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遂命”至“反位”。注“反位”至“遂來”。釋曰:自此盡“為上”,論拾取矢並眾耦皆就射位之事。雲“反位者,俟其袒、決、遂來”者,下文雲“三耦拾取矢,進立於司馬之西南”是也。此司射反位,不言先下,將欲為下番射。司射堂西命三耦及眾賓,皆袒、決、遂,執弓就位,司射先反位。鄭注雲:言先三耦及眾賓,曏不言先三耦,未有拾取矢位,無所先。以此言之,明言先反者,對未反位之辭俱有位。得言先,若一有一無,不得言先,即此文。是以下文注決此也。若俱無,亦得言先,故上雲司射比三耦於堂西。雲“司射先立於所設中之西南,東麵。三耦皆進,由司射之西,立於其西南,東麵北上而俟”,是其皆未有位,亦得言先。
三耦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進立於司馬之西南。必袒、決、遂者,明將有射事。
[疏]“三耦”至“西南”。注“必袒”至“射事”。釋曰:“立於司馬之西南”者,案上司射位在中西南,司馬位在司射南,今立於司馬之西南,亦東麵北上也。雲“必袒、決、遂者,明將有射事”者,始取未有射事而袒、決、遂者,以其取矢即訖有射,故豫著之,故雲將有射事也。
司射作上耦取矢。作之者,還當上耦,如作射。
[疏]“司射”至“取矢”。注“作之”至“作射”。釋曰:案上文司射作射之時左還,當上耦西麵作上耦射。今作取矢亦如之,故雲“還當上耦如作射”。
司射反位,上耦揖進,當楅北麵揖,及楅揖。當楅,楅正南之東西。
[疏]“司射”至“楅揖”。注“當楅”至“東西”。釋曰:此上耦發位東行時,一南一北並行。及將至楅南,下耦在南,稍進,當前楅南,俱北麵揖,其時上射稍西,下射稍東,東西相當,故雲“當楅楅正南之東西”也。
上射東麵,下射西麵。上射揖進,坐,橫弓,卻手自弓下取一個,兼諸弣,順羽,且興,執弦而左還,退反位,東麵揖。橫弓者,南踣弓也。卻手由弓下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表,右手從裏取之,便也。兼並矢於弣,當順羽,既又當執弦也。順羽者,手放而下,備不整理也。不言毋周,在阼非君,周可也。
[疏]“上射”至“麵揖”。注“橫弓”至“可也”。釋曰:言“順羽且興”者,謂以右手順羽之時則興,故雲且興也。言“左還”者,以左手向外而西回。“東麵揖”者,揖下射,使取矢也。雲“橫弓者,南踣弓也”者,覆左手以執弓,卻右手以取矢便,故知不北踣弓也。雲“以左手在弓表”者,表,弓背也,覆手以執背,故雲左手在弓表。雲“右手從裏取之,便也”者,覆手在表執弓,右手卻在裏取矢,故雲便也。雲“不言毋周,在阼非君,周可也”者,案《大射》雲:“左旋,毋周,反麵揖。”鄭注雲:“左還,反其位。毋周,右還而反東麵也。君在阼,還周則下射將背之。”此直雲左還反位,不言毋周,明還周可也。鄭雲下射將背之,則上射背左還,毋周也。
下射進,坐,橫弓,覆手自弓上取一個,興,其他如上射。覆手由弓上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裏,右手從表取之,亦便。
[疏]“下射”至“上射”。注“覆手”至“亦便”。釋曰:雲“以左手在弓裏,右手從表取之,亦便”者,上射在西雲南踣弓,此不雲踣弓,則亦南踣弓。知者,以其亦用左手執弓,覆右手取矢,則執弓卻左手可知。既仰左手向上執弓而南踣,故用右手弓上向下取矢,亦便也。
既拾取乘矢,揖,皆左還,南麵揖,皆少進,當楅南,皆左還,北麵,搢三挾一個。楅南,鄉當楅之位。
[疏]“既拾”至“一個”。注“楅南”至“之位”。釋曰:雲“楅南,鄉當楅之位”者,上雲進當楅北麵揖,今至此位,皆還北麵也。
