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羲還對專製主義法製提出批評,明確提出三代以下無法,因為這種法把天下福利藏在筐篋之中,從不考慮百姓的利益與幸福。這種法“不過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真正的法應當不為一己而立,一切為天下百姓的利益,人們的地位不分朝野應一律平等。黃宗羲認為隻有打破封建君主的一家之法,才能產生公天下之利的“天下之法”。“有治法而後有治人”,隻有建立正當的法製,並選賢任能,依法辦事,才能達到天下大治。
在經濟上,黃宗羲主張授田於民,並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思想。他主張平均政府支配的“官田”,每戶授田50畝,剩餘部分“聽富民之所占”。應當說,在長期“重本(農)輕末(商)”的思想束縛下,“工商皆本”的經濟主張表現了黃宗羲的遠見卓識,反映著時代前進的要求。
在教育及選官製度上,黃宗羲反對八股取士,主張實行廣開才路,任人唯賢,反對桎梏人才的用人製度。在教學內容上,他十分強調要重視實踐,要學習自然科學等。
黃宗羲的思想主張,反映出一個時代的大轉折,代表了明清之際我國江浙一帶資本主義萌芽的新思想。與黃宗羲同時的思想家顧炎武致信黃宗羲說:“大著《明夷待訪錄》讀之再三,於是知天下之未嚐無人,百王之敝可以複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還也。”
時間推移到200多年後的戊戌變法時期,一直被清代列為禁書的《明夷待訪錄》成為維新變法的興奮劑。“梁啟超、譚嗣同輩則將其書節抄,印數萬本,秘密散布,於晚清思想之驟變,極有力焉。”即使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資產階級知識分子也仍把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及其民主思想,作為反對封建專製主義的重要思想武器。
1695年,黃宗羲以85歲高齡與世長辭,生前曾留下遺囑:不更衣服,死後即斂,一被一褥,安放石床,不用棺槨,不做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覡銘旌紙幡紙錢一概不用。這一遺囑充分體現出黃宗羲高尚的情操和大無畏的戰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