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二)(2 / 3)

我們認識事物,大部分隻需知道它的類型就夠了;逐個逐件地認識,事實上不可能,而且也不必須。除非那事物特別和我們有關係,特別引得我們的興趣,這才有另眼看待、個別認識的需要。

述說類型的事物,在口頭就是講演體,在筆下就是說明文。生理教科書中講胃是怎樣一件東西,有什麼作用;動物教科書中講哺乳類是怎樣一類動物,有什麼特征:都是講演體,都是說明文。這裏的胃並不指定張三或李四的胃;哺乳類並不指定這一條狗或那一隻貓:都是類型的事物。如果你當醫生,割治一個病人的胃,你要把那個病胃的狀況寫下來,以備他日參考;或者你養一條狗,非常可愛,你要把它的可愛情形寫下來,寄給你的朋友看。這時候,你所寫的不再是類型的事物了,你的文章也就是記述文了。

文法九

動詞的時

凡是動作,都離不了過去、現在或未來的時間關係。動詞是表示動作的,所以也須帶了時間來表示。

在我國的文章或言語裏,動詞的表時不若別國的嚴密,通常隻用動詞的原形,不加過去、現在、未來的分別。例如: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台裏,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叫人活潑不得;隻有孔乙已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京中有善口技者。會賓客大宴,於廳事之東北隅,施八尺屏幛。口技人坐屏幛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眾賓圍坐,少頃,但聞屏幛中撫尺一下,滿坐寂然,無敢嘩者。上二例中,所有動詞都未曾附有時間的限製。如果在別國文字、語言裏,大部分都該用過去式來表示的。

我國文字、語言沒有語尾,動詞的時間,通常用時間副詞或助詞來表示。例如:

我國之以雕刻名者,為晉之戴逵。嚐刻一佛像,自隱帳中,聽人臧否,隨而改之。

這船走了二十一晝夜,不曾有一點錯誤。

今操芟夷大難,略已平矣。

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以上過去)

廡下一生伏案臥,文方成草。

掌櫃正在慢慢的結帳。(以上現在)

蔡公鬆坡之喪歸自日本,止於上海,將反葬乎湖南。

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帳要用。

等等嗬。你到外邊要著涼的。我去叫一輛馬車吧。(以上未來)

這過去、現在、未來三種時間,還可有錯雜的種種方式。例如:

“我可是毫不怪你嗬。”我想,他要說了我即刻便受了寬恕,我的心從此也寬鬆了罷。就文句的意義看來,“我想”總括下文三句,是現在的說法。“他要說了”一句,就“要”字說,是未來,就“了”字說,又是過去。“我即刻便受了寬恕,我的心從此也寬鬆了罷”兩句裏麵“了”是過去,“罷”又是未來。這類錯雜的方式,是很值得注意的。再舉幾個例子如下:

我剛趕到車站,火車已開走了。(現在的過去)

你將來到社會上去做事,就會明白我的話。

(未來的未來)

那時我尚未和你相識,已知道你是一個好人了。

(未來的過去)

今天早晨六點鍾曾來看你,你還未起來。

(過去的未來)

習問十二

1.什麼叫做“類型”?和“類型”相對待的是什麼?

2.為什麼文選二十三和二十四所講的是類型的事物?

3.試把文選二十三、二十四重行分段,在適當的部分用文話十一裏所列的各項目作標題,分別標記出來。

4.動作的時間用副詞或助詞來表出,這種副詞或助詞的常用的是哪些?試就所知道的舉出來:(1)表現在的,(2)表過去的,(3)表未來的。

5.過去、現在、未來三種時間在文章或談話裏時常有錯雜的時候,試依照下列條件,各造出一個例子來。(1)未來的過去,(2)過去的過去,(3)過去的未來,(4)未來的未來,(5)過去的現在。

第十三課

文話十三

抽象的事理

說明文所說明的對象,現在再舉出一種——抽象的事理。

譬如,我們要知道水的冰點是多少度,就去觀察。看見寒暑表(攝氏)降到零度的時候水就凝結起來。於是知道水的冰點是零度。在觀察的當兒,眼睛看得見的具體的事物隻有寒暑表、水或是冰。至於“水的冰點是零點”,換一句話說,就是“水在溫度達到冰點的時候才結冰”,這不是一件具體的事物,而是一個抽象的事理,隻能意會而不能目睹的。

