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司正降複位”。釋曰:自此盡“唯賓”,論舉觶於賓與大夫,為無筭爵之事。雲“司正降複位”者,司正當監旅酬訖,故降,使二人舉觶於賓與大夫,為無筭始也。

使二人舉觶於賓與大夫。二人,主人之讚者。

舉觶者皆洗觶,升,實之,西階上北麵,皆坐奠觶,拜,執觶興。賓與大夫皆席末答拜。舉觶者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賓與大夫皆答拜。舉觶者逆降,洗,升實觶,皆立於西階上,北麵,東上。賓與大夫拜。舉觶者皆進,坐奠於薦右。坐奠之,不敢授。

[疏]“舉觶”至“薦右”。注“坐奠之不敢授”。釋曰:賓與大夫皆席末答拜者,皆席西南麵答拜。雲“皆進,坐奠於薦右”者,以其將飲者於右,故也。雲“坐奠之,不敢授”者,對獻酬時親授主人之讚者,卑不敢親授觶也。

賓與大夫辭,坐受觶以興。辭,辭其坐奠觶。

[疏]“賓與”至“以興”。注“辭辭其坐奠觶”。釋曰:必辭者,讚者不敢親授,賓與大夫不可自尊,故辭之。不言“取”而言“受”者,亦是若親受之然。

舉觶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賓與大夫坐,反奠於其所,興。不舉者,盛禮已崇。古文曰反坐。

[疏]“舉觶”至“所興”。注“不舉”至“反坐”。釋曰:崇,重也。凡飲酒,禮成於酬。前已旅酬,所盛禮已重,今主人複舉觶,為無筭爵,盡歡情,客不盡主人歡,故且奠之。未舉之,故不奠薦左。

若無大夫,則唯賓。長一人舉觶,如《燕禮》媵爵之為。

[疏]若“無大夫則唯賓”。注“長一”至“之為”。釋曰:曏二人舉觶為賓與大夫,今若無大夫,當闕一人,故雲“則唯賓”也。雲“長一人舉觶,如《燕禮》媵爵之為”者,燕禮初,二大夫媵觶,至旅酬,複使二人,君命長媵一爵於君,與此同,故雲如《燕禮》之為彼旅酬。此為無筭爵,不同,但一人是同,故引為證也。

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於主人,適西階上,北麵請坐於賓。請坐,欲與賓燕,盡殷勤也。至此盛禮以成,酒清肴乾,強有力者猶倦焉。

[疏]“司正”至“於賓”。注“請坐”至“倦焉”。釋曰:自此盡“少退北上”,論請坐徹俎之事。雲“酒清肴乾,強有力者猶倦焉”者,此《禮記-聘義》文。案彼雲:“故強有力者將以行禮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飲也,肉乾人饑而不敢食也,日莫人倦。”引之者,證此賓須坐之義。

賓辭以俎。俎者,肴之貴者也。辭之者,不敢以燕坐褻貴肴。

[疏]“賓辭以俎”。注“俎者”至“貴肴”。釋曰:俎所盛骨體,骨體是肴之貴者,故辭之也。

反命於主人,主人曰:“請徹俎。”賓許。司正降自西階,階前命弟子俟徹俎。弟子,賓黨也。俎者,主人讚者設之。今賓辭之,使其黨俟徹,順賓意也。上言“請坐於賓”,此言“主人曰”,互相備耳。

[疏]“反命”至“徹俎”。注“弟子”至“備耳”。釋曰:知弟子是賓黨者,以其司正降自西階,階前命之,明賓黨弟子在西階東麵也。必使賓黨弟子者,徹俎是賓請之,故鄭雲“俎者,主人讚者設之,今賓辭之,使其黨俟徹,順賓意也”。雲“上言請坐於賓,此言主人曰,互相備耳”者,凡辭,皆司正請於主人,主人有命,司正乃傳告賓。今上文雲司正“請坐於賓”,直見司正傳主人辭,不見“主人曰請坐於賓”之辭,此經直見“主人曰請徹俎”,不見司正傳主人以告賓,是互相備也。不言“互文”而雲“互相備”者,凡言互文者,各舉一事,一事自周,是互文。此據一邊禮,一邊禮不備,文相續乃備,故雲互相備。若雲“糗餌粉餈”,鄭注雲“餌言糗,餈言粉,互相足”之類也。

司正升,立於序端。賓降席,北麵。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階上北麵。大夫降席,席東南麵。俟弟子升受俎。

[疏]“司正”至“南麵”。注“俟弟子升受俎”。釋曰:雲“俟弟子升受俎”者,下雲“司正以俎出授從者”,注雲:“授賓家從來者也,所以厚禮之。”則此弟子升受俎者。案下文據大夫與主人而言,若賓俎授司正,非弟子也。

賓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階,賓從之降,遂立於階西,東麵。司正以俎出,授從者。授賓家從來者也。古者與人飲食,必歸其盛者,所以厚禮之。

