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對,公再拜。拜其無恙。公拜,賓亦辟。
[疏]注“拜其”至“亦辟”。釋曰:案《爾雅-釋言》:“恙,憂也。”言“亦”者,亦初迎賓入門,主君拜,賓辟,故雲亦也。
公問大夫,賓對。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公答拜。勞以道路之勤。
公勞介,介皆再拜稽首,公答拜。賓出,公再拜送,賓不顧。公既拜,客趨辟,君命上擯送賓出,反告賓不顧,於此君可以反路寢矣。《論語》說孔子之行曰:“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
[疏]“公勞”至“不顧”。注“公既”至“顧矣”。釋曰:雲“賓不顧”,據上擯送賓複回,謂君雲賓不顧矣,故引孔子事為證。若然,此送賓是上擯,則卿為上擯,孔子為下大夫,得為上擯者,以孔子有德,君命使攝上擯,若定十年夾穀之會令孔子為相同也。
賓請有事於大夫。請問,問卿也。不言問聘,聘亦問也,嫌近君也。上擯送賓出,賓東麵而請之,擯者反命,因告之。
[疏]“賓請”至“大夫”。注“請問”至“告之”。釋曰:自此盡“亦如之”,論賓請問大夫訖,即館,卿大夫勞賓介之事。雲“不言問聘,聘亦問也,嫌近君也”者,對文大聘曰聘,小聘曰問,總而言之,問聘一也。不得雲問卿,若言問近君矣,故雲“有事於大夫也”。鄭雲“擯者反命,因告之”者,但從朝以來,行聘享、行禮賓之事,事已煩矣,今日即請,未可即行,故雲反命因告之。告之使知而已,是以賓至館行勞賓介,及受饔餼,終日有事,明日乃行問卿之禮也。賓所請問,卿宜雲有事於某子,故下記雲“幣之所及皆勞”,鄭雲“所以知及不及者,賓請有事,固曰某子某子”是也。
公禮辭,許。禮辭,一辭。
賓即館。小休息也。即,就也。
[疏]“賓即館”。注“小休息也”。釋曰:言休息者,據此一日之間,其事多矣,明旦行問,卿暫時止息,故雲“小休息也”。
卿大夫勞賓,賓不見。以己公事未行,上介以賓辭辭之。
[疏]注“以己”至“辭之”。釋曰:“以己公事未行”者,其聘享公事已行,仍有問大夫之等公事未行,故不敢見。雲“上介以賓辭辭之”者,以經雲“賓不見”,明上介以賓辭辭之,可知。是以下言“上介受”,明此上介辭也。
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不言卿,卿與大夫同執雁,下見於國君。《周禮》:凡諸侯之卿見朝君,皆執羔。
[疏]“大夫”至“介受”。注“不言”至“執羔”。釋曰:雲《周禮》者,案《周禮-秋官-掌客》雲: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卿皆見以羔;侯伯四積,卿皆見以羔。是主國之卿見朝君皆執羔。引之證主國卿見聘,客不得執羔,與大夫同用雁,不見朝君故也。
勞上介,亦如之。
君使卿韋弁,歸饔餼五牢。變皮弁,服韋弁,敬也。韋弁,韎韋之弁,兵服也。而服之者,皮韋同類,取相近耳。其服蓋韎布以為衣,而素裳。牲,殺曰饔,生曰餼。今文歸或為饋。
[疏]“君使”至“五牢”。注“變皮”至“為饋”。釋曰:自此盡“無儐”,論主君使卿歸饔餼於賓介之事。雲“變皮弁,服韋弁,敬也”者,案《周禮-春官-司服》王之吉服有九,祭服之下先雲兵事韋弁服,後雲視朝皮弁服,則韋弁尊於皮弁。今行聘享之事等皆皮弁,至歸饔餼則韋弁,故雲敬也。雲“韋弁,韎韋之弁,兵服也”者,鄭知弁用韎韋者,案《司服》注,鄭引《春秋傳》曰:“晉郤至衣韎韋之跗。”注又雲:“今時五伯緹衣,古兵服之遺色。”故知用韎韋也。韎即赤色,以赤韋為弁也。雲兵服者,《司服》雲“凡兵事韋弁服”,故雲兵服也。雲“服之者,皮韋同類,取相近耳”者,有毛則曰皮,去毛熟治則曰韋,本是一物,有毛無毛為異,故雲取相近耳。雲“其服蓋韎布以為衣,而素裳”者,此無正文,但正服則鄭注《司服》雲“韋弁,以韎韋為弁,又以為衣裳”,又晉郤至衣韎韋之跗注,《鄭誌》解此跗注,以跗為幅,以注為屬,謂製韋如布帛之幅,而連屬為衣及裳。今此鄭雲以韎布為衣而素裳,全與兵服異者,鄭以意量之。此為賓館於大夫士之廟,既為入廟之服,不可純如兵服,故為韎布為衣而素裳。《鄭誌》兵服以其與皮弁同白舄,故以素裳解之。此言素裳,又與《鄭誌》同。若然,唯變其衣耳,以無正文,故雲“蓋”以疑之也。雲“殺曰饔,生曰餼”者,《周禮》有內饔、外饔,皆掌割亨之事。《詩》雲:“有母之屍饔。”故知殺曰饔,生曰餼者,以其對饔是腥飪,故知餼是生。故下雲“餼二牢”,皆活陳之也。
