高執行政策的自覺性。要嚴格按政策辦事,依法辦事,不能隨心所欲,不能靠講哥們兒義氣、靠宗族房頭勢力來處理政策問題;更不能置黨的政策於不顧,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用一些“土政策”來幹擾甚至破壞黨的政策。
第二,正確地向群眾宣傳解釋黨的政策。要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給群眾,多做宣傳解釋工作。要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使執行政策成為群眾的自覺行動。
第三,正確處理維護政策的嚴肅性與執行政策的靈活性的關係,創造性地執行政策。政策的嚴肅性,是指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具有權威性,對政策的基本精神必須執行,不能隨意改變;政策的靈活性是指在執行中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因地製宜地製定出貫徹執行的具體辦法,不能生搬硬套。
第四,堅持正確的利益關係原則。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說到底,是要用政策規範幹部群眾的行為,調整個人、集體和國家之間的利益關係。基層幹部在執行政策時,必須正確處理個人、集體、國家之間的關係,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努力把完成上級任務和維護群眾利益統一起來。
第五,堅決同一切違反黨的政策的行為作鬥爭。基層幹部不僅要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農村政策,而且要同那些違反黨的政策的錯誤傾向作鬥爭,以維護黨的政策的嚴肅性,保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20.農村基層幹部如何做到廉潔自律、公道正派?
農村基層幹部是團結帶領廣大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骨幹力量,直接聯係農民群眾,一言一行都關係到黨的形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公道正派,才能贏得群眾的擁護。因此,農村基層幹部在農村工作中,要主持公道和正義,不能搞宗族派性,拉小山頭,不能為自己和小團體謀私利。要嚴格要求自己,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命令主義。當好群眾公仆,不以權謀私、偏親向友,不做官當老爺,更不能欺壓群眾。要光明磊落,坦誠相見,有話當麵講,不搞陽奉陰違。要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精誠合作。對自己的缺點錯誤不隱瞞,不文過飾非,勇於開展自我批評,自覺維護團結,不爭權奪利和相互拆台。要求群眾做到的,自己應首先做到,要求群眾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
21.農村基層幹部如何做到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第一,要堅持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對黨、對人民忠誠老實。加強黨性鍛煉和道德品質修養,提高做老實人、說老實話的自覺性,保持黨的幹部的本色,處處以紀律、社會公德以及法律法規約束自己的言行。
第二,必須牢固樹立共產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認真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學會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做好農村工作的方法。切實轉變作風,了解群眾的思想情緒以及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為群眾排憂解難,切實做到想民愛民,為民辦實事。
第三,努力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科技文化知識、法律知識,增強帶領農民群眾發展經濟,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的本領。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最重要的是團結帶領群眾因地製宜找準本地發展經濟的路子,同時根據市場要求,把群眾的生產與市場聯結起來,使群眾真正得到實惠。切忌脫離實際瞎指揮、亂攤派、亂集資等加重農民負擔的錯誤行為。
22.怎樣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和民主評議幹部工作?
民主評議黨員、幹部,是提高黨員、幹部素質的一項重要措施,是對黨員、幹部進行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督的有效辦法。評議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麵: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係群眾,關心群眾疾苦,艱苦奮鬥,廉潔奉公,自覺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各基層組織可根據以上原則要求,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具體的評議內容。民主評議黨員要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以支部為單位有步驟地進行。評議方法要簡便易行,時間要相對集中。整個評議工作一般分學習教育、自我評價、民主評議、組織考察、表彰和處理五個階段進行。評議中,要正確對待因年老體弱、有實際困難,不能經常參加黨的活動的黨員。要事先通知外出黨員回村參加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幹部,一般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上進行。村幹部要報告工作,由全體村民或村民代表對村幹部的德、能、勤、績進行綜合評議。對評議出的好黨員、好幹部,要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對經評議認為是不合格的黨員,要區別不同情況妥善處置;對揭露出的黨員、幹部違法亂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
23.新時期農村基層幹部的選拔標準是什麼?
新時期加強農村基層幹部隊伍建設,關鍵是要按照新形勢要求選好人、用好人。中共遼寧省委在《轉發省委組織部〈關於實施遼寧省鄉(鎮)、村領導班子素質建設工程的意見〉的通知》中提出,選拔任用鄉鎮領導幹部,必須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選拔任用村幹部,在堅持政治標準的前提下,看是否具有為群眾辦事的願望,是否具有帶領群眾發展經濟的本事,是否有民主意識,是否得到群眾的擁護,要切實把那些帶頭致富能力強、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的“雙強”人才選進村領導班子。本村一時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從機關幹部和大中專畢業生中選派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到村任職。
24.什麼是“兩推一選”和“公推直選”?
“兩推一選”是指分別由黨員和村民民主推薦,經組織考察後,再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村黨組織。這種辦法,有利於選舉產生黨員和群眾都擁護的村黨組織領導班子,也有利於處理好村黨組織與村委會的關係。
“公推直選”,是指通過民主推薦、資格審查、公開答辯等形式公開推薦村黨組織負責人人選,經組織考察後,再由黨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村黨組織書記和委員。
25.什麼是“村企對接”?
所謂“村企對接”,就是選擇後進村所在地(或附近),有建設新農村誌向、熱情和能力的農民企業家到後進村任實職村幹部,實現村、企之間人才、觀念、管理、資源的對接,以加強後進村班子建設,提高村班子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從而達到團結和帶領農民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目的。一是要認真分析每個後進村的領導班子狀況、經濟發展情況和群眾的意願要求,根據後進村建設發展的需要,在鄉鎮企業及私營企業中選擇適合擔任村幹部的農民企業家。二是在對擬選的農民企業家嚴格調查考核的基礎上,積極進行雙向溝通協商,分別征求農民企業家和後進村廣大群眾的意見,取得鎮、村、企三方協商一致,適時實行“對接”。
26.鄉鎮人民政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對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任務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憲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款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工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61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1)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2)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5)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7)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此外,根據《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要負責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
27.村民委員會是如何設立的?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按照便於群眾自治的原則設立。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範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由此可見,設立村民委員會,必須注重三個方麵:一是規模適當,二是便於群眾自治,三是要經過必要的程序。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目前,絕大多數村民委員會是在原生產大隊範圍內設置的。這主要是因為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中,村民之間形成了密不可分的聯係,存在著許多共同的利益、願望和要求。也有的地方是在自然村的範圍內設立的。一些較小的自然村聯合設立了村民委員會。設立村民委員會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便於群眾實行自治,也就是說便於村民開展自治活動,便於村民管理本村事務,便於村民行使民主權利,便於村民對村民委員會幹部實行監督。設立村民委員會還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情況提出原則性意見;然後提請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充分尊重全體村民的意願,不能硬性強迫村民接受既成事實;最後要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28.村民委員會的性質是什麼?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這就是村民委員會的性質。理解這一性質,要從以下三點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