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冊
第一課
文話一
記敘文與小說
一篇小說裏至少敘述一件事情;長篇小說往往敘述到許多件事情,這許多件事情好像經和緯,交織起來,成為一匹花紋勻美的織物。小說裏又必然有記敘的部分:對於一個人的狀貌或神態,一處地方的位置或光景,以及一花一草,一器一物,在需要的時候,都得或簡或繁地記述進去。這樣說起來,小說不就是記敘文嗎?
不錯,小說就是記敘文。凡是關於記敘文的各種法則,在小說方麵都適用,但是小說究竟和記敘文有分別。
作記敘文,必然先有可記敘的事物;換一句說,就是事物的存在或發生在先,而後作者提起筆來,給它作忠實的記錄。看見了一隻小小的核舟,覺得雕刻的技術精妙極了,才寫一篇《核舟記》;經曆了“五四”學生運動,覺得這事件大有曆史價值,才寫一篇《五四事件》。作小說卻不然。引動小說家的寫作欲望的並不是早已存在,業經發生的某事物,而是他從許多事物中看出來的、和一般人生有重大關係的一點意義。他不願意把這一點意義寫成一篇論文;他要把它含蓄在記敘文的形式裏頭,讓讀者自己去辨知它。這當兒,現成的事物往往不很適用,不是隻能含蓄一些,就是無謂的部分太多了,於是小說家不免創造一些事物出來,使它充分地含蓄著他所看出來的一點意義。而且絕對沒有多餘的無謂的部分。這樣寫下來的當然也是記敘文;可是,在本質上,以作者所看出來的一點意義為主,在手法上,又並非對某事物據實記錄,所以特別給它一個名稱,叫做小說。
據實記錄的記敘文以記敘為目的,隻要把現成事物告訴人家,沒有錯誤,沒有遺漏,就完事了。出於創造的小說卻以表出作者所看出來的一點意義為目的,而記敘隻是它的手段。這是記敘文和小說的分別。
報紙、雜誌所刊登的記載,曆史、地理等書所容納的文字,以及個人的一封寫給別人報告近況的書信,一篇寫述細物、瑣事的偶記,這些都認定現成事物做對象,所以都是記敘文。試看那篇《最後一課》,中間有一個想要逃學的學生,有一個教授語文的教師,又有其他許多人,所敘的是上語文課的一回事,這固然不能說沒有固定的事物做對象。但這些事物都是憑作者的意象創造出來的,他創造出這些來,為的是要表達他對於戰敗割地的感念。一切事物都集中於這一點,絕不加添一些無用的事物。就為這樣,所以《最後一課》是一篇小說。
文法一動詞的種類
我們在前麵已知道動詞有好幾種:
一、自動詞這是動作的影響不及到別的事物,可以單獨用來做句子的述語的。例如:
掌櫃的侄子飄然的來了。
秦從我的前麵走過。
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
二、他動詞這是動作的影響及到別的事物,要帶了被動詞(或目的格)才可做句子的述語的。例如:
你當真認識字麼?
他從破衣袋裏摸出四文大錢。
再到年關也沒有看見他。
三、同動詞這是本身並無動作的意味,在句子裏擔任著動詞的職務的,做述語時下麵須帶補足語(名詞、名詞語、形容詞或形容詞短語)。例如:
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
在這嚴重監督之下,羼水也很為難。
竊書不能算偷。
魯鎮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別處不同的。
上麵這三種動詞,是依它在句子裏的用法來分別的。一個詞是否是動詞,一個動詞屬於哪一類,要看它在句子裏的情形才能決定;離開了句子,單就詞的本身說,就無法決定了。例如:
溫一碗酒。(“溫”是動詞)
冬天喝溫酒。(“溫”不是動詞)
杯裏的酒還有些溫。(“溫”不是動詞)
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櫃都笑了。(“笑”是自動詞)
笑了。(“笑”自動詞)
你別笑他傻。(“笑”是他動詞)
別人……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作”是同動詞)
後來仔細一打聽,才知道因為掌櫃知道了秦的作弊,派他的侄子來查辦的。(“作”不是同動詞)
動詞的作用有完全的和不完全的兩種,就普通的情形說,自動詞和他動詞不必帶補足語是完全的,同動詞要帶補足語是不完全的。可是因為一個動詞屬於何種性質要看在句中的用法,這完全和不完全的區別也難以單獨規定了。例如:
秦自然不願意出去,非常的頹唐,說了許多辯解。(“說”是完全動詞)
侄子把他叫醒,他說是頭痛。(“說”是不完全動詞)
習問一
1.文選一和文選二,哪一篇像記敘文,哪一篇像小說?為什麼?
2.文選二的作者所想寫的是哪一點?
3.動詞的種類有幾?對於一個動詞,要辨別它的性質,該用什麼方法?
4.何謂完全動詞?何謂不完全動詞?
