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冊
第一課
文話一
日記
日記是把每天自己的見聞、行事或感想等來寫述的東西,性質屬於敘述文。凡是文章,都預想有讀者;日記是不預備給他人看的(名人所寫的日記後來雖被人印出來給大家閱讀,但這並非作者當時的本意),所謂讀者就是作者自己。因為除自己外沒有讀者,所以寫述非常自由,用不著顧忌什麼,於是日記就成為赤裸裸的自傳。
日記寫作的目的,第一是備查檢。某人關於某件事曾於某日來信,自己曾於某日怎樣答複他,某日曾下過大雨,某一件東西從何處購得,價若幹,錢是從哪裏來的,諸如此類的事,隻要寫上日記,一查便可明白。第二是助修養。我們讀曆史,可以得到鑒戒。日記是自己的曆史,赤裸裸地記著自己的行事,隨時檢閱,當然可以發覺自己的缺點所在。
日記除了上麵所講的兩種功用以外,還可以做練習寫作的基礎。多作原是學習寫作的條件之一,日記是每天寫的,最適合於這個條件。又,日記除自己以外不預想有讀者,寫作非常自由;所寫的又都是本身的經驗,容易寫得正確明了。所以一般人都認記日記是學習寫作的切實的手段。
日記的材料是個人每天的見聞、行事或感想。我們日常的生活,普通平板單調的居多,如果一一照樣寫記,不特不勝其煩,也毫無趣味。日記是敘述文,該用敘述文的選材方法,並且要簡潔地寫。我們寫日記,大概隻在臨睡前或次日清晨的幾分鍾,時間有限,寫作的方法自不得不力求簡潔;把認為值得記入的幾件事扼要寫記,把平板的例定的事件一律舍去。否則不但會把該記的要事反而漏掉,還會叫你不能保持每天記日記的好習慣。
日記有許多種類。商人的商用日記,醫生的診斷日記,主婦的家政日記,和普通的所謂日記目標大異;前者實用分子較重,近乎應用文,後者實用分子較輕,近乎普通文。普通的日記包括事務、感想、趣味等複雜的成分。因了作者的種類,所輕所重又有不同;學生的日記中事務分子較少,文人的日記中趣味分子較多,就是一個例子。
文法一名詞的種類
名詞的分類,因了標準的不同,可以有各種的分法。下麵的幾類是從性質上分的。
一、普通名詞這就是普通事物的名稱。其中又有物類名詞和物質名詞兩種。凡是表示有個體可分的事物的,叫做物類名詞。如:
人 書 汽車等就是。凡是表示物的質料的,叫做物質名詞。如:
水 紙 金 米 空氣等就是。
物類名詞所表示的是有個體可分的事物,可以用數字來計算,故得直接加數字。如:
三人 四書 五汽車又得於數字以外加帶量詞。如:
三個人 四本書 五部汽車這裏的“個”“本”“部”等是計算事物數量的單位,叫做量詞。每種事物各有特定的量詞,如人以“個”計,書以“本”計,汽車以“部”計,不能混用。量詞共有兩種:一種是事物的個別的單位,如上麵的“個”“本”“部”就是;一種是度量衡上的單位,如“尺”“寸”“斤”“兩”等就是。
物質名詞是表示物的質料的,質料混整而無個體可分,不能直接加數字,加數字時必須帶量詞。如說:
五水 三紙 七金 九米 四空氣等是不成話的;必須說:
五杯水 三張紙 七兩金 九鬥米 四立方寸空氣才可以。文章裏也有“一水之隔”“價值百金”等的說法,但意思是“一江之隔”“價值百元”,並非真個說“水”和“金”。
二、專名詞這是專表示某一種特殊事物的名稱,凡人名、地名、朝代名、書篇名都屬於這一類。
曾國藩 同治 上海 中國《看雲集》《伯夷頌》
專名詞是表示某一種特殊事物的,這事物隻可有一,不能有二,在性質上不能加數字。
習問一
1.日記和從前讀過的各體文章,有什麼不同點可說?
2.文選二裏,每天所記的頗有平板的部分,是不是作者的疏忽,還是別有理由?
