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一)(2 / 3)

修辭上所討論的有兩方麵,一是怎樣使文章不壞,二是怎樣使文章更加好。前者叫做消極的修辭,後者叫做積極的修辭。

消極的修辭是修辭的第一步工夫。一切文章的毛病,除了文法上的缺點外,幾乎都可用消極的修辭工夫來醫治的。有四個原則:

一、要意義明確就是要是意義分明的言語,放在文章中毫不會含混,使看的人不致誤解。例如“人格”一詞,道德上、法律上解釋大異。“力”的一詞,通俗的解釋和物理學上不同,如果貿然使用,就不對了。又如說“無文學素養的人不能作好的小說的批評”,這話也有毛病,因為可以作“無文學素養的人不能批評好的小說”解,也可以作“無文學素養的人不能作好的小說批評”解。標點符號的使用,言語的選擇,句子的構造,得當與否,都和明確不明確有關係。

二、要倫次通順倫次就是事物的秩序。依了事物本來的秩序來說述,是最正當的辦法。例如說“食物被咀嚼、咽下、消化”是通順的,說“食物被消化、咀嚼、咽下”就不通順了。又,一件事與別件事之間要有關聯,如果突兀地連接在一處,就會使人不明白。例如說“今天在學校裏聽到公共衛生的講話。但願我國的公共衛生能逐漸進步起來。”這是通順的。倘若說“今天在學校裏聽到公共衛生的講話。中國和日本的外交不知已怎樣了。”這就不通順了。依了事物本來的秩序,兼顧到事物與事物的關係,留意地說述,非不得已,勿把這秩序和關係弄亂。

三、要詞句平勻用詞造句,要沒有怪僻的毛病,非不得已,勿用外國語、古代語、學術語和生硬的句法。對普通朋友問起他的父親,說“你的father好嗎?”不妥當;在普通文章中,把“你來做什麼”寫作“你來恁地”,把“人間多不如意的事”寫作“人間多主觀客觀矛盾的事實”,把“今天早上鄰家死了一個小孩”故意用顛倒句調寫作“鄰家死了一個小孩,今天早上”,也不妥當。用詞造句應力避這種缺點。以地域說,該取本地的;以時代說,該取現代的;以性質說,該取普通的。

四、要安排穩密就是要前後調和,詞句之間沒有衝突、重複和疏漏的毛病。第一是用語的周到。同是身體的容積的增加,在健康時叫做“肥胖”,因病而起的就叫做“腫脹”;同是事物的數目,在牛馬叫做“頭”,在筆就叫做“支”或“管”,在紙就叫做“張”或“枚”,在桃子就叫做“個”,不照式說,就前後不調和了。第二是前後的照應。說“麻雀是動物”“麻雀是禽”都可以,若說“麻雀是禽獸”就有衝突了。王羲之《蘭亭序》中有“雖無絲竹管弦之盛”一語,後人就批評他“絲竹”和“管弦”重複,可省去其一。反過來說,把重要的詞漏掉了也不行。例如替一個自幼就相識的朋友寫傳記,說“×君××人,父名××,業農,自幼和我相識”,這就好像朋友的父親和作者自幼相識了。“自幼和我相識”之上,應補上“×君”二字才妥當。凡是在詞句之間可以指得出缺點的文章,都是不合穩密的原則的。

以上四個原則,看似容易,要養成遵守的習慣卻須隨時用工夫。

習問四

1.文選七和文選八,作者說話的態度有什麼分別可說?

2.從文選一到文選六,哪幾篇和文選七性質相近,哪幾篇和文選八性質相近?

3.有些文章裏麵夾雜著作者的報告和作者的意見兩種成分。試以文選一、文選二為例,分別指摘出來。

4.下麵一段文章,是把文選二第二段的文句故意改造過的。問(一)哪幾處不合修辭上的原則?(二)哪幾處是照改也無妨的?試對照原文仔細玩味分辨。

差不多先生的相貌和你我也差不多。他有雙眼睛,但看的不很分明;有兩隻耳朵,但聽的不很講究;有一隻鼻子和一隻嘴,但他對於氣味都不很清楚;他的腦子也不小,但他的記性卻不很細密,思想也不很精明。

5.標點符號可以增加文章的明確性。文選一第一段裏麵有許多地方該加引用符號“”,試補加。

第五課

文話五

文章的分類

文章究竟有多少種類,中外古今說法不一。最基本的分類法把文章分為兩種:一種是作者自己不說話的文章;一種是作者自己說話的文章。前者普通叫做記敘文;後者普通叫做論說文。

