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對胎兒發育有危害的藥物有:
1.抗生素類藥物。四環素、土黴素、金黴素、強力黴素等。可使胎兒發生畸形、先天性白內障、腦假性腫瘤、骨發育不良、牙齒黃染、急性脂肪肝等;氯黴素在妊娠晚期應用可能使胎兒發生血小板減少及肝損傷等;鏈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等可使胎兒發生先天性耳聾和前庭損傷;在妊娠後期應用磺胺類藥物,可使胎兒發生核黃疸等。
2.感冒、頭痛、發熱而服用的阿司匹林及APC、複方撲爾敏等退熱止痛藥,都含有阿司匹林成分,如果在懷孕早期服用,可能導致胎兒骨骼畸形或心血管、神經係統及腎髒先天性缺陷;如在妊娠晚期或臨床產前服用可使預產期延長、分娩期出血、宮縮無力及死胎、死產率增加。
3.水楊酸鹽類藥物。如阿司匹林、水楊酸鈉等在妊娠早期應用可引起胎兒腦及腎髒畸形;在妊娠晚期應用,可使胎兒發生肝髒損害和黃疸。
4.其他。如利血平可引起胎兒呼吸困難、嗜睡、脈緩。眠爾通可以使胎兒發育遲緩;苯海拉明和非那根可抑製胎兒呼吸;苯丙胺可引起胎兒心血管畸形、腦積水及四肢畸形等;青黴素、維生素K3、維生素K4,孕晚期服用會造成嬰兒嚴重黃疸;紅黴素、氯黴素在妊娠後期服用,能損害肝髒、抑製新生兒造血功能,出現“灰嬰綜合征”;長效磺胺、呋喃咀丁可致胎兒溶血性貧血及嚴重黃疸;雙氫氯噻嗪可使新生兒血小板減少、顱內出血、震顫;六甲溴銨可導致新生兒麻痹性腸梗阻、骨骼抑製性血液病;嗎啡、杜冷丁可導致心動過速、驚厥、新生兒紫紺、呼吸抑製;乙醚、氯仿、氟烷可使新生兒呈麻醉和抑製狀態,也可導致死亡;阿托品、後馬托品、東莨菪堿、顛茄製劑可導致心動過速、循環衰竭、產程延長,新生兒呼吸抑製。
忌服驅蟲藥、瀉藥
腸寄生蟲病,特別是蛔蟲症,在衛生習慣不太好的人群中相當普遍。患者多是采用吃驅蟲藥和瀉藥的方法進行治療,如果孕婦有腸寄生蟲病則不利。醫生告訴孕婦,在妊娠期間,若無緊急症狀,一般不要服藥進行驅蟲。因目前所用的各種驅蟲藥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副作用。在妊娠期間,特別是妊娠早期(妊娠3個月內),胎兒處於器官化階段,孕媽媽不宜使用有毒性藥物。此外,驅蟲時需要加些瀉藥,而瀉藥可使腸蠕動加快,而引起流產、早產,故孕期不宜使用。
妊娠期因蛔蟲症引起劇烈腹痛,通常有以下兩種情況:
1.蛔蟲性部分性腸梗阻。一般以保守治療為主,如禁食、胃腸減壓、補液,以及酌情應用解痙劑等。若發展成完全性腸梗阻,保守治療無效,不得已時可行手術治療。
2.膽道蛔蟲症。通常經控製飲食,應用解痙藥,輔以鎮痛劑及抗生素等,絕大多數可以緩解,確定不能緩解的隻能手術治療。妊娠期內一定要驅蟲治療時,最好用氧氣注入,加緩瀉藥如液體石蠟、生豆油等潤滑劑,但需要注意預防流產和早產。
因此,婦女在懷孕前如發現有寄生蟲病時,應及早治療,減少孕後的麻煩。
忌服用利尿劑
婦女懷孕後,隨著妊娠月份的增加,下肢等處可出現不同程度的浮腫。對於孕期浮腫一般不需處理,除非是高度浮腫並伴有大量蛋白尿,才需要到醫院作適當處理。有些孕媽媽為了減輕浮腫便自行使用利尿劑來消腫,這是很危險的。
利尿劑特別是噻嗪類藥物,不但可導致低鈉血症、低鉀血症,還可以引起胎兒心律失常、新生兒黃疸、血小板減少等病症。現已證明,在妊娠期間使用利尿劑,還可使產程延長、子宮無力及胎糞汙染羊水等。還有報道,使用噻嗪類利尿劑可導致胎兒出血性胰腺炎。
忌使用消炎痛
眾所周知,前列腺素在人體內能維持動脈導管開放。而消炎痛是一種合成的前列腺素抑製劑,能顯著地抑製前列腺素合成,使胎兒動脈導管提前閉合。因此,妊娠期婦女不宜使用消炎痛。
忌服的中草藥
有些孕媽媽認為西藥副作用大,中藥較西藥安全。其實這種認識是錯誤的,有很多中藥也可以致胎兒畸形和流產。我國古代醫學家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就明確列出“妊娠禁忌”的中藥87種,以後又增加了一些妊娠忌用的藥物。這些藥物的藥性多屬於重鎮、滑利、攻破、峻瀉、辛香走串、大毒、大熱的藥物。如果用藥不當,同樣也可以導致胎兒畸形、流產及早產。比如,中草藥中的紅花、蒲黃、麝香、當歸等就有興奮子宮的作用。子宮強烈收縮時,可能引起胎兒宮內缺血缺氧,導致胎兒發育不良而出現畸形,甚至流產、早產和死胎。又如,大黃、芒硝、大戟、商陸、巴豆、芫花、牽牛子、甘遂等中草藥,可刺激腸道,引起子宮強烈收縮,導致流產和早產。有些是中草藥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斑蝥、生南星、附子、烏頭、一枝蒿、川椒、蜈蚣等,它們所含的生物鹼及某些化學成分,可直接或間接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在懷孕的最後3個月一定要慎用。雄黃、朱砂對胎兒的致畸作用是肯定的,孕婦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