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二)(1 / 3)

第十一課

文話十一

記述的順序

記述文是寫事物的光景的,事物在空間的一切形狀,就是記述文的材料。事物的材料原都擺在我們麵前,並不隱藏,可是我們要收得事物的材料,卻非注意觀察不可。自然界的事物森羅萬象,互相混和著,我們要寫某事物,先得把某事物從森羅萬象中提出來看;又,一件事物,內容性質無限,方麵也很多,我們要寫這件事物,須把它的糾紛錯雜的狀況歸納起來,分作幾部分來表出。這些都是觀察的工夫。

記述文可以說是作者對於某事物觀察的結果。觀察的順序就是記述的順序。

事物在空間,有許多是並無統屬的位次,我們隨便從哪一方看起從哪一方說起都可以的。例如我們記春日的風景,說“桃紅柳綠”,記山水的特色,說“山高月小”,前者先說桃後說柳,後者先說山後說月;如果倒過來說“柳綠桃紅”,“月小山高”,也沒有什麼不妥當。這因為桃和柳,山和月,在空間是平列的,其間並無統屬的關係。

有許多事物是有統屬關係的,我們觀察的時候要從全體看起,順次再看各部分,否則就看不明白,說不清楚。例如我們要寫述一間房子,必須先寫房子的名稱、方位、形狀等等,然後順次寫客室的陳設、臥室的布置、或廚房中的狀況;要寫述一株植物,必須先提出那植物的名稱和全體的大概,高多少,看去像什麼,然後再寫幹、枝、葉、花、果等等。如果寫房子的時候,先寫客室的陳設,寫植物的時候,先寫葉子的形狀,或者東說一句,西說一句,毫無秩序,別人就不會明白了。

記述文裏所寫的是事物的光景,要想把事物的光景明白傳出,有兩個最重要的條件。一個是著眼在位次,把事物所包含的千頭萬緒的事項,依照了自然的順序,分別述說。寫植物的時候,把關於幹、枝、葉、花、果的許多事項,各集在一處說,說花的地方不說幹,說果的地方不說葉。一個是著眼在特點,把事物的重要的某部分詳細述說,此外沒甚特色的部分就隻簡略地帶過。寫房子的時候,如果那房子是學者的住宅,就應該注重書齋的記述,其餘如客室、廚房之類不妨從略,因為這些處所並不是特色所在的緣故。在保持事物的自然順序的範圍以內,盡量刪除那些無關特色的分子,事物的特色才能格外顯出。

順序不亂特色明顯的,才是好的記述文。

文法九

述語的幾種樣式

述語是就了某事物說述它“怎樣”或“是什麼”的,樣式比主語還要複雜。

如果把普通句子刪去附加部分,隻留下骨幹,就可以看到句的述語有下麵幾種基本的樣式。

一、形容詞這是說述某事物(主語)的靜態的,是述語中最簡單的一種。例如:

山高月小。

(地上)人多心(不)平。

二、自動詞這是說述事物的動態的,用一個自動詞做述語,也是最簡單的樣式。例如:

水落石出。

(清)風(徐)來。

水波(不)興。

三、自動詞帶補足語有些自動詞不能完全說述事物的“怎樣”,這叫做不完全自動詞。不完全自動詞下麵須再加別的成分上去才明白。例如:

(霎時間)混濁的世界變成明窗淨幾。

我(隻)覺得憂來無方。

這裏麵“變成”“覺得”都是自動詞,可是和主語連起來,如說“混濁的世界變成”,“我覺得”,意義都不完全。所以更得用“明窗淨幾”“憂來無方”來補足,這加上去的部分叫做補足語。

四、他動詞帶被動詞他動詞所表示的動作是影響別的事物的,所以下麵必然帶一個名詞或代名詞做被動詞。例如:

