腥一牢,在東,鼎七;堂上之饌六。六者,賓西夾之數。
西夾亦如之。筥及甕,如上賓。凡所不貶者,尊介也。言如上賓者,明此賓客介也。
[疏]“西夾”至“上賓”。注“凡所”至“介也”。釋曰:雲“如上賓者,明此賓客介也”者,案下雲“賓之公幣、私幣皆陳,上介公幣陳”,是上介有與賓同者。前經不言如上賓,獨此經言如上賓,以其此饔餼大禮,西夾筥及甕如上賓,以其客此上介,如上賓之禮也。
餼一牢。門外米、禾視死牢,牢十車,薪芻倍禾。凡其實與陳,如上賓。凡,凡飪以下。下大夫韋弁,用束帛致之。上介韋弁以受,如賓禮。介不皮弁者,以其受大禮似賓,不敢純如賓也。
儐之兩馬束錦。
[疏]“儐之兩馬束錦”。釋曰:此下大夫使者受上介之儐禮,如卿使者受賓儐禮,當庭同,不言如上大夫者,省文也。
士介四人,皆餼大牢,米百筥,設於門外。牢米不入門,略之也。米設當門,亦十為列,北上。牢在其南,西上。
[疏]“士介”至“門外”。注“牢米”至“西上”。釋曰:自此至“無儐”,論使宰夫歸餼於眾介之事。上文賓與上介米陳碑南,餼陳門內,此不入門,陳於門外者,鄭雲“略之也”。雲“米設當門,亦十為列,北上”,彼亦當門。此直雲“設於門外”,不雲東西,明當門北上,與賓同。雲“牢在其南,西上”者,以此餼本設於庭,在門內,由士介賤,不得入門,且賓與上介門東有米三十車,薪六十車,門西禾三十車,芻六十車,皆統門為上。此餼本非門外東西之物,製不在門外東西,宜當門陳之。雲“牢在其南,西上”,知如此設之者,以其賓、上介餼在米南,門西,東上,明知此牢亦在米南而,西上為異耳。
宰夫朝服,牽牛以致之。執紖牽之,東麵致命,朝服無束帛,亦略之。士介西麵拜迎。
[疏]“宰夫”至“致之”。注“執紖”至“拜迎”。釋曰:案下記雲“士館於工商”,則此致者在工商之館,宰夫從外來,即為賓客,宜在門西東麵,此就太牢之中,取以致餼。雲“朝服無束帛,亦略之”者,決上賓與上介皮弁有束帛,故以為略之也。雲“士介西麵拜迎”者,以其士介為主人,故西麵。每上賓與上介米禾皆視死牢,具有芻薪米禾,此士直有生餼,無死牢,則無芻薪米禾矣。
士介朝服,北麵再拜稽首受。受,於牢東拜,自牢後適宰夫右受,由前東麵授從者。
[疏]“士介”至“首受”。注“受於”至“從者”。釋曰:知“自牢後適宰夫右受”者,以其牢東北麵拜,明在宰夫東南,從牢後來適宰夫,至宰夫之後受取牛,便故也。必知在宰夫右受者,見前君使士受私覿之馬,適其右受,知此亦在右受也。若然,君使士受私覿由前,此由牢後,與受馬不同者,牛畜擾馴,與馬有異,故得從其後適宰夫右,取便也。雲“由前東麵授從”者,於宰夫之後受牛,遂由宰夫之前東授從者,亦是取便也。
無擯。既受,拜送之矣。明日,眾介亦各如其受之服,從賓拜於朝。
[疏]“無擯”。注“既受”至“於朝”。釋曰:言“無擯”者,決上賓與上介皆有儐。士介賤,故略之。知“明日,眾介亦各如其受之服,從賓拜於朝”者,案下夫人使下大夫韋弁歸禮,賓受,如受饔之禮,儐之乘馬束錦,又歸禮於上介,上介受之如賓禮,儐之兩馬束錦,明日賓拜禮於朝。鄭注雲“於是乃言賓拜,明介從拜”。夫人歸禮,介尚從拜,則君饔餼介皆從拜可知。
賓朝服問卿。不皮弁,別於主君。卿,每國三人。
[疏]“賓朝服問卿”。注“不皮”至“三人”。釋曰:自此盡“無儐”,論賓齎聘君之幣,問主國卿之事。雲“不皮弁,別於主君”者,對上文行聘享、私覿皆皮弁,此朝服降一等,故鄭注雲“別於主君”。雲“卿,每國三人”者,每國三卿是其常,鄭言此者,欲見三卿皆以幣問之。其主國下大夫曾使向己國者,乃得幣問之,與卿異。
卿受於祖廟。重賓禮也。祖,王父也。