記敘文的目的在把事物的形狀或變化寫出來傳給大家看,叫大家看了文章,猶如親身經驗到的一樣。作者用不著表示意見,隻須站在旁觀的地位,把那事物的形狀或變化的所有情形報告明白就好了。

論說文是作者對於事物的評論或對於事理的說明,目的在叫大家信服、理解。作者在報告事物的情形以外,還要附帶說述自己的意見。

如果再分得細些,從這兩種裏把“記”和“敘”、“說”和“論”分開,就成四種:

一、記述文——記事物的形狀、光景。

二、敘述文——敘事物的變化經過。

三、說明文——說明事物和事理。

四、議論文——評論事物,發表主張。

這種分類都不過是大概的說法,指明文章有這幾種性質而已。實際上一篇普通的文章往往含有兩種以上的性質,或者在記述之外兼有敘述、說明的分子,或者在敘述之外兼有記述、議論的分子,全篇純是一種性質的文章不能說沒有,可是很少見。例如我們聽了演說,提起筆來寫道,“演說台上攤著一張小桌子,桌子上攤著雪白的布,左邊陳設個花瓶,滿插著草花,右邊是水壺和杯子。講演著×××先生年紀在五十左右,中等身材,眉毛濃濃的,看去似乎是一個飽經世故的人。”這是寫事物的形狀和光景的,屬於記述文。接著說,“他先在黑板上寫了‘中國青年的責任’幾個字,就開口演說,從世界大勢講到中國目前的危機,又講到別國困難時的青年界以及中國青年界的現狀,未了歸結到青年與國家的關係。……”這是敘事物的變動的,屬於敘述文。再接下去,如果說“這場演說很警策,論到我國青年界的現狀這一段尤其痛切,我聽了非常感動。……”這是議論文。如果再說一點所以感動的理由,那就是說明文了。

每篇文章的性質雖然難得全體一致,但各部分究竟逃不出上麵所講的四種或兩種的範圍。哪一種成分較多,就屬於哪一種。我們平常所謂記述文或敘述文,就是記敘成分較多的文章,所謂說明文或議論文,就是論說成分較多的文章。

文法四

句和短語

兩個以上的詞拚合起來,完成一個意義,說來寫來成功一句有意義的話的,叫做句。例如:

人來。

鳥啄木。

太陽是恒星。

這些是句。句的內容無非就了一種事物,說它怎樣或是什麼。“人來”是就了“人”而說他“來”,“鳥啄木”是就了“鳥”而說它“啄木”,“太陽是恒星”是就了“太陽”而說它“是恒星”。句的構成上,第一個條件要有一種事物(如“人”“鳥”“太陽”),第二個條件要就了這一種事物說它怎樣或是什麼(如“來”“啄木”“是恒星”)。這裏麵表示事物的部分叫做主語,表示怎樣或是什麼的部分叫做述語。凡是完全的句,都含有主語和述語兩個部分。

兩個以上的詞聯合起來,不完成一個意義,說來寫來不成功一句有意義的話的,不算是句,有的仍是詞,有的叫做短語。例如:

來人

啄木鳥

太陽星

隻在“人”“鳥”“星”上加了一種限製,就是加了一個形容詞而已,結果隻成就一種內容比較複雜的名詞,所以仍是詞。

另有一種含著介詞的叫做短語。例如:

啄木之鳥稱啄木鳥。

啄木鳥是啄木的。

啄木鳥在樹上捉害蟲。

這裏麵“啄木之鳥”“啄木的”含有後介詞“之”和“的”,“在樹上”含有前介詞“在”,意義都不完整,都叫做短語。這些短語,因性質不同,分為三種。

一、名詞短語用後介詞“之”或“的”把上下兩種詞接合起來的叫做名詞短語,其性質等於名詞。例如:

啄木之鳥

未來的人

恒星中的太陽

二、形容詞短語後介詞“之”或“的”上麵有詞下麵不帶詞的叫做形容詞短語,其性質等於形容詞。例如:

啄木之

未來的

恒星中的

三、副詞短語前介詞和它所介紹的詞合起來叫做副詞短語。例如:

人從故鄉來。

啄木鳥在樹上捉害蟲。

太陽於早晨出來。

這裏麵的“從故鄉”“在樹上”“於早晨”都是副詞短語。

短語和句的分別全在意義的完整與否,不在字數的多少。短語之中有字數很多內容很複雜的。例如:

這是讀死書的先生們的普通毛病。(名詞短語)

於是而有不費一兵一卒而得著的人群的進步。(形容詞短語)

以上兩個主義都錯把別人分內應該做的事情視為恩、

視為債。(副詞短語)

習問五

1.把前麵讀過的十篇文章分成記敘文和論說文兩大類。

2.記述和敘述有什麼分別?試從文選中各舉出幾句做個例子。

3.說明和議論有什麼分別?試從文選中各舉出幾句做個例子。

4.把下麵的各句分成主語、述語兩部分。

中山先生與我剛由桂林回來。

陳炯明乘虛率軍潛入省城。

中山聞信。

我們四人手裏帶一點零碎。

衛兵提出的第一條件就是保我平安出險。

青蓮花便把她的經曆一一的告訴了小雨點。

5.把文選八裏的短語一一摘出來,並說明哪些是名詞短語,哪些是形容詞短語,哪些是副詞短語。

第六課

文話六

應用文

文章的種類,除了上麵所講過的分為四種(或兩種)以外,如果用另外的標準,又可以分為普通文和應用文兩種。

除了學生在學校裏練習的寫作以外,凡是文章,都是作者感到有寫出的必要才寫成的。作者對於一種事物或事理覺得有話要向大家說,而且覺得非說不可,這才提起筆來寫文章。在這意義上,可以說一切文章都是應用的,世間斷不會有毫無目的貿然寫文章的作者。

可是另有一種文章是專門應付生活上當前的事務的,寫作的情形和普通的文章不同。作者寫普通的文章,或者想報告自己的經驗,或者想抒述自己的心情,或者想發表自己的意見,原都是有用的,不過究竟要寫或不寫全是作者的自由,作者麵前並沒有事務來逼迫著他,使他非應付不可。

我們實際生活上,為了事務的逼迫而寫作文章的時候很多,文人以外的一般人,畢生寫作的差不多全是應付事務的文章。我們有事情要向不在眼前的朋友接洽,就得寫書信;向別人賃房屋或田地,就得寫租契;和別人有法律交涉,就得做狀子;和別人合作一樁事業,就得訂議約或合同;此外如官吏的批公文,草法規,工商界的寫單據,做廣告,都是應付當前事務的工作,並非自己有意要寫文章,然而不得不寫。這種文章特別叫做應用文。對於應用文而言,其餘的文章都叫做普通文。

應用文的目的在應付實際事務,有的屬於交際方麵,有的屬於社會約束方麵,和我們的實際生活關係很密切,所以都有一定的形式。我們寫普通文,不論是記述文、敘述文或是說明文、議論文都可自由說話,不受刻板的形式的限製;唯有寫應用文不能不遵守形式,否則就不合適。普通文以一般的讀者為對手,內容比較廣泛,所以寫作起來比較自由。應用文的對手往往是特定的某一個人或若幹人,而內容又多牽涉到實際生活上的事務,寫作起來須顧慮到社交上、法律上、經濟上的種種關係,所以限製就嚴密了。

文法五句的主要成分和附加成分

句是就了一種事務而說述它“怎樣”或“是什麼”的。表示事物的部分叫做主語,表示怎樣或是什麼的部分叫做述語。主語是表示事物的,用名詞或代名詞來做。述語是表示那事物的怎樣或是什麼的,表示怎樣的時候用動詞或形容詞來做,表示是什麼的時候用名詞或代名詞來做。

最簡單的句子,其中所用的詞不出名詞、代名詞、動詞和形容詞(或形容詞短語)四類。句的構成樣式有下麵的幾種:

人來。(用名詞“人”做主語,自動詞“來”做述語。)

身體好。(用名詞“身體”做主語,用形容詞“好”做述語。)

貓捕鼠。(用名詞“貓”做主語,他動詞“捕”帶被動詞“鼠”做述語。)

我是學生。(用代名詞“我”做主語,同動詞“是”帶名詞“學生”做述語。)

桃花是紅的。(用名詞“桃花”做主語,同動詞“是”帶形容詞短語“紅的”做述語。)

上麵五個是句的基本構造的式樣,形體雖然簡單,可是句的主要成分已完全無缺了。普通所見的較複雜的句,隻是在主要成分上再添些附加成分而已。句的附加成分有下麵幾種。形容詞或形容詞短語可附加於句中各個名詞上。例如:

老人來。

你的身體好。

黑貓捕小鼠。

我是中學生。

普通的桃花是紅的。

二、副詞或副詞短語可附加於句中各個動詞或形容詞上。例如:

人從故鄉來。

身體很好。

貓在夜間捕鼠。

我也是學生。

桃花在顏色上是紅的。

三、助詞可附加於句末。例如:

人來了。

身體好嗎?