3.試把名詞的種類列出一個係統表。
4.說出下列各名詞的量詞來。
牛 桌子 銅元 布 魚 船 煤 筆 刀 畫 眼鏡 鞋子 詩
5.辨別下列各文句中加·號的名詞的性質。
三個臭皮匠比得一個諸葛亮。
曾國藩,湖南湘鄉人。
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
家有兩老一小。
扶老攜幼。
第二課
文話二遊記
和日記最相近的是遊記,有許多遊記就是用日記體寫成的。遊記有兩種:一種隻記某一名跡或某一園林、寺觀,題材比較簡單;一種記某一地方、山嶽或都市,題材比較闊大。普通所謂遊記指前者,旅行記則指後者。
遊記之中,含有兩種成分,就是作者自己的行動和所遊境地的光景。遊記和日記不同,是預想有讀者的文章。讀者所想知道的是所遊境地的光景,不是作者自己的行動。所以,關於作者自己的行動須寫得簡略,而關於所遊境地的光景須寫得詳細。如“星期日沒有事”,“幾點鍾出發”,“經過什麼地方,碰到朋友某君,邀他同去”,“這日天氣很好”之類的話,如果和正文沒甚關係,都該省去。
可是從別一方麵說,寫作者自己的行動是動的,是敘述;寫所遊境地的光景是靜的,是記述。遊記在性質上屬於敘述文,目的在藉文字“引人入勝”,生命全在流動的一點上。死板地去寫記所遊境地的光景,結果會使流動隨時停止,減少趣味。最好的方法是將作者的行動和所遊境地的光景合在一處寫;這就是說,寫作者行動的時候要和境地的光景有關聯,寫境地的光景的時候也要和作者的行動有關聯。從前讀過的文章中,屬於遊記一類的有朱自清的《盧參》(第一冊文選二十一),冰心的《寄小讀者通訊七》(第一冊文選十七),有幾處也近於遊記。現在從這兩篇文章各舉一處作例。
盧參在瑞士中部,盧參湖的西北角上。出了車站,一眼就看見那汪汪的湖水和屏風般立著的青山,真有一股爽氣撲到人的臉上。
……出了吳淞口,一天的航程,一望無際盡是粼粼的微波,涼風習習,舟如在冰上行。到過了高麗界,海水竟似湖光,藍極綠極,凝成一片。斜陽的金光,長蛇般自天邊直接到欄邊人立處。上自穹蒼,下至船前的水,自淺紅至於深翠,幻成十色,一層層,一片片的漾了開來。這裏麵寫所遊境地的光景,都是從作者眼中看到或是心上感得的,這就把作者的行動和境地的光景打成一片了。所以讀去很覺生動,並不嫌靜止呆板。
遊記是記述和敘述兩種成分揉合的文章,一切記述和敘述的法則,如寫述的順序、要點的把捉等等,都可應用。說明及議論,如非必要,可以不必加入。(《盧參》中關於冰河有許多說明,這恐怕一般讀者不知道冰河的情形,所以特加解釋,對於讀者可以說是必要的。)最要緊的是作者的行動和境地的光景的融合以及流動的持續。
文法二名詞的構成
名詞的分類如果把語音的多少來做標準,又可有下麵的幾種。
一、單字名詞這是用一個字就是一個語音構成的名詞。如:
人 馬 車 天 地 仁 義 水 風等都是。是名詞中最簡單的一種。
二、雙字名詞這是用兩個字就是兩個語音構成的名詞。其中又可分(一)雙字同義的、(二)雙字相對的、(三)雙字疊用的、(四)附量詞成雙字的、(五)另加一字成雙字的幾種。如:
世界 機會 園林 名勝 圖樣(雙字同義的)
生死 是非 黑白 往來 老幼(雙字相對的)
處處 家家 哥哥 妹妹 饃饃(雙字疊用的)
船隻 馬匹 銀兩 紙張 槍支(附量詞成雙字的)
阿三 老四 畫兒 鞋子 舌頭(另加一字成雙字的)
文言體中的名詞,雖然單字和雙字的都有,但愈是古文,單字名詞愈多;雙字名詞亦隻用雙字同義的,雙字相對的和附量詞成雙字的三種;至於雙字疊用的和加一字成雙字的名詞,差不多不大用。語體中的名詞,單字的用得較少,雙字的用得較多;至於雙字疊用的和另加一字成雙字的名詞,更是常見的了。
另加一字成雙字的名詞,所加的字在前的有“阿”“老”二字,在後的有“兒”“子”“頭”三字。其中“頭”字的用途最廣:本來是名詞的,固然可以加上“頭”字,合成雙字名詞;本來不是名詞的形容詞或動詞,一經加上“頭”字,也就成為名詞了。例如
石頭 鋤頭 骨頭 年頭(用於名詞)
呆頭 老頭 前頭 上頭(用於形容詞)
想頭 話頭 當頭 吃頭(用於動詞)
三、多字名詞這是用三個以上的語音構成的名詞,以人名、地名、書名及外國語的譯語為多。例如:
孫中山 曾國藩(人名)
慈光寺 清涼台(地名)
《看雲集》《焚椒錄》(書名)
德力風 哀的美敦(外國語譯語)
名詞的字數或音數,因了別種成分的附加,原可沒有一定。如“燈”是單字名詞,“電燈”或“走馬燈”便不是單字名詞了。以上所謂字數和音數是就了不可分割的名詞說的。單字名詞固然不能再分割;雙字以上的名詞如果勉強分割,就會失卻原意,如
生死 名勝 想頭 是非分割了就不成話,還有許多是無法分割的,如:
秋千 玫瑰 蜘蛛 玻璃以上所說的名詞的構成方式,是以字數的多少為標準的。名詞的種類,如果就它的結合方式講,又可分做單純名詞和複合名詞。前麵所舉的名詞都是單純名詞;此外還有一種複合名詞。複合名詞由名詞和動詞或形容詞構成的居多。如:
花插 鞋拔 筆套(名詞和動詞構成的)
橘紅 蛋白 花紅(名詞和形容詞構成的)
習問二
1.從文選三、四裏舉出下列三種文句來。
一、記作者的行動的
二、記境地的光景的
三、作者的行動和境地的光景揉合在一處的
2.文選三裏有陸華禧先生的談話,文選四裏有作者和寺僧的對話,這些會話插在文章中是否閑文,有什麼效用?