看了上麵的例子,什麼是抽象的事理就可以明白了。物理、生理、地理等書籍中所述說的都是抽象的事理。這些文章都是說明文。

抽象的事理不是我們所能創造的。它附著於事物,隻待我們去發見。在未被發見之前,它早已存在了。既被發見,它就成為我們的經驗。因為它是抽象的,發見得對不對,準確不準確往往成問題。譬如,某人精神不佳,仿佛看見眼前閃過一個黑影子,第二天病了,他就說黑影子是鬼,他的病因是遇見了鬼。這似乎也是一個發見,也是一個抽象的事理,然而多麼錯誤荒唐嗬!醫生來了,仔細診察之後,發見他的病因是受了某種病菌的侵襲,或者是身體某種機能發生了障礙。如果承認醫生所發見的是準確的事理,就不能不說某人自己發見的隻是虛幻的想頭。因為同一事物在同一情形之下,事理不會有兩個的。為增進經驗,應付生活起見,我們需要準確的事理,不需要虛幻的想頭。所以在發見的時候必須極其審慎,以免結果的錯誤、荒唐。又,我們所知道的事理很多,不盡由自己去發見,大部分還從傳習得來;看了書籍,聽了教師、家人、朋友的指授,我們就多懂了許多的事理。這些當然有可靠的,但未必完全可靠。所以,對於從傳習得來的事理,也得審慎檢查,淘汰一番,才能把它們應用。

述說抽象事理的說明文,像“水的冰點是零度”是最簡單的了。通常的沒有這麼簡單,往往須把一串的事理聯結起來,這一串的事理或由自己去發見,或根據大家所公認的。怎樣由自己去發見呢?怎樣知道大家所公認的一些事理呢?那是各學科方麵的事情,整個生活裏的事情,不隻是國文科方麵的事情了。

文法十

“了”和“著”

動詞的表時法,前麵已說過過去、現在、未來三種。我們動作的時間,僅隻這三種還不夠表示,通常在過去、現在、未來以外,還有完成和連續的說法。完成是動作的成就,連續是動作正在進行中。例如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銅錢,買一碗酒,靠櫃外站著,熱熱的喝了休息。這裏麵“了”和“著”兩個助詞,“了”表示動作“散”“喝”的完成,“著”表示動作“站”的連續。以下把這兩字來分別了說。

了“了”字作助詞用的時候,可用在整句末尾,也可以用在句中動詞下麵。用在整句的末尾,表示過去,(參照文法九)用在句中動詞下麵,表示完成。例如:

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

這兩個“了”字,一在句末,一在句中動詞下麵,性質並不相同。這隻要翻做方言,就會明白。“你又偷了東西了。”這句話如果翻成蘇州方言就是:“你又偷了東西哉。”“了”“哉”明明有分別,由此可以知道。

開了花。

花開了。

兩句話的意義是不同的。“開了花。”“了”在句中動詞下麵,表示“開”的動作的完成。“花開了。”“了”在句末,表示動作的過去。

表完成的“了”字,是語體文裏隨處可以碰到的。隨舉幾個例子如下:

飛到了空中,可以張著翼膀,使身體作斜向下方的運動。

我們曉得了這個緣故,則今年長江下遊之所以沒有黴雨的問題,亦可迎刃而解了。

西自湖南的長沙、衡陽,東至南京、上海,六月二十四統已出了黴。

著“著”隻能用在動詞下麵,所表示的是動作的連續。例如:

他出去了。她穿著晚裝呆怔著。

這是張了翼膀,趁著適度的風力,……如滑翔那樣飛行的。

心頭燃燒著親一親那些赤著的腳的熱望。

“著”和動詞結合表示這動作在連續,不是過去,也不是現在,更不是未來。“赤著”“穿著”就是“赤”“穿”的動作當時繼續在那裏的意思。

“了”“著”二字,意義本有分別,但有時偶然也可以彼此互換。例如:

她穿著晚裝呆怔著。

——她穿了晚裝呆怔著。

大森也就坐了館中的美麗的包車,威勢儼然地出去。

——大森也就坐著館中的美麗的包車,威勢儼然地出去。

“了”“著”隻在語體裏使用,文言裏沒有。這就是文言不及語體嚴密的地方。如果勉強對照起來,“而”字的許多用法之中,有一種頗相近。例如:

袖手而坐。

——袖了手坐著。

攜盒而往。

——攜了盒子去。

果腹而歸……大笑而散。

——吃飽了肚子回來。……大笑著散去。

習問十三

1.在以前讀過的文章中,有著說明抽象的事理的,試指出來。

2.文選二十五和二十六所講的一些道理是作者創造出來的嗎?如果不是,那麼,怎樣得來的?

