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我為卿狂驚世婚戀(1)(2 / 3)

李放在這些情書中,也有談到工作和社會人事的時候。在給G的第六十四封信中說:“王崇五讀了一年來我的文章,很想認識我,他勸我少寫文章惹麻煩,雖然我毫無背景,無野心,可是寫多了,總會樹敵太多。他說他生平最佩服的文章隻有三個人:陳獨秀的氣勢,胡適之的明暢,魯迅的鋒利,而今天之李敖,一人竟有他們三個人的長處。”汝清是在第二次入獄前同居了十六天的一個女人,也是幫助編輯《李敖千秋評論叢書》前六期的一個人,所以在給她的信中,談“工作”和社會人事也就更多一些。

通信最多的是《給G的九十四封信》和《給Y的四十八封信》。李敖一生愛過的女人比較多,《李敖五十年表》就寫到張敏英、君若、尚勤、海蒂、小蕾、Martha、胡茵夢、汝清八個女人,其中有些人本書已經說及,有的沒有。另外還有“H”,前邊引用過給她的幾封信。《給Y的四十八封信》,前邊也已摘引過。王尚勤是李敖在新店山居九個半月中惟一一位跟李敖單獨在一起的女人,並為他生了女兒李文。“G”,又叫“貝貝”,是在王尚勤之後跟李敖有書信來往,她究竟是前邊提到的哪一位或另有其人,筆者不做考證。那時李敖已搬到台北,在文獻會工作,正開展中西文化大論戰。書中所收李敖給她的第一封信,寫於1962年4月8日早上,她也在台北。9月1日,她到花蓮“農職”,似去教書。他曾問她“什麼時候你才會說‘嫁!嫁!嫁!’?”,結果她卻決定去美國了。1963年1月11日他信的落款,是“最後一封向花蓮寫信的人”。過了將近兩年,1964年9月24日晨,李敖寫信給在美國的G,說:“也許人世的滄桑已使我逐漸變得冷酷而麻木,也許是我的惡性重大而難改,在我的生活和生命裏,已經沒有對‘明天’的憧憬”。又說:“如今,現實如此暗淡,人生如我,哪裏還有什麼理由和熱情來選擇什麼?我隻是任憑別人的選擇。別人可以選擇我入牢獄,可以選擇我自己否定自己,可以選擇我所背的十字架的式樣……我就俯首而已。我所做的一切都該使我負擔它的苦果。因為人人看我是罪人惡漢。人人都是如來佛,我如像在人人的手心裏反抗。”看來,李敖對她是一片真心,最終卻沒有贏得她的愛情。

李敖這些情書,是真正的情書,也是真正的文學。它情真意切,坦白赤誠。經濟產生鬥爭,愛情產生藝術,而藝術又總是發自心靈的。李敖在三“情”書的《原序》中說:“一般人都以為李敖是一個喜歡仗義執言的‘俠骨’型人物,卻很少清楚李敖還是一個喜歡花言巧語的‘柔情’型人物。這三本書收集的,就是李敖‘柔情’一麵的文字……”它們跟以前我們所論及的文字,風格確實有明顯的不同。這些情書都具有較高的藝術性,我們應當把它當做真正的藝術品讀。跟《傳統下的獨白》和下一章要談的《北京法源寺》一樣,這本《李敖情書集》以及李敖的情詩、李敖的情話,是李敖獻給文學園地的幾朵小花。

二、愛情的秘密

《愛情的秘密》是一本詩集。相當於自序的《前置詞》(作於1990年4月21日)抱怨人們“都不承認李敖是詩人”,這確實有些不夠公道。讀了這本詩集,你至少應當承認李敖夠得上一位詩人,而且是一位多麵手的詩人。隻是跟他在別的方麵的成就比起來顯得略有遜色罷了。如以詩人相稱,則似乎抹殺了他在別的方麵所做出的貢獻。

全書六十四個題目,有的題目是《情詩十四首》、《七絕十七首》等,所以論篇數是不少的。從來源說,有自作的,也有翻譯的;從形式說,有新體,也有舊體;舊體中,有絕句,也有改作的詞。在單篇《愛情的秘密》的最後,李敖說:“我認為詩以有韻為上,沒韻的詩,隻證明了掌握中文能力的不足。台灣的所謂詩人和譯詩家,既不詩又不韻……詩而無韻,讀來跟散文有何區別?李敖是堅持所有詩作都押韻的,包括新體詩和用新體翻譯的外國詩。如新體詩《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