5.試就文選二第一段一一摘出動詞來,說明屬何種類,遇他動詞,說出它的被動詞來,遇不完全動詞,說出它的補足語來。
第二課
文話二
小說的真實性
小說的故事和人物都由作者創造出來,當然並不實有其事、實有其人,但小說自有它的真實性。如果用一個比喻來說,就很可以明白。一個畫家創作一幅“母與子”的圖畫,圖中的母親不定是姓張姓李的婦人,那孩子也不是某人家的阿大或是阿二;但兩個人體的形態都合乎法則,麵目的結構,軀幹的姿勢,乃至一個指頭、一縷頭發那麼微細的地方都很準確:這就是一種真實。再從全幅說,那母親撫愛孩子的神情,那孩子依戀母親的神情,都覺得普遍於人間,幾乎給一切母子寫照:這又是一種真實。小說就同這樣的一幅圖畫相仿。小說寫人物的狀貌言動,也得妙肖逼真,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仿佛和活動的人物對麵一樣。小說中用來表示作者所見到的一點意義的故事,又得入情入理,從世事的因果關係上看,從人生的心理基礎上看,都可以有這樣的故事,而且那故事確可以作這樣的發展;如果真有其人其事,大致也相差不遠。所以小說隻不過不是對於某人某事的記錄而已;從它對於人生的社會的表現和描摹看來,那是真實的,而且比較對於某人某事的記錄還要真實,因為它的材料不限於某人某事,可以容納更多的真情真理的緣故。
一篇小說用曆史上的人物作主人公或者用曆史上的故事作題材,是常常看到的。這當然不能夠照抄曆史。曆史既已有在那裏,何必多此一舉,再去照抄一遍呢?必須作者對於其人其事自有所見地,創造出一個故事來又能不違背情理,使讀者覺得其人其事雖並不曾如此而未嚐不可以如此,這篇小說才有提起筆來寫的價值。這時候,作者已經把捉到小說的真實性了。其他種類的小說都是這樣。即使是“鳥言獸語”的童話(童話是兒童的小說),在有一些人看來最是荒誕不經的了,但隻要應合動物的生活和性情,也就是具有真實性的東西。
一般人遇見了一件新奇可喜的事情,往往說:“這倒是可以用來作小說的。”從這一句話,就知道他們不明白小說的產生的過程,也不明白小說和記敘文的分別。還有,讀過了一篇小說,往往問:“這裏所說的故事是真實的嗎?”從這一句話,就知道他們不明白小說自有它的真實性,所以隻想探知這個故事是否真的發生過。
我們應該記著:小說是由作者創造出來的,決非依據事實寫述的記敘文;可是小說是真實的,這真實係指對於人生和社會的表現和描摹而言。
文法二
動詞的複合
動詞有單字的,有雙字的。普通所用的雙字動詞,結合的方法有好幾種。
一、同義語結合這是最多見的式樣,把兩個意義相同的動詞合在一處,作一個動詞來用。例如這是舉行第一次廣東全省農民大會的一天。會眾從廣東的各縣跑來,經曆許多許多的路。上例中“舉”和“行”同義,“經”和“曆”同義,這種動詞若論意義,其實隻用一個字也可以,所以用雙字者,大概為了調節語調或確定意義起見。
二、相反語結合把意義相反的兩個動詞合在一處,作一個動詞來用。例如:
經理有進退職員之權。
自此他兩人常常往來。
三、疊語把兩個全然相同的動詞疊在一處,作一個動詞來用。例如:
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抄抄書。
很想看看她的丈夫。
雙字相疊的動詞,在語體裏用途比文言體多。語體的習慣上還有把前二類的雙字動詞再疊起來成功四字的。例如:
他為人很好,不妨彼此往來往來。
我想到外國去考察考察實業。
四、動作帶結果把動詞和動作的結果合在一處,作一個動詞來用。例如:
要是不偷,怎麼打斷腿?
她正舉起她的手帕。
上例中“斷”是“打”的結果,“起”是“舉”的結果,合起來成“打斷”“舉起”的雙字動詞。這類動詞除了像上麵那樣的動詞和動詞結合以外,還有動詞和副詞結合的方式。例如: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
同時恍惚覺著中山先生漸漸湊近他們來。
“紅”和“近”對於動詞“漲”“湊”原是副詞,現在合在一處,成了“漲紅”“湊近”的雙字動詞了。“紅”是“漲”的結果,“近”是“湊”的結果。
習問二
1.文選三在哪些地方是有真實性的?試指出幾點來?
