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故意?過失?(1 / 2)

滿頭霧水的何三強接過來睜大眼睛,待看清楚了這篇公文,差點連鼻子都氣歪了,禁不住大力拍打下那份文件,怒極反笑:“洪大狀不愧是鐵齒銅牙,這等牽強附會的說辭也敢在公堂之上拿出來說?工部的公文,充其量隻是解釋了硬化路的特色,哪裏就成了律法條文了?”

洪升手撫下巴,淡笑道:“路之功能既然是有異的,路上若發生事端,各方的責任自然也不同。人行之路,人為先;馬行之路,便該馬為先。此乃天公地道的道理,何訟師敢否認?故,在下的事主於馬路上縱馬,並無不當;隻是速度過快,誤傷他人,難免令人歎息。”

何三強心下一轉,索性繞過洪升的命題,直奔事件的要害:“工部公文,非律法,亦非判案之依據。案件的唯一判別根據,便是《大齊律》。故,既然《大齊律》不曾規定硬化路上縱馬傷人者可不算傷害罪,那麼薛小公爺的行為依然是傷害。”

洪升哈哈一笑,昂起了頭:“在馬行之路上縱馬,乃為本分;在下的事主因為家中有事,急於趕路,所以放開了馬速,這也是正當。他怎會想到馬路上的行人,居然看到馬而不知道閃避?所以,他縱馬為真,傷人則完全是意外。再說,他與陳家公子素不相識,怎會有危害之故意?故,這完全是一場估計不足造成的意外。依據《大齊律》,過失無大,在下的事主乃為過失之罪,視乎陳公子傷之結果,至多罰其一半的家財即可。”

陳微猛地抬頭,怒視著端坐在一旁、一直平靜無波的薛林清:“怎麼,我兒命在旦夕,無人可救,傷人者竟可憑錢脫罪嗎?”

薛林清鼻子裏冷哼一聲,兩眼望天,看都懶得看陳微一眼。

何三強有點著急,不由也抬高了聲音:“洪大狀此言差矣。燕州府從未下文,規定同漢街人要讓馬,故此,你所說之理由難以成立;再者,同漢街當時人流如織,即便想要讓馬快速通過,也該先行通知行人閃避;薛小公爺非三歲孩童,自當知道,駿馬強行通過人流,會發生什麼結果。明知道會踩傷人,還繼續這麼做,那就說明,薛小公爺乃是故意傷人。他雖沒有謀,卻又有意。依據刑律,故者意也,明知道馬會傷人還放任事情發生,就是故意。故,薛小公爺此乃賊傷,當鞭笞、流放。”

這番話說得流利之極,頗有幾分慷慨激昂之勢,立即引來門外一片的叫好聲。

洪升見對方氣勢高漲,倏然收起一直拿在手中擺姿勢用的泥金折扇,捋著三綹短須,愷然長歎道:“何兄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唉,這本是在下事主的私事,本不該拿來在公堂上宣揚,但事到如今,也不得不說了。薛小公爺千裏迢迢到燕州,是為的什麼?乃因薛家的老太君突然病重,纏綿病榻之時,萬分思念遠隔千裏的長子嫡孫。薛小公爺得信,焦慮萬分,費盡心機想為祖母尋找良醫。好不容易得知我們燕州府隱居著一位老神仙,這才日夜兼程,千裏飛馳,訪查救命的神醫。可憐薛小公爺這一路上馬不停蹄,累死了三匹千裏良駒,不眠不休才趕到燕州。人非草木,就算是鐵打的人也扛不住這般奔波呀;所以,小公爺進城後,其實已經累得神思恍惚了,隻是為了祖母硬撐著不肯下馬歇息。看到馬前有人的時候,已然勒馬不及,才導致這場事故的發生。”

衙門外的聽眾被洪升聲情並茂的講述吸引住了,禁不住彼此咬著耳朵,小聲地議論起來。這一次,倒是沒有引來噓聲。

洪升眼看“苦情戲”湊效,連忙趁熱打鐵,從懷裏掏出一張紙:“知府大人,眾位,剛才在下所說,句句屬實。衙門外有薛小公爺的隨從,大人可隨意召喚進來詢問;還有,這是長公主殿下命在下帶給薛小公爺的一封信,裏麵所講亦可證明在下絕無虛言。”

師爺把這封私人信件接了過去,胡知府心中發苦:這是當堂抬出長公主的名號壓人呢!長公主他自然得罪不起,可堂下坐著的那位,他更得罪不起啊!大齊朝怎麼盡出妖孽般的女人,莫非......他打了個冷戰,趕緊打住自己的思緒:胡思亂想也會要人命的!

恭恭敬敬地打開這封蓋著長公主府印鑒的信,胡知府不敢細看,大略一掃,看到長公主在信中叮囑薛林清盡快了結官司,速速去尋訪到那位老神仙,趕回山西道為祖母看病,好生代已經過世的父親和無法到場的自己在祖母床前盡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