她(在灶下)煮飯。

孩子們(在場上)看(著)月。

五、他動詞帶了被動詞再帶補足語他動詞有帶著被動詞而意義仍不完全的,這叫做不完全他動詞。不完全他動詞下麵帶了被動詞,須再加補足語上去才明白。例如:

我(便)喚她做“慰冰”。

這兒稱燈塔為“盧采那”。

他媽叫他去買紅糖,大家(都很)稱讚差不多先生樣樣事情看得破。這裏他動詞“喚”“稱”“叫”“稱讚”帶了被動詞“她”“燈塔”“他”“差不多先生”,意義仍不明白,下麵加上去的都是補足語。

六、同動詞帶補足語同動詞如“為”“是”等,本沒有動作的意味,做述語的時候當然要帶補足語。例如:

士為四民之末。

(大大小小的)石球,(現在)是安靜(了)。

(日本的)小山(多半)是扁圓的。

文言常把述語裏的同動詞省略,有時在句末用助詞“也”字來作結。例如:

內裏大工告停,實(為)天下蒼生之幸。

織女,衣之源也;牽牛,食之本也。——織女為衣之源;牽牛為食之本。

習問十一

1.試把文選二十二每段加上小標題,標明某段所寫的是哪一個項目。

2.記述複雜的事物,須從全體看起,順次再看各部分。文選二十一、二十二裏麵,寫事物全體的是哪一些句子?

3.文選二十一、二十二裏麵,含有不是記述文的成分嗎?如有,試指出來。這些記述以外的成分,在文中有什麼效用?

4.從讀過的文章中找例句,或自己造句,每句要合乎下列條件之一。

一、述語是形容詞的

二、述語是自動詞的

三、述語是自動詞帶補足語的

四、述語是他動詞帶被動詞的

五、述語是他動詞帶被動詞又帶補足語的

六、述語是同動詞帶補足語的

七、述語是省略同動詞隻留補足語的

八、述語是省略同動詞而句末用“也”字的

5.文選二十一和二十二,當你閱讀的時候,在文章的情味上,覺得有不同嗎?試隨便說說。

第十二課

文話十二

敘述的順序

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的變化。同樣寫事物,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的光景、狀態,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的變遷、經過。如果用水來比喻,記述文是止水,敘述文是流水。

變化、變遷、經過都是關於時間的事,所以時間是敘述文的重要原素。我們敘一個人,說他幼年怎樣,長大以後怎樣,什麼時候死去;敘一件事,說那事怎樣開始,後來怎樣,結局怎樣,都離不開時間,離開了時間就無法敘述。

敘述文是事物在某時間中的經過的記錄,時間的順序,可以說就是敘述的順序。我們寫一天所做的事,必得從早晨寫起,順次寫到午前、午後,再寫到臨睡為止;寫旅行的情形,必得從起程寫起,什麼時候起程,先到什麼地方,見到什麼,次到什麼地方,遇到什麼事情,最後從什麼地方回來。如果不依時間的順序,隻是顛顛倒倒地寫,那就很不自然了。

普通的敘述文,依照時間的順序來寫,大致不會發生錯誤。時間這東西是無始無終,連續不斷的,如果嚴密地說起來,任何一件細小的事情都和永遠的過去、永遠的將來有關。所以我們敘述一件事情,須用剪裁的功夫,從無限的時間中,切取與那件事情最有關係的一段,從那件事情開始的時候寫起,寫到那件事情完畢的時候為止。那前前後後的無大關係的時間,都可以不必放在眼裏。

對於切取來的一段時間的各部分,也不必平等看待。我們敘述事物變化、經過,目的在於把特點傳出。寫一天所做的事,不必刻板地從刷牙齒、吃早飯寫起直到就眠為止,隻要把他那天特有的事件敘述明白就夠了。寫一個人的生活,不必刻板地從他出生、上學寫起,直到後來生病、死去為止,隻要把那人一生最有特色的幾點敘述明白就夠了。無關特色的材料越少,特色越能顯露出來。這情形和記述文一樣,不過記述文是空間的,敘述文是時間的罷了。