2.文選四的作者借了這題材所想寫的是些什麼意思?將感到的說出來。
3.試就下列各文句摘出雙字動詞來,且一一說明其結合的方式。
有一天到寺裏來作工,忽然想到在這裏來賣汽水,生意一定不錯,於是開張起來。自己因為店務及工作很忙碌,所以用了一個夥計替他看守,他不過偶然過來巡閱一回罷了。
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她製住了她的悲痛,並擦幹她的潮濕的兩腮,用和平的聲音回答。
4.用下列條件的雙字動詞造句。
一、相反語結合的
二、疊語的
三、疊用同義語成四字的
四、疊用相反語成四字的
第三課
文話三
韻文和散文
普通文章的寫作都依據著語言的自然腔調。現在我們寫語體文,紙麵的文字幾乎同口頭的語言完全一致,固然不用說了。即使我們寫文言,大體也還是依據著語言的自然腔調,不過詞彙的選用和造句的小節目不同而已。這樣寫下來的文章統稱為散文。和散文相對的稱為韻文。孩子愛唱的兒歌,各地民間流行的歌謠,就是口頭的韻文。
韻文大都每句句末葉韻或間句葉韻,每句字數又有限製,吟誦起來容易上口,聽受起來也容易記熟。一篇散文,讀過幾遍未必背誦得出,但是一首詩歌,念了幾遍就掛在口頭了。這是通常的經驗。所以韻文的傳布力、感染力比較散文來得大。各民族的初期,往往文字還不曾製定,口頭的詩歌卻已經發生了。就因為詩歌有著上麵所說的實際效用的緣故。
什麼叫做葉韻呢?這先得明白什麼叫做同韻字。現在小學校裏出來的人都學過注音符號,知道每一個字音由“聲母”和“韻母”拚合而成,那隻要一句話就明白了:凡是韻母相同的就叫做同韻字。例如樓(lou)、州(zhou)、流(liu)的韻母是“ou”和結合韻母“iu”,這三個就是同韻字,山(shan)、閑(xian)、間(jian)的韻母是“an”和結合韻母“ian”,這三個也是同韻字。把同韻字放在相當各句的未了,這就叫做葉韻。(參照第二冊文選三十)
現在來看看以前讀過的韻文。
像第一冊文選二十六《梧桐》裏的一首詩叫做古體詩,形式上除葉韻和每句字數均齊以外不再有什麼限製。這是五個字一句的(並不一定是文法上所謂“完成一個意義”的句),叫做五言古體詩。古體詩不盡是五言,又有三言、四言、七言、九言的,也有一首裏頭錯雜著字數不同的句子的(但仍不出上麵所舉字數的範圍)。
像第二冊文選三十李白的四首叫做七言絕句,那就多一種限製了:必須顧到每個字的平仄。現在用○標記平聲字,●標記仄聲字(包括上聲字、去聲字、入聲字),把《望天門山》這一首寫在下麵。
天門中斷楚江開,碧水東流直北回。
○○○●●○○ ●●○○●●○
兩岸青山相對出,孤帆一片日邊來。
●●○○○●● ○○●●●○○
此外還有個格式是:
●●○○●●○(韻)○○●●●○○(韻)
○○●●○○● ●●○○●●○(韻)
作七言絕句就得依照這兩個格式。不過每句的第一、第三、第五個字有時是可以通融的,平聲字、仄聲字都不妨用;又,第一句的末一個字也可以不葉韻而用仄聲字。至於“故人西辭黃鶴樓”是“●○○○○●○,”“問餘何意棲碧山”是“●○○●○●○;”那就是拗句了。絕句也有五言的,四句二十個字,同樣得顧到平仄。絕句和限定八句,也得顧到平仄的五律、七律統稱為近體詩。這個名稱起於唐朝,因為“絕”“律”兩體是當時的新體。前麵說起的古體詩,就是對於近體詩而言的。
像第二冊文選三十六李煜的四首詞也是韻文。詞也起於唐朝,原來是有曲譜可以歌唱的歌曲。譬如《虞美人》就是當初有人寫了歌辭、填了曲譜預備歌唱的新歌。第二個人另寫歌辭,曲譜卻還用著舊的,也就叫做《虞美人》。所以《虞美人》、《浪淘沙》、《清平樂》、《相見歡》都不是題目而是曲譜的名稱。如第二冊文選二十六的《赤壁懷古》才是題目,它的曲譜是《念奴嬌》。到後來曲譜漸漸失傳了,詞沒有人會唱了,就隻能依據著舊詞的字數、平仄以及葉韻處所寫詞。因為詞本是可以歌唱的東西,講究的人寫起詞來不但顧到平仄,還要顧到四聲(平、上、去、入)。對於每句的每一個字,從前人用什麼聲的字也就用什麼聲的字,所以詞的限製比較近體詩更嚴。
像第一冊文選十九《三弦》和文選二十《一個小農家的暮》是起來得不到二十年的體裁,叫做新體詩。也葉著韻,所以也是韻文。字數極隨便,語句大體合乎語言的自然腔調,這是和以前詩、詞不同的地方。但新體詩也不完全如此。又如第二冊文選二十九《畫家》並不葉韻,雖也是詩歌,卻不是韻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