3.試把文選二十六的內容列成一個係統表。

4.完成和過去有什麼分別?連續和現在有什麼分別?

5.“了”字用在句末和用在句中動詞下麵,有什麼分別?

6.“了”“著”二字,有時偶然可以通用,試舉一例。又,文言體中“而”字有時和“了”“著”相像,也試舉出例子來。

第十四課

文話十四

事物的異同

有許多事物,粗看起來,這個和那個似乎沒有什麼分別;但實在是有分別的。為免除混淆起見,就有加以說明的必要。所以,事物的異同也是說明文所說明的一種對象。

譬如,鯨住在水裏,形態和魚類相仿,似乎也是魚類了,但實際上鯨並不是魚類。要使人家知道鯨為什麼不是魚類,就得把鯨和魚類的不同之點說個明白。又如,理信和迷信同是一個“信”,似乎沒有什麼分別;但實際上二者根本不同。要使人家知道二者為什麼根本不同,就得把理信和迷信的來源解釋清楚。如果寫成文章,前一篇是“鯨和魚類”,後一篇是“理信和迷信”。這兩篇都是說明文。

凡是說明事物的異同的說明文,必然是幾篇說明文的綜合。譬如,在“鯨和魚類”這個題目之下就包含著兩篇說明文:鯨是怎樣的和魚類是怎樣的。綜合的方式當然不止一個。先說明鯨是怎樣的,再說明魚類是怎樣的,是一個方式;說了關於鯨和魚類的某一個項目,再說關於鯨和魚類的另一個項目,這樣夾雜地說明,又是一個方式。無論用哪個方式,所說的項目必須雙方兼顧;如說了鯨的呼吸是怎樣的,就得說魚類的呼吸是怎樣的,這才能夠使人知道二者的不同。如果在鯨的方麵說了呼吸是怎樣的,在魚的方麵卻說骨頭是怎樣的,這就無從對比,不能夠使人知道二者的不同了。從此更可以知道這類說明文並不是把幾篇不相應的說明文貿然綜合在一起,而是幾篇格式相同、項目一致的說明文的綜合。

這類說明文需要捉住那些必須說明的項目;沒有遺漏也沒有多餘,是最合理想的手筆。如果對於所要說明的那些事物理解得十分透切,所謂異同既已了然於胸中,那麼捉住那些必須說明的項目實在也不是難事。這又要說到平時的修養和鍛煉上去了。執筆作文不過是把所理解的發表出來,而增進理解決不能夠在執筆的當兒臨時抱佛腳。不但這類說明文如此,所有說明文原是同樣的。

修辭法四

鋪張

我們在談話或寫作上常碰到言過其實的說法。明明隻是一日的光陰,有時可以說“三秋”,明明隻是人在那裏走,有時可以說“如飛”,這種說法修辭上叫做鋪張。

我們讀過的文章裏很有許多鋪張的例子,如:

嗚呼!自吾鬆坡之死,國中有井水飲處皆哭。

庚子漢口之難,君之先輩與所親愛之友,聚而殲焉,君去死蓋間不容發。

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

羽扇綸巾,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

他們的眼睛冒得出焚燒掉一切的火,脗緊的嘴唇裏藏著咬得死生物的牙齒,鼻頭不怕聞血腥與死人的屍臭,耳朵不怕聽大炮與猛獸的咆哮,而皮膚簡直是百煉的鐵甲。

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一槍之發抵巨炮,一櫓之勢抵艅艎。

叫人讀書的人現在還是遍地皆是嗬。

上麵所舉的許多例子,如果依照實在的情形看來,都不免有說得過分的地方。可是寫在文章裏不但不覺得有毛病,而且反覺得有效果,這就是這些作者把鋪張法用得適當的緣故。

鋪張法是情感的自然流露,本來是一寸長的東西,如果在情感上真覺得像一尺的時候,就說一尺也無妨。倘不從真實的情感出發,一味著眼於文辭的修飾,把鋪張法來濫用,那就毫無意義,徒然使文字不明確而已。

