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稟青天大老爺,”薑輝閣又磕了一個響頭,“小人今日所居之石板塘老屋,是祖上向陳家買來的。小人祖上買這老屋時,原本就是連這口塘一起買的。當日祖上與陳家立有文書契約,連同房屋、田地、山林、菜園以及這口石板塘,總共付銀三萬七千兩。其中,單是石板塘這一口水塘便付銀伍千兩。立這文書契約之時,為公正起見,兩家商定,請了路家當時的老族長路儼路老先生作證人。”
“是嘛,你薑家買老屋時是連同石板塘一起買的?那當日簽訂的文書契約還在嗎?”縣太爺俯身相問,語氣又緩和了不少。
“回青天大老爺,當日簽訂的文書契約都還在,而且小人統統帶在身邊了!”薑輝閣略略抬頭看了一眼縣太爺,旋即從懷中掏出文書契約交給師爺。
師爺拿過文書契約,雙手遞給縣太爺。縣太爺把文書契約攤開,戴起老花眼鏡,細細地看了一遍,對著堂下高喊一聲:“路春廷!”
“小人路春廷在此!”堂下一個五十上下的人回答。那人就是路家現任族長路春廷。
“路春廷,路儼是你祖上何人?他是否當過你路家族長呀?”縣太爺探頭問道。
“回大人,路、路儼是小人曾祖父,確、確實當過路家族長!”路春廷說道,頭壓得很低,話說得不利落,有些結巴,還帶著顫音。顯然,他有些怯場。
“唔!這就對了!路春廷,”縣太爺手指文書契約,“薑家現有文書契約在此,上麵赫然就有你曾祖父路儼的親筆簽名。他當時是這筆買賣的證人,對石板塘的情況一清二楚。明擺著,石板塘確是薑家私塘,塘中之水理應歸薑家私用,你路家無權幹涉。如今你路家不僅與他爭搶這塘中之水,且還要惡人先告狀,與他打這蠻不講理的官司,卻是為何?莫非這文書契約之事,你不知情?”
“回大人,文書契約之事,小人知道。薑家曾給小人看過。隻是這其中還有一樁事情,小人不甚明白。”路春廷說。他已恢複正常了,說話時既不結巴了,也不帶顫音了。
“你還有何事不甚明白?從速道來!”縣太爺對著堂下又是一聲高喊。
“是,小人這就稟報,”路春廷忙不迭地磕著響頭,“青天大老爺明鑒,這紙文書契約雖已載明當日薑家向陳家購買石板塘之事,卻並未說明石板塘原是陳家私產。倘若石板塘不是陳家私產,則陳家將這塘賣與薑家也就是不合法的了。我路家世代相傳,陳家第十三代族長是一個橫蠻不講理的人,這石板塘所在之地便是他恃強淩弱,硬從我路家奪過去的。”
“喔,還有這等事?薑輝閣,此事作何解釋?”縣太爺低頭看著薑輝閣。
事起突然,風向一下子變了。路家來的那三十個人紛紛交頭接耳,神情異常興奮起來。滿堂的師爺、皂隸也都拿眼盯向薑輝閣,看他如何應對。
薑輝閣卻沒有絲毫驚懼之意。他略略移動了一下身子,不疾不徐地說道:“啟稟青天大老爺,剛才路春廷先生所言與事實不符。石板塘原本不是水塘,而是一坵水田。這坵水田的名字就叫石板田。這田最早時確實是路家的,田主名叫路恩芳。本朝嘉慶十二年四月,路恩芳身患重病,因無錢醫治,遂將該田賣給了陳慶增。這陳慶增就是陳家第十一代族長。他買入該田後,為方便用水,乃於嘉慶十四年築堤蓄水,改田為塘,並命名為石板塘。當時為紀念改田為塘之事,陳慶增不僅自己寫了一篇《石板塘記》,而且還特意請路家路昆老先生寫了一篇《石板塘賦》。這兩篇文章當時都一並刻在石碑上留作紀念。現今這石碑還在,小人已將它珍藏在閣樓之上了。小人本想將這石碑搬來與大人鑒賞的,但小人年小力弱,實在搬它不動。不過,陳慶增和路昆路老先生當日原作的文稿,以及陳、路兩家買賣石板坵田地的契約,包括原石板坵的地契,小人今日都帶在身上了,請大人明鑒!”
文書契約均在,一應證據俱全,薑輝閣又據理力爭,言語鏗鏘,擲地有聲,縣太爺也是個明白人,怎敢不公正評判!這場官司自然是薑家贏了。
薑輝閣打贏了官司,這使薑光瀚不得不刮目相看。他曉得兒子的才幹了,就開始把管理家務的重任逐步地向薑輝閣轉移了。
幾年後,四兄弟都長大成人、娶妻生子了。家裏人太多了,穿衣、吃飯都聚在一起,諸多不便。因此,薑光瀚決定分家。一天早飯後,他把老大輝奇、老三輝宇、老四輝紀喊來,吩咐他們三個各自回房去寫分家契約,並說這是考試,想借此機會考考他們的真才實學。他的意思很明白,覺得寫契約是個文字功夫,隻有老大、老三、老四書讀得多,寫得出來,而老二沒讀過什麼書,所以也就不必為難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