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闊台即位,耶律楚材受到高度信任,使他深感“千載遇明時”(《和楊居敬韻二首》),即碰到了千載難逢的英明君主和好時光。當然,這是作為維護封建統治的政治家耶律楚材的看法。他這個敢說敢幹的大胡子美髯公要積極向窩闊台提出治國的方略。當時,中原黃河以北剛平定不久,老百姓在戰爭狀態中常常“誤觸禁網”,即因疏忽而犯罪。蒙古法對違犯禁令的人是不能寬赦的。針對這種情況,楚材建議對這些“誤觸禁網”的人寬大處理。他的這個建議剛提出來,就遭到朝中大臣的譏笑諷刺與反對。人們說他這個儒家思想的信徒真是個迂夫子,對犯了罪的人怎麼能夠不治罪呢?楚材仍堅持自己的看法並反複向窩闊台汗解釋,他說:“過去我們雖有禁令法規,但很不健全,並且不分罪行輕重一概殺掉,這不利於對中原地區的統治。今天您剛登上汗位,要以一種新的麵貌出現。您要既往不咎,著眼於未來。在過去的戰爭狀態、法規不健全情況下,老百姓因不知明確的依從而犯下的罪應該給予寬大,現在要製定出詳細法規,如果誰再觸犯了,那就不管他是什麼人,都要做嚴肅處理。這樣才有利於您的統治和統一大業的完成。”窩闊台汗聽罷感到耶律楚材說得很有道理,於是不顧一些人的反對,下詔令宣布:庚寅年(1230年)正月朔日(初一)以前的事,不予治罪。這是耶律楚材“以儒治國”思想的初步體現,具體說就是他以漢法治中原的開頭。
緊接著,耶律楚材提出了治理黃河以北中原漢族地區的任務,給窩闊台上書十八條,主要內容是:一、在各地州郡府縣設置行政官吏管理民政,設萬戶(蒙古貴族擔任萬戶長)掌握軍隊,使行政與軍事管理權分開,以限製地方豪強的勢力。在此之前,蒙古軍隊占領一個地方,往往派駐“達魯花赤”,行政軍事一起管,造成很多不利。二、中原地區是蒙古汗國的主要財源地,應當使這些地區的人民休養生息,發展生產,州郡府縣官吏必須奉汗王之命才能征發科差,凡是擅自科差的人要嚴格治罪。三、凡隨便借用官家錢財貨物用來從事貿易活動者,或私自占有官家錢財者要治罪。四、蒙古及西域回回等人種地,也要像中原漢人一樣照常納稅,如不納稅者,要治死罪。這顯然要比原來的把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劃作四等的民族歧視政策要進步多了。五、監管官家財物的人,如果監守自盜要被處死。六、對於犯死罪的人,要申報汗廷核準才能執行,不許地方官擅自處理。七、貢獻禮物,危害不淺,應當禁止,等等。
窩闊台汗對耶律楚材所提十八條中的十七條表示完全同意,但對貢獻禮物一條提出不同意見。他對楚材說:“對於貢獻禮物的人,如果是出於自覺自願,就別管他了。”耶律楚材聽罷又反複說明利害。他說:“貢獻禮物可不是一件小事情。為什麼要貢獻禮物呢?有的人可能是出於友誼交往,但確有不少人抱有個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官吏接受了禮物,那麼我們所製定的禁令條規就不能得到嚴格貫徹執行。有些官吏也借貢獻之名,到各地搜刮民間財物。漢地盛行的‘掃花’就是這種行為。所以,隻要允許貢獻,各種禍害弊端就會產生。大汗還是堅決禁止貢獻為好。”窩闊台為了照顧蒙古人的傳統習慣,還是沒有答應耶律楚材這一請求。蒙古人早年屬遊牧民族,獲得獵物或戰爭中搶得的財寶要向上司貢獻出一部分來。窩闊台汗對耶律楚材說:“你所奏報的事情我沒有不答應的,隻有這件事情你就不能聽從我?”耶律楚材一看這種情況,也就不再說什麼,隻有等待時機再見機行事了。從這裏也可以看出,他們君臣之間的關係和窩闊台對推行漢法也還是有所保留的。大汗還要依靠蒙古貴族,不能太觸怒他們。這是蒙古太宗二年(1230年)的事情。
