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2 / 3)

卿大夫在幕東,西麵北上。大夫西麵,辟使者。

[疏]“卿大”至“北上”。注“大夫”至“使者”。釋曰:此謂處者,大夫常北麵,今與卿同西麵,故雲“辟使者”。

宰入,告具於君。君朝服出門左,南鄉。入告,入路門而告。

[疏]注“入告”至“而告”。釋曰:朝在路門外,故知“入路門”,至路寢而告君,以其在路寢聽政處故也。

史讀書展幣。展猶校錄也。史幕東西麵讀書。賈人坐撫其幣。每者曰在必。西麵者,欲君與使者俱見之也。

[疏]“史讀書展幣”。注“展猶”至“之也”。釋曰:知“史幕東西麵”者,以其君南麵,使者北麵,故知幕東西麵讀之可知,是以鄭雲“欲君與使者俱見之也”。知賈人撫幣者,以其賈人主幣行者,故知賈人撫幣。受之其幣,謂官具之者,非直所奉而已。若然,賈人當在幕西,東麵撫之,亦欲使君與賓俱見之也。

宰執書,告備具於君,授使者。使者受書,授上介。史展幣畢,以書還授宰,宰既告備,以授使者。其受授皆北麵。

[疏]注“史展”至“北麵”。釋曰:雲“史展幣畢,以書還授宰”者,以其宰在幕東,西麵,史居前西麵,讀書展幣,展幣訖,明回還授宰,宰以書授使者。雲“其受授皆北麵”者,當宰以書授使者之時,宰來至使者之東,北麵授使者,使者北麵授介,三者皆北麵,向君故也。

公揖入。揖,禮群臣。

[疏]“公揖入”。釋曰:以展幣授使者訖,禮畢,故入於寢也。

官載其幣,舍於朝。待旦行也。

[疏]“官載”至“於朝”。注“待旦行也”。釋曰:此雲“官”,謂官人從賓行者,與前官陳幣者異。必知行者,以下文入竟又展之,又“有司展群幣以告”,注雲“有司,載幣者,自展自告”是也。雲“待旦行”者,下文“厥明,釋幣遂行”是也。

上介視載者,監其安處之,畢乃出。

[疏]“上介視載者”。注“監其”至“乃出”。釋曰:經直雲“上介視載者”,注雲“監其安處之,畢乃出”,不言餘人出,則上文舍於朝,不出,待旦則行,以其須守幣故也。

所受書以行。為當複展。

[疏]“所受書以行”。注“為當複展”。釋曰:“書”謂前宰授使者,此書將行,為當複展故也。

厥明,賓朝服釋幣於禰。告為君使也。賓,使者謂之賓,尊之也。天子諸侯將出,告群廟,大夫告禰而已。凡釋幣,設洗盥如祭。

[疏]“厥明”至“於禰”。注“告為”至“如祭”。釋曰:自此盡“亦如之”,論賓與上介將行告禰之事。雲“朝服”者,卿大夫朝服祭,故還服朝服告也。雲“天子諸侯將出,告群廟”者,案《禮記-曾子問》雲:“孔子曰:諸侯適天子,必告於祖,奠於禰。”注雲:“皆奠幣以告之。”是諸侯出告群廟。案彼下文又雲:“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於祖禰,遂奉以出。”是天子與諸侯同告群廟之事。雲“大夫告禰而已”者,大夫三廟,降天子,不得並告,故直告禰而已。若父在則告祖,知者,下記雲:“賜饔唯羹飪。筮一屍,若昭若穆。”注雲:“筮屍若昭若穆,容父在,父在則祭祖,父卒則祭禰。”以此言之,明初行時,父在釋幣於祖廟可知。案昭元年楚公子圍聘於鄭,雲“布幾筵,於莊、共之廟而來”,服氏雲:“莊,謂楚莊王,圍之祖。共王,圍之父。”是大夫並告群廟者。彼不告聘,直告娶,故得並告。古者大夫得因聘而娶,故《傳》雲“且娶於公孫段氏”是也。雲“凡釋幣,設洗盥如祭”者,案《曾子問》雲“凡告用牲幣”,注雲“牲當為製”,則告無牲,直用幣而已。但執幣須絜,當有洗而盥手,其設洗如祭祀之時,亦洗當東榮,南北以堂深,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必知無祭事者,下文還時雲:“乃至於禰,筵幾於室,薦脯醢,觴酒陳。”鄭雲:“行釋幣,反釋奠,略出謹入。”是其差也。

有司筵幾於室中。祝先入,主人從入。主人在右,再拜,祝告,又再拜。更雲主人者,廟中之稱也。祝告,告以主人將行也。

[疏]“有司”至“再拜”。注“更雲”至“行也”。釋曰:雲“更雲主人者,廟中之稱也”者,上雲“賓”,至此更雲“主人”,是廟中之稱,故《特牲》、《少牢》皆稱主人,對《聘》稱賓也。