貓捕鼠哩。

我是學生呢。

桃花是紅的呀。

四、感歎詞可附加於句的頭上。例如:

啊,人來。

呀,身體好?

哦,貓捕鼠!

呃,我是學生。

喏,桃花是紅的。

一句句子普通含有兩種成分,一種是主要成分,一種是附加成分。一句極簡單的句子如“人來”,如果在各部分附加別的成分上去,可造成極複雜的句子。例如:

呀,你和我昨天在張三家裏見過的那個會說笑話的老人正從弄口慢慢地向我們這裏來了。

翻過來說,一句較複雜的句子,如果把它的附加部分刪去,就成為隻剩主要部分的句子。例如:

小雨點的家在一個紫山上麵的雲裏。

他正同他的哥哥姐姐在屋子裏遊玩。

刪去附加成分,就是:

家在雲裏。

他遊玩。

習問六

1.文選十一寫作的目的和其他文章有什麼不同?以什麼人為讀者?

2.自文選一至文選十,各篇文章寫作的目的是什麼?各以什麼人為讀者?

3.文選十一裏麵,有記述、敘述的成分嗎?如果沒有,為什麼?

4.試讀下列各句,指出主要成分和附加成分來。

海公公的房子是一個又大又深的宮。

衛隊開始用來福槍及機關槍與敵人對射。

中學應遵照《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繼續小學之基礎訓練。

5.試就下列各句,加添相當的附加部分,造成長句。

張三是孩子。

電報來。

學生讀書。

山高。

第七課

文話七

書信的體式

應用文中最普通的是書信,別種應用文也許有人可以不寫,至於書信,幾乎任何人非寫不可。有人說,“現代的廚子,書信來往比古代的大臣要多。”在現代生活中,我們差不多每天要寫書信,書信的繁忙是現代生活的特征之一。

書信的目的在接洽事務,寫書信給別人,情形和登門訪問麵談要事一樣。因此,登門訪問時的談話態度,就可適用於書信。

書信的構造通常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叫做“前文”,內容是尋常的招呼和寒暄;第二部分是事務,這是書信的最主要的部分;第三部分仍是寒暄和招呼,叫做“後文”。

這三部分的組織是很自然的。我們寫書信給別人,目的原為接洽事務,但是不能開端就突然提出事務,事務接洽完畢以後,也不能突然截止,不再講些別的話。這隻要看訪問時的談話情形就可以明白。假如我們想向朋友借書,到他家裏去找他談話,見到的時候,決不能突然說“把×書借給我”;如果是彼此好久不曾看見了,自然會說:“××兄,久不見了,你好!”如果是昨天才見過的,就會說“××兄,聽說你已入××大學了,功課忙嗎?”這些話就相當於前文。以後才談到借書的事情上去。那位朋友答應借書了,我們也不會拿了書就走,總得說幾句話。“今天來吵你,對不起”,“這本書我借去,過幾天親自來奉還”,“那麼我把書拿去了,再會”,這就是“後文”了。

前文與後文的繁簡,因對手的親疏而不同。從前的書信,往往有前文、後文很鄭重累贅的,看了一張八行信箋還不知信中的要事是什麼的;近來卻流行簡單的了。但無論如何簡單,一封書信中,三部分的組織是仍舊存在的。

文法六句的種類

句的種類可由兩方麵來分別。

(甲)從性質上分類,可得四種:

一、直說句這是對於某事物直接地說述的句子,在文章、談話中占著大多數。其中又分敘述的和說明的二種,前者是說述事物“怎樣”的,後者是說述事物“是什麼”的。例如我也些微領過哲學家的教訓。(敘述)煩惱究竟是一種暮氣。(說明)

二、疑問句這是帶疑問口氣的句子,句末常加疑問符號“?”。其中又分詢問的和反問的二種,前者是真因了不明白而發問的,後者是明白了而故意發問的。例如

河伯伯,我為什麼這樣小?(詢問)

海公公,那不是我的家嗎?(反問)

三、命令句這是表示希望或命令之意的句子。例如

風伯伯,快點放了我呀!(希望)

小雨點不要哭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