上介請事,賓朝服禮辭。朝服,示不受也。受之當以尊服。
[疏]“上介”至“禮辭”。注“朝服”至“尊服”。釋曰:鄭知義然者,案下雲“賓皮弁迎大夫”是受之,用皮弁為尊服,明此著朝服,朝服卑於皮弁,是示不受。言示不受,終受之也。
有司入陳。入賓所館之廟,陳其積。
[疏]“有司入陳”。注“入賓”至“其積”。釋曰:案上文直雲“致館”及“即館”,不辨廟與正客館之名。案下記雲“卿館於大夫,大夫館於士”,皆是大夫士之廟。下文又雲“揖入及廟”,鄭據此而言,明陳之於廟也。《曾子問》:“孔子雲:自卿大夫士之家曰私館。”即卿大夫士之廟一也。孔子又雲:“公館,與公所為曰公館。”鄭注雲:“公館,若今縣官宮也。”彼是正客館,彼此兩言之者,若朝聘使少,則皆於正客館,若使多,則有在大夫廟。多少不定,兩言之也。案《大行人》及《掌客》積與饔餼各別,此注以饔餼為陳其積者,對文饔餼與積別,散文總是委積,故雲“積”也。
饔,謂飪與腥。
[疏]“饔”。注“謂飪與腥”。釋曰:知者,上總言“饔餼五牢”,下陳有三處,據此,饔下雲“飪一牢”,“腥二牢”,下又別雲“餼二牢”,故知饔別飪、腥二者也。若然,飪與腥共以饔目之者,以其同是死,列之以鼎故也。
飪一牢,鼎九,設於西階前,陪鼎當內廉,東麵,北上,上當碑,南陳;牛、羊、豕、魚、臘、腸胃同鼎,膚、鮮魚、鮮臘,設扃鼏。膷、臐、膮,蓋陪牛、羊、豕。陪鼎三牲,臛、膷、臐、膮陪之,庶羞加也。當內廉,辟堂塗也。腸胃次臘,以其出牛羊也。膚,豕肉也,唯燅者有膚。此饌先陳其位,後言其次,重大禮,詳其事也。宮必有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也。凡碑,引物者,宗廟則麗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宮廟以石,窆用木。
[疏]注“陪鼎”至“用木”。釋曰:案《公食大夫》庶羞也,以非正饌,故在正鼎後,而言“加”也。雲“當內廉,辟堂塗也”者,正鼎九,雖大判繼階而言,其雲於階前,則階東稍遠,故陪鼎猶當內廉也,而辟堂塗,堂塗之內也。雲“腸胃次臘,以其出牛羊”也,鄭言此者,以其膚是豕肉,腸胃是腹內之物,而在肉前者,以其腸胃出於牛羊,故在膚前列之也。雲“膚,豕肉也,唯燅者有膚”者,君子不食圂腴,犬豕曰圂。若然,牛羊有腸胃而無膚,豕則有膚而無腸胃也。且豕則有膚,豚則無膚,故《士喪禮》豚皆無膚。以其皮薄故也。縱豕以四解,亦無膚,故《既夕》大遣奠少牢無膚,以其豚解故也。雲“此饌先陳其位,後言其次,重大禮,詳其事也”者,先陳其位者,“南陳”已上是也,後言其次者,“牛羊豕”已下是也。案設飧時,直雲飪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東,鼎七。直言西九東七,不言次陳位,飧是小禮,輕之故也。雲“宮必有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也”者,言宮必有碑者,案諸經雲“三揖”者,鄭注皆雲:入門將曲揖,既北麵揖,當碑揖。若然,《士昏》及此《聘禮》是大夫士廟內皆有碑矣。《鄉飲酒》、《鄉射》言三揖,則庠序之內亦有碑矣。《祭義》雲:“君牽牲,麗於碑。”則諸侯廟內有碑明矣。天子廟及庠序有碑可知。但生人寢內不見有碑,雖無文,兩君相朝,燕在寢,豈不三揖乎?明亦當有碑矣。言所以識日景者,《周禮-匠人》雲“為規識日出之景,與日入之景”者,自是正東西南北。此識日景,唯可觀碑景邪正,以知日之早晚也。又雲“引陰陽”者,又觀碑景南北長短,十一月,日南至,景南北最長,陰盛也。五月,日北至,景南北最短,陽盛也。二至之閒,景之盈縮、陰陽進退可知。雲“凡碑,引物者,宗廟則麗牲焉,以取毛血”者,雲凡碑引物,則識日景、引陰陽皆是引物,則宗廟之中是引物。但廟碑又有麗牲,麗,係也。案《祭義》雲:“君牽牲,麗於碑。”以其鸞刀以取血毛,毛以告純,血以告殺,兼為此事也。雲“其材,宮廟以石,窆用木”者,此雖無正文,以義言之,葬碑取縣繩繂暫時之閒,往來運載,當用木而已。其宮廟之碑,取其妙好,又須久長,用石為之,理勝於木,故雲宮廟以石窆用木也。是以《檀弓》雲:“公室視豐碑,三家視桓楹。”時魯與大夫皆僣,言視桓楹,桓楹,宮廟兩楹之柱,是葬用木之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