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企業公民的責任範圍關鍵詞隻有兩個:直接和利益相關者。馮侖主張要科學地劃定企業公民的職責,不要一味地擴大企業公民職責的外延,否則會在無形中增加企業的壓力,當然也不能講企業公民職責局限在企業內部,而是將直接利益相關者作為企業公民職責的內容。這樣一來,企業就能夠根據這個範圍有計劃、有步驟地履行企業公民職責,也才能保證公益事業正常、積極、持續、有效地不斷推進並發揚光大。
對於一個企業來說,哪些是自己的直接相關者呢?其實利益相關者管理理論在很久之前就已經形成了,它指的是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為綜合平衡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要求而進行的管理活動,這一理論認為任何一個公司的發展都離不開各利益相關者的投入或參與,企業追求的是利益相關者的整體利益,而不僅僅是某些主體的利益。
企業公民的直接利益相關者包括企業的股東、債權人、雇員、消費者、供應商等交易夥伴,也包括政府部門、環保主人者等壓力集團,這些直接利益相關者與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密切相關,他們有的分擔了企業的經營風險,有的為企業的經營活動付出了代價,還有的對企業進行約束和製約,因此企業在進行決策的時候必須要考慮直接相關利益者。企業的決策人要明白企業的發展和壯大依靠的決不僅僅取決於股東,還依賴於各種直接利益相關者。
馮侖認為,企業的發展實際上就是直接利益相關者締結的盟約,也就是說企業的發展目標是企業價值的最大化而不是股東財富的最大化。那麼,企業企業公民應該如何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呢?我們所說的企業公民的社會責任指的是對直接利益相關者負責,這就需要企業逐步放棄“股東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轉而采用與社會責任相適應的“直接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在這個模式下,企業各個直接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公司治理,形成相互製約的公司治理機製。
建立完善的“直接利益相關者”治理模式從公司內部來說包括以下內容:第一是建立一套共同的決策即使以保證直接利益相關者都能參與公司的決策;第二要建立共同的監督機製,不僅要有股東監督機製,還要建立員工監事製度、銀行監事製度、政府代表監事製度和消費者監事製度等其他利益相關者監事製度。馮侖領導下的萬通集團就是這麼做的。
在公司外部治理來說,要想承擔企業責任就要建立也包括幾個方麵,第一要完善法律製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第二要保證淨化市場,規範市場競爭,提高市場效率,從而避免不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打敗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第三需要建立政府引導和監督機製,重視政府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作用;第四是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尤其是媒體的作用,監督企業公民承擔社會責任。
總之,馮侖認為企業公民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主體是直接利益相關者,企業公民既不能無端縮小自己的社會責任範圍,也不能放任社會各界擴大責任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