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逐名好利,窮奢極欲(1 / 1)

梁冀本是個寡廉鮮恥而又奢欲無邊的人。權勢上的登峰造極,必然導致他對享樂的無止境的追求。梁冀每動一次心思、每做成一件事,幾乎無不幹犯國法、損人利己。

元嘉元年(151年),漢桓帝認為梁冀有擁立之功,想賜給他最高榮譽。經過公卿們的計議,由禮部大臣上奏:“梁冀可以比照蕭何,入朝不必趨行,帶劍上殿,朝謁皇帝不報姓名;比照鄧禹,贈封邑四縣;比照霍光,厚賜金錢、奴婢、彩帛、車馬、衣服、甲第。以此表彰蓋世功勳。同時可以享受朝會不與三公同坐、十天參預處理一次國事的特殊待遇。宣布天下,將此事作為製度確定下來,讓後人‘追慕效法’。”

蕭何、鄧禹、霍光,都是漢朝絕代元勳,他們在創國、興邦的過程中,屢立奇功,受人景仰。這些人身受隆恩殊榮,不敢自矜大功,一生謹慎,有始有終。用梁冀比照這些人,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滿朝公卿,為了求得梁冀的歡心,極盡諂諛之能事,為梁冀獻上了這麼一出醜劇。

俗語說人心不足蛇吞象,梁冀竟毫無自知之明,“猶以所奏禮薄,意不悅”(《後漢書·梁冀傳》)。一向以皇帝尊長自居的梁冀,是不會甘心做奉公守法之臣的。所謂“禮薄”,分明是現有的待遇與他奢望的殊榮還差一段距離。別人用鮮血、性命和畢生的辛勞、無與倫比的操守才能換來的榮耀,奉送到梁冀麵前,卻僅僅引來他的“不悅”,這根本就不是皇帝在給大臣施加恩寵,倒像是兒子對父母恩情的微不足道的回報。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名譽上不能滿意,梁冀便在權力和物質生活上大逞其欲。他“專擅威柄,凶恣日積,機事大小莫不谘決之”(《後漢書·梁冀傳》)。

上麵微動漣漪,底下便大起波瀾,梁冀的心事盡人皆知。朝中邪佞借機上書,聲言大將軍有周公的功德,諸子皆封,妻子也應賜以封邑。桓帝於是下詔,策封梁冀的妻子孫壽為襄城君,食用年收入五千錢的一郡地阻,地位與皇帝的姐妹相等。

梁冀在任期間,對居於官位的梁氏族人多加排斥,外示謙讓,而實際上卻在抬高妻族孫氏的地位。孫氏宗族中一些品才俱下的人,往往被保舉為侍中、公卿、校尉、郡太守、郡府長史。他們同樣是梁冀的親信,這一辦法使梁冀理直氣壯,名利雙收。

為了滿足自己的物欲,梁冀在民間橫征暴斂,巧取豪奪,地方官吏不敢過問,一時民怨沸騰。梁冀及其親信對錢財的索求貪猛如虎,他們派出暗探,查訪屬地富戶,隨便構陷一種罪名,收入監獄,大肆拷掠,讓他們的家人出錢自贖,財物少的人,往往被折磨致死,僥幸不死的人,也被遠配他鄉,同樣沒有多少活路。扶風郡有個叫孫奮的人,是當地首屈一指的首富。梁冀對他還算客氣,先贈送一匹坐騎,然後開口向他貸五千萬錢。孫奮自知有借無還,一念之差,隻給了三千萬。梁冀大怒,向郡縣誣告,說孫奮的母親原是梁家的婢撲,盜竊白珠十斛、紫金千斤後逃走。孫奮兄弟被收入獄中,拷打而死,孫家價值一億七千萬的錢財統統沒入梁冀的府庫。

官吏們深知梁冀的脾性,為了邀功,將國家四方調發的錢物,以及各地歲時進獻的禮品務必先運入梁府,任梁冀擇取,剩下的一部分和劣次品才能付諸公用。用錢財求官謝罪的官吏,更是絡繹不絕,梁府內外,門庭若市。梁冀為求珍玩異寶,還派使者遠支外國,出重金購買,或者以漢朝的名義索求。

梁冀用搜刮來的財富,大興土木,廣建宅第,他的妻子孫壽便在對街興造,夫妻之間,互相誇耀。梁冀將方圓數千裏的山林、草地劃為自家的禁地,範圍之大,連皇帝的林苑也無法相比。他在河南城西興建的園林縱橫十裏,招募屬郡民工修造樓台,經數年方始落成,從屬地址集來的活兔,被打印上標誌,若有人誤傷或者打死,輕則判刑,重則處決。曾有一名西域胡商。不知禁忌誤殺一隻兔子,由此牽連致死就有10多人。梁冀的二弟梁蒙派人到上黨一帶偷獵,被梁冀偵知,派人捕抓梁蒙的賓客,當時被捕去的30多人,無一生還。他在河南城西建造的別第,專為收納亡命奸徒之用,其中所用的婢仆,全是他強買良家子女所得,多至數千人,稱之為“自賣人”。

梁冀的所作所為,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物極必反,梁冀在權力和金錢貪欲無限膨脹,催著他一步步走上絕路,隨著罪惡的積累,梁冀距離即將來臨的惡報,相對而言已經去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