釋幣,製玄纁束,奠於幾下,出。祝釋之也。凡物十曰束。玄纁之率,玄居三,纁居二。《朝貢禮》雲:純,四隻。製,丈八尺。

[疏]“釋幣”至“下出”。注“祝釋”至“八尺”。釋曰:知“祝釋幣”者,案《曾子問》:君薨而世子生,大祝裨冕執束帛,升自西階,命無哭。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奠幣於殯東。則知此亦大祝釋之可知也。雲“凡物十曰束”者,案《昏禮》“玄纁束”,則每卷二丈,自餘行禮雲束者,每卷一丈八尺為製,幣帛錦十卷者皆名束,至於脯十脡亦曰束,故雲凡物十曰束也。雲“玄纁之率,玄居三,纁居二”者,言“率”,皆如是也。玄三纁二者,象天三覆地二也。雲“《朝貢禮》雲純四隻製丈八尺”者,純謂幅之廣狹,製謂舒之長短,《周禮》趙商問隻長八寸,四八三十二,幅廣三尺二寸,大廣非其度。鄭誌答雲:古積畫誤為四,當為三,三咫則二尺四寸矣。《雜記》雲:“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然則每卷二丈,若作製幣者,每卷丈八尺為製,合卷為匹也。

主人立於戶東,祝立於牖西。少頃之閒,示有俟於神。

[疏]注“少頃”至“於神”。釋曰:案《士虞禮》無屍者,出戶而聽若食間,此無祭事,故雲“有俟於神”也。

又入,取幣,降,卷幣,實於笄,埋於西階東。又入者,祝也。埋幣必盛以器,若藏之然。

又釋幣於行。告將行也。行者之先,其古人之名未聞。天子諸侯有常祀在冬。大夫三祀:曰門、曰行、曰厲。喪禮有“毀宗躐行,出於大門”,則行神之位在廟門外西方。不言埋幣,可知也。今時民春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遺禮乎?

[疏]“又釋幣於行”。注“告將”至“禮乎”。釋曰:雲“行者之先,其古人之名未聞”者,此謂平地道路之神。雲“古人名未聞”者,謂古人教人行道路者,其人名字未聞。雲“天子諸侯有常祀在冬”者,《月令》祀行是也。言此者,欲見大夫雖三祀,有行無常祀,因行使始出有告禮而已。至於出城,又有軷祭祭山川之神,喻無險難也。“大夫三祀曰門、曰行、曰厲”者,見《祭法》文。雲“喪禮有‘毀宗躐行,出於大門’”者,《檀弓》文。案彼雲:“掘中霤而浴,毀灶以綴足。及葬,毀宗躐行,出於大門,殷道也。”下文周柩入毀宗,雖不雲躐行,亦有行可知。所毀者,毀廟門西而雲躐行,明行神在廟門西矣。“不雲埋幣,可知”者,承上宗廟埋之,此亦埋可知。雲“今時民春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餘禮乎”者,鄭以行神無正文,雖約《檀弓》,猶引漢法為況乎者,猶,疑之矣。若然,城外祭山川之神有軷壇,此禮行神亦當有軷壤。是《月令》“冬祭行”注雲“行在廟門外之西,為軷壇,厚二寸,廣五尺,輪四尺”是也。

遂受命。賓須介來,乃受命也。言遂者,明自是出,不複入。

[疏]“遂受命”。注“賓須”至“複入”。釋曰:下雲“上介及眾介俟於使者之門外”,是其賓須介來,乃受命也。雲“自是出,不複入”者,自釋幣於門,不複更入。若然,則待介於門矣。

上介釋幣亦如之。如其於禰與行。

上介及眾介俟於使者之門外。俟,待也。待於門外,東麵北上。

[疏]“上介”至“門外”。注“俟待”至“北上”。釋曰:自此盡“斂旃”,為使者與介向君朝受命即行之事。知“待於門外,東麵北上”者,上雲賓釋幣訖不複入,明介待賓於大門外,賓出則向君也。言“東麵北上”者,依賓客門外之位。

使者載旃,帥以受命於朝。旃,旌旗屬也。載之者,所以表識其事也。《周禮》曰“通帛為旃”,又曰“孤卿建旃”。至於朝門,使者北麵東上。古文旃皆為膳。

[疏]“使者”至“於朝”。注“旃旌”至“為膳”。釋曰:雲“載之者,所以表識其事”者,人見張旃,則知是孤卿為使之事,是表識其事也。雲“《周禮》曰”者,《司常》文。雲“至於朝門”者,凡諸侯三門:皋、應、路。路門外有常朝位。下文君臣皆朝列位,乃使卿進使者,使者乃入至朝,即此朝門者,皋門外矣。知“北麵東上”者,還依展幣之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