揖,皆左還,上射於右。上射轉居右,便其反位也。下射左還,少南行,乃西麵。
[疏]“揖皆”至“於右”。注“上射”至“西麵”。釋曰:雲“上射轉居右,便其反位也”者,此決射時升降,上射皆居左。彼自堂西,不複庭位故也。此複庭位,故上射轉在右,是以鄭雲便其反位也。雲“下射左還,少南行,乃西麵”者,以其初北麵時,東西相當,今西行,宜並,故下射少南行,乃西麵取並行故也。
與進者相左,相揖,反位。相左皆由進者之北。
[疏]“與進”至“反位”。注“相左”至“之北”。釋曰:雲“由進者之北”者,以其進取矢者東行,此則西行,由進者之北則得相左也。
三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以授有司於西方,而後反位。取誘射之矢,挾五個,弟子逆受於東麵位之後。
[疏]“三耦”至“反位”。注“取誘”至“之後”。釋曰:雲“三耦拾取矢亦如之”者,上雲三耦之中,上耦外而言之。雲“取誘射之矢,挾五個”者,以其前拾取矢皆進三挾一個,乃反位。此則先取四矢,亦搢三挾一個,乃並取誘射四矢,兼挾之,故五個也。雲“弟子逆受於東麵位之後”者,弟子即納射器者,因留主授受於堂西西方,今見下耦將司射矢來向位,仍西麵,弟子即往逆受之訖,下射乃反東麵,故雲“授有司於西方而後反位”,謂反向東麵位,是以鄭亦雲“弟子逆受於東麵位之後”也。
眾賓未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個,由堂西進,繼三耦之南而立,東麵,北上,大夫之耦為上。未猶不也。眾賓不拾者,未射,無楅上矢也。言此者,嫌眾賓三耦同倫,初時有射者,後乃射有拾取矢,禮也。
[疏]“眾賓”至“為上”。注“未猶”至“禮也”。釋曰:雲“未猶不也”者,若言未,謂此第一番初時,未有拾取矢,禮以其第一番唯有三耦射,無賓射法,不得雲未。是以轉為不以其全,不拾取矢也。雲“言此者,嫌眾賓三耦同倫,初時有射”者,此解經雲眾賓不拾之意有此嫌,故明之。雲“後乃射有拾取矢,禮也”者,據第三番眾賓乃射,自然有楅上拾取矢禮,後文見之也。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獲者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猶挾一個,去撲,與司馬交於階前,升,請釋獲於賓。猶,有故之辭。司射既誘射,恒執弓挾矢以掌射事,備尚未知,當教之也。今三耦卒射,眾足以知之矣。猶挾之者,君子不必也。
[疏]“司射”至“於賓”。注“猶有”至“必也”。釋曰:自此盡“共而俟”,論第二番射之事。案《大射》第二番射,司馬命去侯雲如初。此司馬命去侯,不言如初者,此臣禮,威儀省。司馬初命去侯時,獲者許諾,聲不絕,以至於乏。再番、三番命去侯,獲者直許諾,無不絕聲,故不言如初。《大射》君禮,威儀多,故第二番與前同,獲者以宮商趨之,故言如初。於第三番禮殺,複不以宮商,直許諾,又不得言如初。雲“今三耦卒射,眾足以知之矣。猶挾矢者,君子不必也”者,三耦教射者,三耦卒射,眾賓足知射禮,猶挾矢教之者,君子不必也者。案《論語》孔子雲君子“無必、無固、無我”,以不必即知,故仍教之。
賓許,降,搢撲,西麵立於所設中之東,北麵命釋獲者設中,遂視之。視之,當教之。
[疏]“賓許”至“視之”。注“視之當教之”。釋曰:雲“當教之”者,謂教其釋筭,安置左右,及數筭告勝負之事,亦教之也。
釋獲者執鹿中,一人執筭以從之。鹿中,謂射於謝也,於庠當兕中。
[疏]“釋獲”至“從之”。注“鹿中”至“兕中”。釋曰:以州長是士,射於榭;鄉大夫是大夫,為之射於庠。下記雲“士則鹿中,大夫兕中”,故雲“鹿中謂射於榭也,於庠當兕中也”。
