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驚見夢裏的布隆迪(1)(2 / 3)

第二節布隆迪的曆史與政治

喜歡研究國家曆史的遊客,常常對於非洲充滿了好奇,迫不及待地想進入被眾多國家覬覦的地方。布隆迪,這個一點一點被分割的國度,是如何走向寧靜的呢?

1.紛擾歲月,如何才能歸於寧靜

布隆迪為東非古老國家,17世紀以前,以放牧為生的圖西人到此,建立布隆迪王國,統治當地的胡圖族。

17世紀中葉,布隆迪王國開始向外擴張,到19世紀上半期,國王恩塔爾·魯加安統一布隆迪大部分地區,並占領今盧旺達南部和坦桑尼亞西部一些地區。王國各地酋長享有半自治權,長期處於分散割據狀態。

1890年,德國入侵,宣布其為德屬東非的一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比利時接管。1922年成為比利時委任統治地,但仍通過國王進行統治。1946年聯合國決議,布隆迪由比利時“托管”。

1959年,王子路易·魯瓦加索爾領導民族統一進步黨進行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1961年1月,比利時被迫同意布隆迪自治。同年9月,布隆迪舉行大選,布隆迪民族統一進步黨獲勝,成立臨時政府,實行君主立憲製。

1962年6月27日,聯大通過關於布隆迪獨立的決議。7月1日,布隆迪宣布獨立,實行君主立憲製,仍稱布隆迪王國。1966年7月,夏爾王子在部分軍官支持下接管國家權力,稱恩塔爾五世。

同年11月28日,米孔貝羅發動政變,廢黜國王,宣布成立布隆迪共和國。

2.重建家園的“布隆迪之主”

2001年11月1日,布隆迪過渡政府成立,布約亞出任過渡期前18個月總統,原布隆迪民主陣線總書記、胡圖人恩達伊澤耶出任副總統。

2003年4月30日,根據阿魯沙協議順利實行政權交接,恩達伊澤耶接任總統,圖西人卡德蓋出任副總統,布隆迪過渡期平穩進入第二階段。

布隆迪政府和最大的反政府武裝保衛民主力量(FDD)簽署一攬子和平協議,加入過渡政府,布和平進程取得重大進展。2005年6月至8月,布順利舉行地方、立法和總統選舉。FDD在地方、國民議會和參議院選舉中分別贏得63%、55%和88%的席位,成為執政黨,其領導人恩庫倫齊紮當選總統,8月26日就職,隨後組成新政府。

2006年9月7日,布政府與最後一支反政府武裝全國解放陣線(FNL)簽署全麵停火協議。但有關落實協議的談判多次陷入僵局。2008年4月,雙方發生較大規模交火。5月,在國際社會的積極斡旋下,雙方再次簽署停火協議。12月,推動布和平進程地區國家首腦會議在布舉行,布政府與FNL就FNL轉為合法政黨及其在布政權體係內職位分配等問題達成一致,簽署了新的和平協議。2005年3月18日,布頒布實施《後過渡時期憲法》,這是獨立以來的第六部憲法。憲法規定:實行多黨製。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軍隊統帥,由直接普選產生,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兩位副總統由來自不同民族和不同政黨的人士擔任,由總統任命。胡圖和圖西兩族在政府和國民議會中所占比例分別不超過60%和40%,在參議院中各占50%。政府成員由總統征詢副總統意見後任命,由不同政黨代表組成,對總統負責。國防和安全力量服從於國家文職權力機關,由專業人員組成,不參加任何黨派,任何一族在國防力量中比例不得超過50%。

3.布隆迪的政治結構與黨派

布隆迪實行兩院製,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司法權獨立於立法權和行政權,由各級法院、法庭依法行使。主要司法機構包括最高法院、憲法法院、特別最高法院、上訴法院、審計院、商業法庭、勞動法庭、省級法院,及總檢察院、地方檢察院等。最高法院和憲法法院成員由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