修辭法三

積極修辭的原則〔一〕

積極修辭的目的在使文章或談話更好,——更合情境,更對於讀者有效。同是一句話,有各種各樣的說法,例如“他是好人”,可以說作“像他這樣的人才算好”,“好啊,他的為人!”“他不是好人嗎?”“像他這樣的人還可以說不好嗎?”“他的為人和古時××(好人)一樣”。又如“門前有小河”,可以說作“門臨小河”,“小河在門前流著”,“開門可見小河”,“小河橫在門前”。這許多說法裏麵,哪一種最好?應該取哪一種?這完全要看情境(讀者、作者的心情,周圍的事情,全文的旨趣以及上下文的關係等等)如何,不能一概斷定。

積極修辭的方式很多,歸納起來,也有幾個原則。

一、調和這是說要整齊、相應、諧和、自然。原來人的天性是喜歡整齊、相應、諧和、自然的。文章、談話合乎這些條件,讀者、聽者當然快悅,否則必定覺得格格不相入。就句子講,要讀去順口,聽去悅耳,上句與下句接合得毫不勉強。就全篇講,要各段有秩序,全體能統一,書信像個書信,論說文像個論說文。就用語講,要和思想內容相應,如果是用譬喻的,所用的譬喻該與所說的事有關係,如果是引用成語的,那成語須不晦僻,而且要擺在適當的位置。總之,文章、談話是以讀者、聽者為對手的,對於對手的喜歡整齊、相應、諧和、自然的天性加以尊重,從一字一句到一段一篇,隨處都顧到,不使對手起不調和的感想,這是積極修辭的最基本的原則。

二、具體這是說要把空漠難解的無形的事情用具體的方法來表達。我們應付事物有兩種機關,一是五官,一是心意。五官的對象是事物的具體的部分,心意的對象是事物的抽象的部分。抽象的話也許使對手難解,也許使對手不感趣味,所以常常要把它改成具體的話來表達。“不守約束”有時改說“食言”,“生活困難”有時改說“沒有飯吃”,“受人輕視”有時改說“看人家的麵孔”,這些都是把抽象的話改成具體的話來表達的例子。此外,如說一種事理,用許多例來證明,說一件東西,用譬喻來表示,都可以說是應用這個原則的。

三、增義這是說要用有關係的材料附加在所說的話裏麵,使所說的話意義更豐富。例如把“上有老年的父母”說作“上有風燭殘年的父母”,把“國事危急”說作“國事危急如累卵”:“風燭”“累卵”都是附加上去的材料。因了“風燭”“累卵”,使對手想象到一種光景,可以增加許多本來沒有的意義。又如說“人貴自立”這句話意思已經很明白了,如果把“芝草無根,醴泉無源”等成語附加上去,就會覺得意義更豐富起來。本來不必說及的材料,加說了可以增加意義的時候,也不妨附加進去,使所說的話意義豐富。

習問十二

1.文選二十三、二十四裏麵,有時間不相連續的部分嗎?作者對於這種部分,用著怎樣的敘述方法?

2.文選二十三、二十四裏麵,有不是敘述性質的文句嗎?如有,試舉出來。

3.下列各文句在哪一部分用著積極修辭的方法?

這些牛真有些“不知漢魏”。

山像一片一片兒插著。

中午時候,火一樣的太陽,沒法去遮攔。

予兄弟二人,各得百畝足矣,亦古者一夫受田百畝之義也。

韓文公雲:“業精於勘而荒於嬉。”凡事皆然,不僅讀書;而讀書更要勘苦。

4.下列各文句裏加·號的部分,如果用普通的說法,該是怎樣的話?