釋獲者坐設中,南當楅,西當西序,東麵,興受筭,坐實八筭於中,橫委其餘於中西,南末。興,共而俟。興還北麵受筭,反東麵實之。
[疏]“釋獲”至“而俟”。注“興還”至“實之”。釋曰:雲“設中,南當楅”,南北節,西當西序,東西節。雲“興還北麵受筭,反東麵實之”者,以其所納射器皆在堂西,執中與筭,皆從堂西來,向西序之南,南麵,執中者既東麵坐,設訖,興,還向北麵受筭,回向東麵實之也。
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麵命曰:“不貫不釋。”貫猶中也。不中正不釋筭也。古文貫作關。
[疏]“司射”至“不釋”。注“貫猶”至“作關”。釋曰:言“不貫”者,以其以布為侯,故中者貫穿布侯,故以中為貫也。是以鄭雲貫猶中也。中則貫也。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於中,興,執而俟。執所取筭。
[疏]“上射”至“而俟”。注“執所取筭”。釋曰:八筭者,人四矢,一耦八矢。雖不知中否,要須一矢則一筭,改實八筭,擬後來者用之。
乃射。若中,則釋獲者坐而釋獲,每一個釋一筭。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餘筭,則反委之。委餘筭,禮尚異也。委之,合於中西。
[疏]“乃射”至“委之”。注“委餘”至“中西”。釋曰:雲“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者,以釋筭者東麵為正,依投壺禮,賓黨於右,主黨於左,是以上射於右,賓黨也;下射於左,主黨也。雲“委餘筭,禮尚異也”者,手中餘筭未知有幾,不可盡中所有,餘亦得於後釋,要委餘於地,別取中內八筭者,禮尚異,故不用餘者。雲“委之,合於中西”者,筭法多少視射人多少不定,要橫委其餘於中西,手中餘者與之合也。
又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於中,興,執而俟。三耦卒射。
賓、主人、大夫揖,皆由其階降,揖。主人堂東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年。賓於堂西亦如之。皆由其階,階下揖,升堂揖。主人為下射,皆當其物,北麵揖,及物揖,乃射。卒,南麵揖,皆由其階,階上揖,降階揖。賓序西,主人序東,皆釋弓,說決、拾,襲,反位,升,及階揖,升堂揖,皆就席。或言堂,或言序,亦為庠謝互言也。賓主人射,大夫止於堂西。
[疏]“又取”至“就席”。注“或言”至“堂西”。釋曰:上雲“榭則鉤楹內”,謂射於榭者也;“堂則由楹外”,謂射於庠者也。此當有鄉大夫射於庠,亦有州長射於序,故互見其義。互言者,今袒、決、遂,則言堂東西,見在庠,在榭亦然。釋弓說決、拾,則言序東、序西,序則榭也,在庠亦然。故言互言之,周公省文,欲兩見之也。雲“大夫止於堂西”者,上賓、主人、大夫俱降,無堂西之文,下雲大夫袒、決、遂,就其耦,故知此時止於堂西,故記雲“大夫降,立於堂西以俟射”也。
大夫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個,由堂西出於司射之西,就其耦。大夫為下射,揖進,耦少退。揖如三耦。及階,耦先升。卒射,揖如升射,耦先降。降階,耦少退。皆釋弓於堂西,襲。耦遂止於堂西,大夫升就席。耦於庭,不並行,尊大夫也。在堂如上射之儀,近其事,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