鋪張法一方麵從作者的情感流露出來,一方麵以情感訴之於讀者,所以徹頭徹尾是情感方麵的東西,普通適用於情的文章。上麵所舉的例子,大都是從情的文章裏取來的。鋪張法在傳達知識或事實的文章——如說明書、報告書、一般的說明文、科學的記載等——絕對不適用。前麵例句中的“皮膚簡直是百煉的鐵甲”“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等,如果寫入生理學或解剖學的論文裏去,就不成話了。“國中有井水飲處皆哭”“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等,如果列入調查書或報告書裏去,就有毛病了。

習問十四

1.試將文選二十七作例子,證明文話十四第三節所說的話。

2.文選二十八孟子的一番話真正合乎說明文的形態的哪一段?

3.文言代名詞有倒置的用法(參照第二冊文法九),試從文選六、文選二十八一一舉出倒置用著的代名詞來。

4.鋪張法何以不適用於說明文?

5.下列各段文章裏有用著鋪張法的地方嗎?如有,試摘舉出來。

假五六貓,闔門,撤瓦,灌穴,購僮,羅捕之,殺鼠如丘,棄之隱處,臰數月乃已。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

小燕子帶了他的雙剪似的尾,在微風細雨中,或在陽光滿地時,斜飛於曠亮無比的天空之上。唧的一聲,已由這裏稻田上,飛到了那邊的高柳之下了。

第十五課

文話十五

事物間的關係

還有許多事物,粗看起來,這個和那個似乎沒有什麼聯係;但實在是有著聯係的。或者它們的聯係常被誤會;實際上並不是這麼一回事。為抉隱、正誤起見,就有加以說明的必要。所以,事物間的關係也是說明文所說明的一種對象。

譬如,帝國主義侵略和農村破產似乎是兩件不相幹的事情;但按照我國的情形說,帝國主義侵略實在是農村破產的主要原因。要使人家知道這一層道理,就得把二者間的關係說個明白。又如,坐得正、立得正似乎隻為著表示禮貌;但實際上對於身體的各種機能的正常發展(也就是對於健康)尤關重要。要使人家知道這一層道理,就得把正當姿勢和健康的關係解釋清楚。如果寫成文章,前一篇是《帝國主義侵略和農村破產》,後一篇是《正當姿勢和健康》。這兩篇都是說明文。

因為目的不相同,這類說明文和說明事物異同的說明文在說明的方式上也就各異。說明事物異同的說明文常是兩相對比的;而這類說明文僅須說明二者中間作為因素的一項,隻要準確而沒有遺漏,它和另一項的關係自然就顯露了出來。譬如,要說明帝國主義侵略和農村破產的關係,僅須把帝國主義侵略的方法,如市場的奪取、原料的吸收等等加以闡發;在這闡發之中,當然要指出受到影響最大的是區域最廣、人口最多的農村;於是二者間的關係再也不必多說,誰都認得清楚了。

目的既在說明“關係”,和“關係”無關的項目就得拋開不說;否則徒然擾亂人家的注意,不免使全篇文章減色。譬如,在說明帝國主義侵略和農村破產的關係的文章裏,卻說到帝國主義間怎樣在那裏互相嫉妒,互相欺騙,這就是畫蛇添足了,因為帝國主義間的互相嫉妒和欺騙對於我國的農村破產是沒有關係的。

反過來,我們就可以知道,這類說明文必須捉住那些和“關係”有關的項目來說。

文法十一

數字

數字在文法上性質不定,除作形容詞外,還可以作名詞、動詞、副詞用。這裏先就數字本身加以考察。

數字因了性質可分別為三種。

一、計數這是用來計事物的數目的。如:

所選叢書百部,內容約六千種,二萬七千餘卷。其一書分見數叢書者,則汰其重複,實存約四千一百種,約一萬卷。

四人臨池觀芙渠鸂鶒:一坐砌上;一女童欲掬水弄。操便麵者十一人。便麵皆以青綠為之,琵琶一,笙一,簫笛三,板一,聚之案上,二藤杌在旁。“一”“二”“三”“十”“百”“千”“萬”等是確定的數,“餘”“數”是不確定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