[疏]“卿受於祖廟”。注“重賓”至“父也”。釋曰:卿受鄰國君所問之禮,不辭讓者,以其初,君送客之時,賓請有事於大夫,君禮辭許,是以卿不敢更辭,故下記雲“大夫不敢辭”。雲“祖,王父也”者,大夫三廟,有別子者,立大祖廟;非別子者,並立曾祖廟;王父即祖廟也。今不受於大祖廟及曾祖廟而受於祖廟者,以其天子受於文王廟,諸侯受於祖廟,大夫下君,故受於王父廟。
下大夫擯。無士擯者,既接於君所,急見之。
[疏]“下大夫擯”。注“無士”至“見之”。釋曰:行聘享於主國君時,主君擯者三人,以上並有士擯賓,又設介。今直雲“大夫擯”,無士擯者,以其設擯介多者不敢質,示行事有漸。但賓行聘享於主君之時,卿以與賓相接,故急見之,不須士擯。
擯者出請事,大夫朝服迎於外門外,再拜。賓不答拜,揖。大夫先入,每門、每曲揖。及廟門,大夫揖入。入者,省內事也。既而俟於寧也。
[疏]“擯者”至“揖入”。注“入者”至“寧也”。釋曰:大夫二門,入大門東行即至廟門。未及廟門而有每門者,大夫三廟,每廟兩旁皆南北豎牆,牆皆閣門,假令王父廟在東,則有每門每曲之事。雲“入者,省內事也”者,《曲禮》雲“請入為席”是也。雲“既而俟於寧”者,寧,門屋寧也,知俟於寧者,下雲賓入,“三揖皆行”,鄭注雲:“皆猶並也。”賓與卿並行,以卿俟於寧,故得並行。與卿三揖,不俟於庭者,下君也。案《曲禮》雲:“客至於寢門,則主人請入為席,然後出迎客,主人肅客而入。”此卿既入,不重出迎客者,彼《曲禮》平常賓客,故重出迎客。此聘問之賓,與平常賓客異,上君揖賓不重出,此卿亦不重出,與彼同,但在庭與在寧不同矣。
擯者請命。亦從入而出請,不幾筵,辟君也。
[疏]注“亦從”至“君也”。釋曰:“亦”者,亦君受聘時,擯者從君而入,幾筵既設,擯者出請。此擯者亦從卿而入,省內然後出請。
庭實設四皮。麋鹿皮也。
賓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於階,讓。皆猶並也。古文曰三讓。
[疏]注“古文曰三讓”。釋曰:不從古文者,亦是不成三,故賓先升一等,大夫從,升堂,故不從三讓也。
賓升一等,大夫從,升堂,北麵聽命。賓先升,使者尊。賓東麵致命。致其君命。大夫降,階西再拜稽首。賓辭,升成拜。受幣堂中西,北麵。於堂中央之西受幣,趨聘君之命。
賓降,出。大夫降,授老幣,無擯。不擯賓,辟君也。
[疏]注“不擯賓辟君也”。釋曰:上文賓行聘享訖,而君禮賓有束帛乘馬,敵者曰擯。今卿不擯賓者,辟國君也。
擯者出請事。賓麵,如覿幣。麵,亦見也。其謂之麵,威儀質也。
[疏]“擯者”至“覿幣”。注“麵亦”至“質也”。釋曰:自此至“授老幣”,論賓行私麵於卿之事。賓私麵於卿,其幣多少與私覿於君同,故雲“如覿幣”。賓私覿之時,用束錦、乘馬,則此私麵於卿,亦用束錦、乘馬可知也。雲“麵,亦見也。其謂之麵,威儀質也”者,覿麵並文,其麵為質。若散文,麵亦為覿,故鄭《司儀》注雲:“私麵,私覿也。”又《左傳》雲“楚公子棄疾以乘馬八匹私麵鄭伯”是也。
賓奉幣,庭實從。庭實,四馬。
[疏]“賓奉幣庭實從”。注“庭實四馬”。釋曰:以其言如覿幣,故知庭實四馬也。
入門右,大夫辭。大夫於賓入,自階下辭迎之。
[疏]注“大夫”至“迎之”。釋曰:知“階下辭”者,以其授老幣時降故也。知迎者,下文“揖讓如初”,明元缺一字迎之可知。
賓遂左。見,私事也。雖敵,賓猶謙,入門右,為若降等然。《曲禮》曰:“客若降等,則就主人之階,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複就西階。”
[疏]注“見私”至“西階”。釋曰:雲“為若降等”者,主人是大夫,客是士,降等法,士就東階。今此賓與卿覿者,就門右,若士於大夫降等。引《曲禮》者,主人辭賓,賓遂左,就門右西階,複正也。
庭實設,揖讓如初。大夫至庭中,旋並行。
