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公陸曰:“閔公,名啟方,莊公之子,母叔薑。《史記》雲:名開。諡法:在國遭難曰閔。”

[疏]“正義曰:《魯世家》:閔公,名開,莊公之子,惠王十六年即位。杜《世族譜》雲:名啟方。漢景帝諱啟,啟、開因是而亂。杜《譜》雲:“啟方”,從《世本》文。諡法:“在國逢難曰閔。”是歲,歲在大梁。

【經】元年,春,王正月。

齊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於落姑。落姑,齊地。季子來歸。季子,公子友之字。季子忠於社稷,為國人所思,故賢而字之。齊侯許納,故曰歸。

[疏]“元年注季子”至“曰歸”。正義曰:季是友之字也。子者,男子之美稱。國人賢而思之,得其還魯,喜而呼曰“季子來歸”。史因其言而書之。傳稱“請複季友,齊侯許之”。是得齊之力,齊侯許納,故曰歸也。

冬,齊仲孫來。仲孫,齊大夫,以事出疆,因來省難,非齊侯命,故不稱使也。還使齊侯務寧魯難,故嘉而字之。來者事實,省難其誌也。故經但書仲孫之來,而傳尋仲孫之誌。疆,居良反。難,乃旦反,下及傳同。

[疏]注“仲孫”至“之誌”。正義曰:傳稱“仲孫湫”,則名湫而字仲孫也。杜言以事出疆,或使向他國,因來省魯難。非齊侯命之使來,來而不稱君命,故不言齊侯使也。諸侯之卿,例當書名。此人還國,使齊侯務寧魯難,明年即有高子來盟,是齊侯用其言。魯人知其事,不書其名,嘉而字之。杜雲稱字嘉之,則仲孫是字,猶楚之孫伯,或亦以孫為字也。來者,身來至魯,是事實也;省難,心自省之,是其誌也。雖誌在省難,不告魯人雲已省其難,故經據實事,但書仲孫之來。傳尋仲孫之誌,言其來省難也。

【傳】“元年,春”,不書即位,亂故也。(國亂不得成禮。)

狄人伐邢。狄伐邢在往年冬。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敬仲,管夷吾。豺,士皆反。狼音郎。厭,一鹽反。諸夏親暱,不可棄也;諸夏,中國也。暱,近也。夏,戶雅反。暱,女一反。宴安酖毒,不可懷也。以宴安比之酖毒。宴,於見反;本又作晏,音同,一音烏諫反。酖,直蔭反。《詩》雲:‘豈不懷歸,畏此簡書。’《詩-小雅》也。文王為西伯,勞來諸侯之詩。勞來,力報反,下力代反。

[疏]“戎狄”至“簡書”。正義曰:戎狄之心,若豺狼之獸,不可厭足也,言其當伐戎狄也;諸夏之國,皆親近之人,不可遺棄也,言其當救邢也;宴安自逸,若酖毒之藥,不可懷戀也,言其當自勞也。《詩-小雅-出車》之篇,美文王勞來諸侯,令賢臣出使,此臣在外思歸,而以王事自勉,言:我豈不思歸乎?誠思歸也,但畏此簡書來告急耳。諸侯有事,則書之於簡,遣使執簡以告命,告則須救,故畏而不歸也。此簡書者,同有所惡,則相憂之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傳稱勤則不匱,安則敗名,齊侯縱心宴安,不欲征伐,安則自損其身,故言酖毒以勸之。《釋獸》雲:“豺,狗足。”郭璞雲:“腳似狗。”《說文》雲:“豺,狼屬,狗聲。”《釋獸》又雲:“狼,牡獾牝狼。”舍人曰:“牡名獾,牝名狼。”陸機《毛詩義疏》雲:“狼鳴能小能大,善為小兒喑聲以誘人,去數十步,其猛健者,雖善用兵者不能免也。”二者皆貪殘之獸,故比戎狄也。注“敬仲管夷吾”。正義曰:敬,諡。諡法:“夙夜勤事曰敬。”仲,字。管,氏。夷吾,名。注“諸夏”至“近也”。正義曰:此言諸夏,襄四年傳:“魏絳雲‘諸華必叛’。”華、夏,皆謂中國也。中國而謂之華夏者,夏,大也,言有禮儀之大,有文章之華也。“暱,近”,《釋詁》文。舍人曰:“暱,戚之近也。”言中國諸侯情親而路近。