3.試把語音的多少作標準,將名詞的構成方法列一個表。
4.語體文中用名詞多取雙字的,為什麼?
5.試加適當的字於下列各單字名詞,使成雙字同義或相對的名詞。
民 國 力 飲 衣 幸 正 筆 器 貨 樂 亡 房 恥 禍
6.“老”常和“阿”通用,“兒”常和“子”通用,試從口語或書本上舉例證明。
第三課
文話三
隨筆
日記和遊記都是生活的記述,日記以時日為綱領,遊記以地域為綱領,範圍都比較有一定。文章中還有寫述隨時隨地的片段的生活的,叫做隨筆,或者叫做小品。
隨筆的題材,什麼都可以做。讀書的心得,新奇的見聞,對於事物的感想或意見,生活上所感到的情味等等,無論怎樣零碎瑣屑,都是隨筆的題材。隨筆的用途極其廣闊,可以敘事,可以抒情,可以狀物寫景,可以發表議論。至於體式更不拘一格,長短也隨意。真是一種極便利自由的文章。
隨筆和別的文章的不同:(一)形式上在不必拘泥全篇的結構。一般的文章大概是有結構的,如傳記須把人物的各方麵按照時間先後大體敘述,遊記須把遊覽的程序和遊覽的地方順次寫記,隨筆卻可以隻寫小小的一片段,不一定要涉及全體。(二)題材上在發端於實際生活。隨筆中盡可發抒各種關於政治社會的大意見、關於宇宙人生的大道理,但往往並不預定了題目憑空立說,而隻從自己實生活上出發。例如我們因了自己的生活,也許寫一則隨筆說到運動的好處,但並不是《運動有益論》,或者說到光陰逝去的迅速,但並不是《惜陰說》。
隨筆自古就有人寫作,古代傳下來的隨筆很不少,有的記讀書心得,有的記隨時的見聞。近來尤其流行。自科舉製度廢了以後,文章已不以應試為目標,除了有係統的學術文、有韻律的詩歌、有結構的小說或劇本、有定式的應用文以外,一般人所寫的差不多都是隨筆一類的東西。
繪畫裏有一種叫做速寫,把當前的景物用簡略的筆法很快速地描寫個大概或其一部分。畫家常以這種練習為創作大幅的準備。隨筆是文章上的速寫;獨立地看來,固然自成一體,但同時又可做寫作長篇的基本練習。一般人要練習寫作,每苦沒有可寫的材料;隨筆是從日常生活出發的東西,隻要能在生活方麵留心去體察、玩味,就決不至於愁沒有材料。所以寫隨筆和寫日記一樣,是練習寫作的好方法。
一切文章都需要有新鮮味,尤其是隨筆。隨筆所關涉的是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大概是板定的,平凡的,如果寫的人自己不感到興趣,寫了出來,也決不會使讀者感到興趣。好的隨筆所著眼的常是一向被自己或一般人所忽略的方麵。平凡的生活中不知蘊藏著多少新鮮的東西,等待我們自己去發掘。學寫隨筆的第一步功夫,就是體察、玩味自己的生活,在自己的生活上作種種的發掘。
文法三
名詞語
文句中有些部分不止一個名詞,或本來不是名詞,可是在句中卻擔任著一個名詞的職務,性質等於一個名詞。這叫做名詞語。
名詞語有好幾種式樣。
一、在原來的名詞上加著限製的名詞上所加的限製不論如何繁複,和原來的名詞合起來,仍是一個名詞的資格。這限製名詞的詞不論原來是什麼性質,對於被限製的名詞,都是形容詞。其中有的直接加到名詞上麵去,有的帶後介詞“之”或“的”。有後介詞“之”“的”的叫做名詞短語。例如店家去裏麵切出二斤熟牛肉。遠處的蟹風箏突然落下來了。久經訣別的故鄉的久經逝去的春天卻就在這天空中蕩漾了。
於是二十年來毫不憶及的幼小時候對於精神的虐殺的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開。
語體中用後介詞“的”的名詞短語,有時可以把原名詞略去,性質上仍等於一個名詞,例如:
主人家,有飽肚的〔東西〕,買些吃酒。
這幾種舊衣服和些舊家夥當的〔東西〕當了,賣的〔東西〕賣了。
鄉間人見畫得好,也有拿錢來買的〔人〕。
二、他動詞帶被動詞形容詞和動詞作名詞用,屬於抽象名詞,如“善惡”“運動”等,前麵已說過了(參照文法一)。這裏專舉他動詞帶了被動詞作名詞用的。例如:前輩先生口中的所謂讀書,有一大部分也無非是求學。