[疏]“庭實”至“如初”。注“大夫”至“並行”。釋曰:雲“大夫至庭中,旋並行”者,賓初入門右,大夫階下辭賓,賓遂門左,大夫至庭中迎賓,大夫回,旋與賓揖而並行,北出。言“如初”者,大夫不出門,唯有庭中一揖,至碑元缺一字又揖,再揖而已。
大夫升一等,賓從之。大夫先升,道賓。大夫西麵,賓稱麵。稱,舉也。舉相見之辭以相接。
大夫對,北麵當楣再拜,受幣於楹閒,南麵,退,西麵立。受幣楹閒,敵也。賓亦振幣進,北麵授。
[疏]注“受幣”至“麵授”。釋曰:知賓北麵授者,以雲大夫“南麵退西麵立”,言退,明賓不得南麵。又見下文“賓當楣再拜”,明北麵授,因拜可知。雲“受幣楹閒,敵也”者,凡授受之義,在於兩楹之閒者,皆是體敵,故《昏禮》雲“授於楹閒南麵”,注雲:“授於楹閒,明為合好,其節同也,南麵並授也。”謂賓主俱至楹閒,南麵並而授。是以《曲禮》雲:“鄉與客並,然後受。”注雲:“於堂上,則俱南麵,禮敵者並授。”此是敵者之常禮也。雖是敵者,於兩楹之閒,或有訝受者,皆是相尊敬之法。則此雲大夫南麵,賓北麵授,雖是敵禮,是尊大夫,故訝受。又前致饔餼,儐使者於楹閒,賓北麵授幣,鄭雲:賓北麵授,尊君之使。自餘不在楹閒,別相尊敬。是以前雲“公受玉於中堂,與東楹之閒”,鄭注雲:“東楹之閒,亦以君行一,臣行二。”又雲公禮賓,賓“受幣,當東楹北麵”,注雲:“亦訝受。”又賓覿公雲“振幣進授,當東楹北麵”,如此之類,不在兩楹之閒者,皆非敵法,就文解之。
賓當楣再拜送幣,降,出。大夫降,授老幣。
擯者出請事。上介特麵,幣如覿。介奉幣。特麵者,異於主君,士介不從而入也。君尊,眾介始覿不自別也。上賓則眾介皆從之。
[疏]“擯者”至“奉幣”。注“特麵”至“從之”。釋曰:自此盡“再拜送幣”,論上介私麵於鄰國卿之事。雲“特麵者,異於主君”者,介初覿主君之時,不敢自尊,別與眾介同執幣而入。今私麵於鄰國卿,不與眾介同,而特行禮焉,故雲特麵者異於主君也。雲“士介不從而入”者,對覿君時,眾介從而入,故鄭雲君尊於眾介,始覿不自別也。雲“上賓則眾介皆從之”者,上介言特麵,則賓問卿與私麵,介皆從可知。
皮,二人讚。亦儷皮也。
[疏]“皮二人讚”。注“亦儷皮也”。釋曰:案經雲“幣如覿”,則上介私麵,亦與私覿於君幣同,故雲“亦儷皮”也。
入門右,奠幣,再拜。降等也。
[疏]“入門”至“再拜”。注“降等也”。釋曰:言“降等”者,主人是卿,上介是大夫,故入門右,不敢自同賓客。
大夫辭。於辭上介則出。
擯者反幣。出還於上介也。
[疏]“擯者反幣”。注“出還於上介也”。釋曰:不言反皮,出還於上介,皮出可知,但文不具。
庭實設,介奉幣入,大夫揖讓如初。大夫亦先升一等。今文曰入設。
[疏]注“大夫”至“入設”。釋曰:雲“亦”者,亦上賓行私麵,大夫升一等,賓乃升。此上介私麵亦然,故雲亦也。
介升,大夫再拜受。亦於楹閒南麵而受。
[疏]注“亦於”至“而受”。釋曰:“亦”者,賓行私麵,大夫受幣於楹閒,南麵,故雲亦,得在楹閒為敵法。上介是下大夫,與卿小異大同,明得行敵法,在楹閒可知。
介降拜,大夫降辭。介升,再拜送幣。介既送幣,降出也。大夫亦授老幣。
擯者出請。眾介麵,如覿幣,入門右,奠幣,皆再拜。大夫辭,介逆出。擯者執上幣出,禮請受,賓辭。賓亦為士介辭。
[疏]“擯者”至“賓辭”。注“賓亦為士介辭”。釋曰:自此至“拜辱”,論士介私麵於鄰國卿之事。雲“賓亦為士介辭”者,亦者,亦士介私覿於主國君時,故雲亦也。
大夫答再拜。擯者執上幣,立於門中以相拜,士介皆辟。老受擯者幣於中庭,士三人坐取群幣以從之。擯者出請事。賓出,大夫送於外門外,再拜。賓不顧。不顧,言去。擯者退,大夫拜辱。拜送也。
下大夫嚐使至者,幣及之。嚐使至己國,則以幣問之也。君子不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