耶律楚材的初步設想得到窩闊台汗的支持和部分落實,他的高興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的知遇之感也更深了一層,他要為蒙古汗國的發展強大貢獻出一切,甚至生命。他在蒙古太宗二年秋天隨大汗出征陝西時,忘卻了軍中勞累與憂愁,把多年不操的琴又撿了起來,不時地彈奏上幾曲。同時也寫詩作文,表達他“鳴琴談笑澤天下,始信斯文天不已”(《和景賢七絕》)的心情。
也就在這一年,蒙古汗廷中對於如何治理中原發生了激烈爭論。起因是由蒙古汗國攻打、經營中原漢地多年,而國庫仍然空虛。原來,蒙古在中原一帶的官吏與歸順的漢族地主階級代表人物多半私自聚斂財物,中飽私囊,成為“資至巨萬”的富官,而國庫卻一點積蓄也沒有了。麵對這種情況,一些蒙古貴族就認為中原漢人是無用的。近臣別迭等人就對窩闊台汗說:“漢人對於我們蒙古汗國沒有什麼好處,應該把他們清除掉,把中原漢地空出來做牧場。”這是蒙古遊牧經濟思想的體現,同時也關係到蒙古汗國往哪個方向發展的大問題。耶律楚材針鋒相對地回答說;“大汗陛下行將南伐,需要有充足的軍需物資,倘若均定中原的地稅、商稅、鹽、酒、鐵冶、山澤之利,每年可以得銀50萬兩,帛絹8萬匹,糧食40餘萬石。這些財物足以滿足軍需民用,怎麼能說中原漢人對國家無用呢?”窩闊台汗一聽有這麼大的好處,就決定讓耶律楚材試行他的稅法,征收稅利。
於是,耶律楚材建立了十路征收課稅所。這十路包括燕京、宣德、西京(治所在今山西大同)、太原、平陽、真定、東平、北京(治所在今內蒙古寧城縣)、平州(治所在今河北盧龍縣)、濟南等處,每路設置正副課稅使二員。
接著,耶律楚材又上奏窩闊台批準“長吏專理民事,萬戶府總軍政,課稅所掌錢穀”。即把行政、軍事與征稅三攤分開,正副課稅使可以不受地方官吏統轄,專管錢穀征稅之事。這樣就從組織上保證了掌握征收賦稅的實權。
耶律楚材製定的這個第一次稅法,內容包括:
1. 地稅。每戶交租糧食2石。按耶律楚材向窩闊台汗所說的收繳40萬石計,應有20萬戶交租。但據史料記載。當時中原絕不止20萬戶,這可能是隻憑中原漢族地主武裝頭目所報的大約數字。具體精確數字還有待下一步的戶口統計。從中可看出當初每戶交2石糧租隻是一個總額數。
2.各種課稅。以酒醋、鹽稅、河泊、金銀、鐵冶六種取課稅於民,每年定為銀萬錠。鹽課,每引重400斤,價銀10兩;酒醋課,課額驗民戶多少確定;酒課按實息十取一,雜稅三十取一。這就是耶律楚材預算中50萬兩銀子的來源。
3. 調。耶律楚材預算中有帛絹8萬匹。但具體稅則沒有記載。不過按中國傳統稅法中的“調”,帛絹屬於戶調,據“漢民以戶計出賦調”的總稅則,應當也是按戶征收,也就是後來征絲料的先聲。
耶律楚材根據中原傳統稅法而製定的這一新稅法,據接近實際數字的估計,123—1231年間,平均每戶征銀125兩,絹0.2匹,粟1石。這與原來蒙古無休止的科差相比,與漢族地主的繁重征發相比,負擔無疑是減輕了,因而得到一般官吏與百姓的歡迎。當然,除此而外還會有一些人役差派,大權在握的蒙漢官吏也會有隨意搜刮現象,普通百姓負擔一定不輕,但畢竟還是好多了。從這個意義來看,耶律楚材的新稅法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同時也推動了曆史的進步。
第二年,也就是蒙古太宗三年(1231年)春天,窩闊台汗頒布了勸農詔書,鼓勵中原地區農村努力發展農業生產。同時,發動了徹底消滅金朝的戰爭。同年秋,窩闊台汗為便於指揮作戰來到雲中。這時,耶律楚材的新稅法已取得了預期效果。楚材讓十路課稅使來到雲中,把賦稅的簿冊和金銀擺在窩闊台汗麵前讓他驗收,正好符合楚材原報之數。窩闊台汗看罷很高興,笑著對楚材說:“你一直在我身邊,沒離開過我,然而竟能征來這麼多糧食錢物,使國庫如此充足,真是我的治國棟梁啊!中原南國官員中,還有像你這樣的人才嗎?”楚材回答說:“中原南國是藏龍臥虎之地,比我強的人才多得很。我並沒有多少才能,隻是留在燕京被陛下用上了。”窩闊台汗聽了耶律楚材謙遜得體的回答,更加高興,當下賜了一杯酒給耶律楚材,以示表彰。並且就在這一天,拜耶律楚材為中書令(職權相當於宰相),又根據楚材推薦,任命擁護漢法的鎮海為右丞相,粘合重山為左丞相,讓他們總管內外政務。窩闊台汗又宣布,今後事無巨細,都要報告耶律楚材。