[疏]注“授賓”至“禮之”。釋曰:雲“古者與人飲食,必歸其盛者,所以厚禮之”者,《鄉飲酒》、《燕禮》、《大射》賓客皆有俎,徹歸客之左右,俎是肴之貴,是歸其盛者。《公食大夫》既食,“有司卷三牲之俎,歸於賓館”。故總雲古者與人飲食必歸其盛者,所以厚禮之也。

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降自阼階,西麵立。以東,授主人侍者。

[疏]“主人”至“麵立”。注“以東”至“侍者”。釋曰:雲“以東,授主人侍”者,弟子是賓黨,非主人之讚者,故知徹主人俎,還授主人侍者,歸入於內也。

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大夫從之降,立於賓南。凡言還者,明取俎各自鄉其席。

眾賓皆降,立於大夫之南,少退,北上。從降,亦為將燕。

[疏]注“從降亦為將燕”。釋曰:賓、主人、大夫有俎,從俎而降。此三賓無俎,亦從大夫而降,亦如賓、主人、大夫將燕,故同降同升也。

主人以賓揖讓,說屨,乃升。大夫及眾賓皆說屨,升,坐。說屨者,將空坐,屨褻賤,不宜在堂也。說屨則摳衣,為其被地。

[疏]“主人”至“升坐”。注“說屨”至“被地”。釋曰:自此盡“門外再拜”,論升坐行無筭爵,賓醉送出之事。雲“說屨則摳衣,為其被地”者,《曲禮》雲“摳衣趨隅”,彼謂升席時,引之證說屨,低身亦然,若不摳衣,恐衣被地履之。但對文上曰衣,下曰裳,散文衣裳通,此衣即裳也。案《少儀》雲:“排闔說屨於戶內,一人而已矣。”鄭注雲:“雖眾敵,猶有所尊也。”彼尊卑在室,則尊者說屨在戶內,自餘說屨於戶外。若尊卑在堂,則亦尊者一人說屨在堂,自餘說屨於堂下,是以《燕禮》、《大射》臣皆說屨於階下。公不見說屨之文,明公舄在堂矣。此乃《鄉飲酒》臣禮,賓主人行敵禮,故皆說屨於堂下也。

乃羞。羞,進也。所進者,狗胾醢也。燕設啗具,所以案酒。

[疏]“乃羞”。注“羞進”至“案酒”。釋曰:雲“所進者,狗胾醢也”者,以其牲用狗,故知狗胾醢。醢未必狗,以其醢豫造乃成,非臨時之物,故知非狗,連言之也。

無筭爵。使二人舉觶。賓與大夫不興,取奠觶飲,卒觶,不拜。二人,謂曏者二人也。使之升,立於西階上。賓與大夫將旅,當執觶也。卒觶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此坐於席,禮既殺,不複崇。

[疏]“無筭”至“不拜”。注“二人”至“複崇”。釋曰:經“賓”上有“於”字者,誤。以此二觶仍是前二人所舉者,今以二人升者,舉發使行無筭爵,非新觶,以鄭注可知,故誤有也。若然,舉觶上屬,實下屬為句也。雲“卒觶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者,上正旅酬時,賓酬主人,賓不祭,卒觶,不拜,不洗,今此二人舉觶,禮彌殺,故雲卒觶者固不拜矣。嫌坐卒爵者拜既爵者,以正獻酬時皆坐,卒爵拜既爵,嫌此無筭爵飲,卒觶,亦有拜義,故明之。雲“坐於席,禮既殺,不複崇”者,此決正行獻酬時,在於階下,有拜既爵,此說屨就席,禮既殺,不複崇重,故無拜爵也。

執觶者受觶,遂實之。賓觶以之主人,大夫之觶長受,長,眾賓長。而錯,皆不拜。錯者,實主人之觶,以之次賓也。實賓長之觶,以之次大夫,其或多者,迭飲於坐而已,皆不拜受,禮又殺也。

[疏]注“錯者”至“殺也”。釋曰:雲“其或多者,迭飲於坐而已”者,眾賓之長在賓西者三人,大夫則席於賓東。若大夫亦三人,則與眾賓等,得交錯相酬。言其或多者,若有一大夫,則眾賓二人無所酬,直二人迭飲而已。若大夫四人已上,多於三賓,自三人之外,亦無所酬,則亦自相酬,迭飲而已。雲“皆不拜受,禮殺也”者,上二人舉觶於賓與大夫,皆拜受,及飲卒不拜,是其殺。今眾賓與大夫不拜受觶,故言禮又殺也。

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於西階上。眾賓之末,飲而酬主人之讚者;大夫之末,飲而酬賓黨,亦錯焉。不使執觶者酌,以其將旅酬,不以己尊孤人也。其末若皆眾賓,則先酬主人之讚者,若皆大夫,則先酬賓黨而已。執觶者酌,在上辯,降複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