孝威今年十五,孝寬今年十四,轉眼就長大成人矣。

今則不然:一捧書本便想中舉,中進士。

好人為壞人所累,遂令我輩開不得口。

當時群眾熱烈地叫著口號蜂擁到趙家樓。

自以孤貧,目不識丁,慨然欲創建義學。

第十三課

文話十三

記敘的題材

記敘和敘述都是以事物為題材的,一個人每天看到的就很多,聽到或想到的更是不計其數,這許多事物是否都是記敘的題材?換句話說,選取題材該憑什麼做標準?

文章本和言語一樣,寫文章給人看,等於對別人談話。我們對別人談話,如果老是說一些對手早已知道的東西或事情,那就毫無意義,聽的人一定會厭倦起來。對久住在南京的人說中山陵的工程怎樣,氣象怎樣,對同級的學友說學校裏上課的情形怎樣,都是沒有意義的事。

平凡的人人皆知的事物,不能做記敘的題材,實際上,作者也決不會毫無意義地把任何平凡的事物來寫成文章的。作者有興致寫某種事物,必然因為那事物值得寫給大家看,能使讀者感到新奇的意味的緣故。

事物的新奇的意味,可分兩方麵來說。一是事物本身的不平凡,如遠地的景物、風俗,奇巧的製作,國家的大事故,英雄、名人的事跡,複雜的故事等等,這些當然值得寫。一是事物本身是平凡的,但是作者對於這平凡的事物卻發現了一種新的意味,這也值得寫。從來記敘文的題材不外這兩種。其實,除應用文以外,一切文章的題材也就是這兩種。

本身不平凡的事物,實際不常有,普通人在一生中未必常能碰到。我們日常所經驗的無非平凡的事物而已。可是平凡的事物含有無限的方麵或內容,如果能好好觀察,細細體會,隨時可以發掘到新的意味,這新的意味就是文章的題材。從來會寫文章的人,可以說,大概是能從平凡的事物裏發見新的意味的人。陳舊的男女“戀愛”,人人皆知的“花”和“月”,不知被多少文人利用過,寫成了多少的好文章。

新的意味是記敘文的題材的生命。事物的新的意味,要觀察、體會才能發見。所以觀察、體會的修煉,是作記敘文的基本功夫。

文法十

句的成分的排列

一句完整的句子,有主語、述語兩部分。主語是事物,述語是事物的“怎樣”或“是什麼”。主語在前,述語在後,這是最基本的樣式。我們說話的時候,總是心裏先浮起一種事物,然後就了這事物說它“怎樣”或“是什麼”。句的成分如此排列,原是很自然的。

可是排列的樣式並不是隻此一種。我們可以說“我要吃飯”,也可以說“飯,我要吃”。前者就“我”說,後者就“飯”說,所說的意義雖同,心理上所注重的方麵卻不同。又如說“兩個客人到我的家裏來了”,如果就“我的家裏”著想,應該說“我的家裏來了兩個客人”才是。

主語在前,述語在後,雖是最正常的排列,但實際上我們在談話、寫作的時候,因了心情上所注重的方麵不同,常把這排列顛倒變更。心情上注重某部分,就把它特別提在前麵,然後再補足成句。這種句式很多,最普通的是下麵幾種。

一、述語中被動詞提前這裏麵又有好幾種樣式。(甲)被動詞提前,原來的他動詞下麵有了空位的。(乙)被動詞提前,原來的他動詞下麵補上一個代名詞的(文言用“之”,語體用“他”或“它”)。(丙)被動詞前有介詞“把”“將”等字的(這隻見於語體)。(丁)變原文為被動文的。例如:

茶我喝,酒我不喝。(甲)

這種人你不必睬他。(乙)

笑罵由他笑罵,好官我自為之。(乙)

張三把酒喝完了。(丙)

李四將張三痛罵。(丙)

鼠為貓所捕。(丁)

鼠見捕於貓。(丁)

鼠給貓捉住。(丁)

二、述語中動詞提前動詞提到主語之前,以自動詞為多,他動詞因須帶被動詞,不容易造成提前的樣式。例如:

某家昨夜來二客。

街上死了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