也就在這時,太傅耶律禿花因丟失萬餘石官糧,密報窩闊台汗,以為憑借自己過去的功勞可以免罪。窩闊台汗聽罷向耶律禿花說:“中書丞相耶律楚材知道否?”回答說:“不知道。”大汗不禁勃然大怒,取出金絲弓想射殺他,後經再三考慮,強壓怒火,把耶律禿花痛斥一頓,逐出門外。讓他去報告耶律楚材,聽候處理。並再次下詔令,有事情一定要先報告中書令耶律楚材,否則給予嚴懲。
通過這件事也可以看出,窩闊台汗不愧為是一個英明的汗王,他知人善任,看到耶律楚材推行的漢法對蒙古汗國有利,就排除幹擾,堅決給予支持重用。他們君臣之間的合作,也對其後元朝曆代帝王的統治產生了重要影響。同時,耶律楚材深得重用,使他本人也極為振奮,過去那種想從佛法裏尋求寄托和隱居的思想一掃而光,更加強烈地表現出要施展抱負的政治熱情。
耶律楚材鑒於當時對實際戶口並沒有確切地掌握,影響了賦稅的征收,所以,又建議窩闊台汗對黃河以北的中原地區的戶口進行統計編籍。
當時的情況是,自蒙古軍隊攻金以來,河北、山西和山東等地的人民或死於兵災,或顛沛流離,原來的戶籍完全散亂了。大量人口或奔走他鄉,或被蒙古諸王、將校和漢族地主武裝頭目占為私奴。這些私奴掌握在權貴手裏,往往隱瞞不報或少報,這樣,耶律楚材以戶為單位征收稅利的賦稅政策就受到嚴重影響,整頓編籍戶口也變得非常必要了。耶律楚材建議窩闊台汗編籍中原戶口的直接原因是為了順利貫徹他的稅法,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他看到大量人口變為私奴,處境十分悲慘,他要借編籍戶口使他們擺脫奴隸地位。
窩闊台汗聽了耶律楚材的建議後,認為很有道理。同時他自己也感覺到,過去諸侯將校私納奴隸,收取賦稅,嚴重影響了國庫收入,很有必要清點中原民戶數目。於是,在蒙古太宗五年(1233年),窩闊台汗派遣阿同葛等人為宣差,檢括中原民戶,籍得73萬多戶。關於這次括戶的詳細情況不見史書記載,不過可以肯定地說,它是很不徹底的。諸侯將校占人民為奴的情況並沒有多少改變。如從一道聖旨中知道,大世侯嚴實當時隻報11.5萬戶,可後來他歸降時所獻人口有30多萬戶。
蒙古太宗六年(1234年),窩闊台汗再次接受耶律楚材建議,進行括戶登記。因為除過去查實不嚴外,此時金國滅亡,戶口又出現了大的變動。第一類是金宣宗南遷後,黃河以北的人民大批遷往黃河以南避難,到河南發生戰事後,又四處逃散,不少被各地地主武裝收為家丁。第二類是諸王大臣將校攻取黃河以南時,又將不少俘虜作為私屬驅口。這樣,又出現了不少官家不掌握的民戶。於是,就在這一年,窩闊台汗下令再次括戶,並任命失吉忽禿忽為中州大斷事官,總管這件事情。
這次括戶不僅規模比上次大,而且組織得更嚴密,並做了明確規定。窩闊台汗根據耶律楚材的建議下令說:“不管是蒙古人,還是回回、契丹、女真、漢人,不管是軍前俘虜作為權貴富豪的私屬人員,還是在外耕種從軍隨處落籍者,都是大汗的民戶,應當承擔正常的差發賦役。他們原來的主人看到不許相認。”並嚴令任何人不得隱瞞戶口,“誰敢隱瞞不報處以死刑,並抄沒其家”。蒙古太宗七年(1235年),分遣官員赴各路括戶。隨處民戶不論僑居土著人等,均在所住州縣入籍。在這次括戶中,許多蒙漢官員、軍閥懾於嚴令,不得不交出一部分擅占的私奴,編入民籍,使不少人民因而擺脫了奴隸的身份。這應該說是此次括戶的主要成績,也是耶律楚材想要達到的部分目的。次年六月,編籍中原戶口的工作全麵完成,各路民戶共得110多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