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原作的複製的方式,與人類的複製技術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本雅明指出:“藝術作品在原則上總是可複製的……然而,對藝術品的機械複製較之於原來的作品還表現出一些創新。”W·本雅明:《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王才勇譯,浙江攝影出版社,1993年,第52頁。確實,工業革命以後,人類的複製技術出現了劃時代的變革,機器印刷術、照相術、錄音技術、錄像技術等現代複製技術的誕生和普及,使藝術作品的複製再生產進入了一個機械複製的時代。於是,幾乎所有的藝術原作都成了可技術複製的對象,而藝術原作也在複製技術的發展中呈現出不同的文本複製方式。
從複製技術的發展史上看,藝術原作的複製生產方式大體上經曆了由手工複製、機械複製到信息複製三個曆史時期。根據不同的藝術類型及其複製技術,我們將藝術原作的複製方式分為三種類型:翻製、印製和錄製。
1.翻製
翻製,是製作者運用塑形模具或拍攝設備,對藝術原作進行技術複製的方式。包括立體作品的翻模和平麵作品的翻拍。
(1)翻模,翻製者從雕塑原件上取模,然後從模具中將雕塑原件取出,並將澆鑄的液體注入模具的容器內,澆鑄液體凝結硬化後,再把模具除去,最終形成雕塑原件的翻製品,如,將雕塑原件翻製成石膏或青銅雕塑等。
(2)翻拍,製作者用照相機拍攝繪畫原作、書法手跡等,並將翻拍文本製作成幻燈片或影印件等藝術翻製品。
在翻製類複製方式中,翻模是通過特定的模具,按雕塑原作的原樣澆鑄出立體的複製件,而翻拍則主要是運用照相機等設備,將繪畫和書法等手稿真跡攝製出平麵的複製品。
2.印製
印製,是製作者采用特定的印刷工具,將藝術原作印製在紙質媒介等質料介質上,從而製作出藝術複製品的方式。包括拓印製作、版印製作和複印製作。
(1)拓印製作,通常是一種手工印製方式,製作者對石刻繪畫和書法等藝術原作,親手拓印在紙張等質料介質上,製作成藝術拓印品。
(2)複印製作,是一種十分常見的文本印製方式,人們往往運用複印技術設備,將文學、繪畫、書法等紙質手稿進行機械複印,製作出藝術複印件。
(3)版印製作,是對製版性藝術原作的方式,包括文字的雕版、排版印製和版畫印製。第一,雕版印製,通常采用手工上墨壓印的方式,將雕刻在木版表麵的文學原作印製成印刷品。第二,排版印製,一般通過機械上墨壓印的方式,把活字排版的文學原作印製為印刷品。第三,版畫印製,大體上分為三種:一是凸刻印製,製作者在木板雕刻表麵的凸出部位上墨,然後用力擠壓紙張,使木刻凸出的圖像被油墨印製在紙上。二是凹刻印製,製作者在銅版雕刻或蝕刻表麵的凹陷部分,塗上墨水,然後用滾筒平壓紙張,使銅版表麵凹陷的圖像被油墨印製在紙上。三是平版印製,製作者用水將畫在石版上的圖像表麵濕潤,並上油性墨,油性墨與畫作表麵空白處的水分互相排斥,卻能粘附於圖像中油性製版墨,然後用壓力筒在平版表麵的紙張上施力,使石版表麵的圖像被油墨印製在紙上。
在印製類複製方式中,拓印是用手工印製的方式,將石刻原作印製成紙質印製件;複印是用平麵的機械印製方式,把藝術原作印製成複印件;而版印則主要是通過人工或機械的壓印方式,將製版表麵的圖畫或文字印製為版畫或文字印刷品。
3.錄製
錄製,是製作者通過視聽信息錄製技術設備,主要是對表演和仿像藝術原作為代表的藝術原作進行信息編碼的複製方式,包括錄音、錄像和視聽錄製。
(1)錄音,是聽覺文本的錄製方式,錄音對象上分為三種:一是有聲表演原作,如,演唱、演奏、戲劇等現場表演原作的聲音錄製;二是音樂製品的樣本,如,唱片母盤等的錄製;三是有聲信息文本的樣本,如,直播的廣播電視音樂節目的錄製等。
(2)錄像,是視覺文本的錄製方式,幾乎所有的可視性藝術原作都可以被錄像製作,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肢體表演的原作,如啞劇、舞蹈等藝術表演原作的視覺錄製;二是成品文本的原作,如繪畫、書法、雕塑等成品藝術原作的視覺錄製。
(3)視聽錄製,是視聽文本的錄製方式,主要是三種錄製對象:一是視聽製品的樣本,如有聲影片母盤的拷貝;二是視聽信息文本的樣本,如直播的電視綜藝節目的視聽收錄;三是視聽表演原作,如歌舞表演、話劇表演等藝術表演原作的視聽錄製。
在藝術原作的複製方式中,錄製方式是建立在信息錄製技術基礎之上的,因而是信息時代的藝術複製生產方式。它是通過信息仿真的技術設備,將藝術原作錄製成信息文本,並儲存於某種物質容器之中,製作出藝術錄製品。這些藝術錄製品可以是有聲信息的錄音製品,視覺信息的錄像製品,以及視聽信息的視聽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