近日頗有聽鼓兒詞,以鬥葉為戲者。我是向來不愛放風箏的。
三、整個的文句整個的文句可以當做一個名詞,用在句子裏。這情形常見於複句。例如:
隻見店主人把三隻碗,一雙箸,一碟熟菜,放在武鬆麵前。
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國的講論兒童的書,才知道遊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
古人說“人在畫圖中”,其實不錯。
名詞語在文章中有各種式樣,上麵所舉的隻是最普通的幾種。這種名詞語要當它作一個名詞看待,文句才易解釋。
習問三
1.從前讀過的文章中,哪幾篇是隨筆?哪幾篇不是隨筆?為什麼?
2.文選五、六,在哪一點上有著新鮮味?在哪一點上關聯著當前的生活?從前讀過的各篇隨筆呢?
3.試就讀過的文章中找尋例句,或自己造句,其中須含有下列各種名詞語。
一、在原來的名詞上加著限製的
二、他動詞帶被動詞的
三、整個的文句
4.試就下列一段文章中,指出各種名詞語來。
有一天,我忽然想起,似乎多日不很看見他了,但記得曾見他在後園拾枯竹。我恍然大悟似的,便跑向少有人去的一間堆積雜物的小屋去,推開門,果然就在塵封的什物堆中發見了他。他向著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驚惶地站了起來,失了色瑟縮著。大方凳旁靠著一個蝴蝶風箏的竹骨,還沒有糊上紙,凳上是一對做眼睛用的小風輪,正用紅紙條裝飾著,將要完工了。我在破獲秘密的滿足中,又很憤怒他的瞞了我的眼睛,這樣苦心孤詣地來偷做沒出息孩子的玩藝。我即刻伸手折斷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論長幼,論力氣,他是都敵不過我的,我當然得到完全的勝利,於是傲然走出,留他絕望地站在小屋裏。後來他怎樣,我不知道,也沒有留心。
第四課
文話四
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
我們記述一件東西或敘述一件事情,所依據的是我們的經驗。如果對於那所要記述的東西所要敘述的事情不曾經驗過,就無從記述、敘述。照此說來,沒有到過某地方的人就不能記述某地方的境況,沒有參與過某次戰爭的人就不能敘述某次戰爭的情形。
可是,我們的經驗有兩種,一種是親自經曆得來的,一種是從書本上或旁人口頭上得來的;普通所謂“見聞”,就把這兩種都包括在內。前者叫做直接經驗;後者叫做間接經驗。直接經驗當然最確實可靠,隻是範圍較狹;間接經驗很廣,隻是有時不十分確實可靠,須仔細加以辨別。
記敘文是可以專用直接經驗做依據的。至於敘述文,除敘述自己的事情以外,就非取間接經驗不可。記敘文所寫的是事物的一時的光景,可以親自去經曆。敘述文所寫的是一件事情的經過,有些事情經過很長久,我們無法完全接觸到,有些事情的發生和經過遠在我們未出世以前,當然更無從去直接經驗了。所以間接經驗不但可以作文章的材料,而且在一般的文章中間接經驗實在占著大部分。有許多文章,作者所寫的就全部是間接經驗。
間接經驗原非作者親身的經曆,可是作者把它寫入文章中去的時候,普通常和直接經驗同樣處置,也像寫自己的經曆一般寫去,仿佛都是親眼見過的樣子。小說不必說了,連傳記也往往這樣。這並不是全是作者的賣弄乖巧,實在是有理由的。第一,作者寫一件事情或敘一個人物,經驗的來處不一,就書本說,有從甲書得來的,有從乙書得來的,就人物說,有從甲的口頭上得來的,有從乙的口頭上得來的:若一一要聲明來源,不但不勝其煩,並且必須添出許多閑話,割斷了文章的聯絡。第二,普通讀者所希望得到的乃是某一事件、某一人物的整個經過,並不要想知道瑣屑的證據,世間盡有注重證據和出處的文章(如年譜及考證文等),但普通的文章是不在此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