簡書,同惡相恤之謂也。同恤所惡。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夏,六月,葬莊公。亂故,是以緩。十一月乃葬。

“秋,八月,公及齊侯盟於落姑”,請複季友也。閔公初立,國家多難,以季子忠賢,故請霸主而複之。齊侯許之,使召諸陳,公次於郎以待之。非師旅之事,故不書次。

“季子來歸”,嘉之也。

冬,齊仲孫湫來省難。湫,仲孫名。湫,子小反。

書曰“仲孫”,亦嘉之也。仲孫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未巳。”時慶父亦還魯。去,起呂反,下同。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對曰:“難不巳,將自斃,斃,踣也。斃,婢世反。踣,薄北反。君其待之。”公曰:“魯可取乎?”對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之:‘國將亡,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因重固,能重能固,則當就成之。

[疏]注“能重”至“成之”。正義曰:服虔雲:“重不可動,因其不可動而堅固之。”杜以此傳四句相類,“間攜貳”,攜貳皆間之,“覆昏亂”,昏亂皆敗之,知此重固皆因之,則非因重而固之。

間攜貳,離而相疑者,則當因而間之。間,間廁之間,注同。覆昏亂。覆,敗也。覆,芳服反,注同。霸王之器也。”霸王所用,故以器為喻。王,於況反,注同。

晉侯作二軍。晉本一軍,見莊十六年。見,賢遍反。公將上軍,大子申生將下軍,趙夙禦戎,畢萬為右。為公禦右也。夙,趙衰兄。畢萬,魏焠祖父。將,子匠反,下及注同。衰,初危反。焠,尺由反。

[疏]注“為公”至“祖父”。正義曰:《史記-趙世家》:“夙生共孟,孟生趙衰。”《晉語》雲:“趙衰,先君之戎禦趙夙之弟也。”杜以夙為衰兄,從《晉語》也。《魏世家》:“畢萬生武子。”《世本》:“畢萬生芒季,季生武仲州。”州即焠也。杜以萬為焠之祖父,依《世本》也。

以滅耿,滅霍,滅魏。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鄉。永安縣東北有霍大山。三國皆姬姓。耿,古幸反,國名。還,為大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士蒍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位以卿,謂將下軍。還為,於偽反。焉,於虔反。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可乎?大伯,周大王之適子,知其父欲立季曆,故讓位而適吳。大音泰,注同。適子,丁曆反,本又作嫡。

[疏]注“大伯”至“適吳”。正義曰:《史記-吳世家》雲:“吳大伯、弟仲雍,皆周大王之子,而王季曆之兄也。季曆賢而有聖子昌,大王欲立季曆以及昌,於是大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以辟季曆。季曆果立,是為王季。”是大伯讓位適吳之事。

猶有令名,與其及也。言雖去猶有令名,勝於留而及禍。

[疏]“猶有”至“及也”。正義曰:言逃雖失國,猶有善名,與其留而及禍也。何者為勝?勸之使逃。

且諺曰:‘心苟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子,其無晉乎!”為晉殺申生傳。諺音彥。祚,在路反。卜偃曰:“畢萬之後必大。卜偃,晉掌卜大夫。萬,盈數也。魏,大名也。

[疏]“萬盈”至“名也”。正義曰:以筭法從一至萬,每十則改名,至萬以後稱一萬,十萬,百萬,千萬,萬萬始名億,從是以往,皆以萬為極。是至萬則數滿也。《論語》雲:“巍巍乎,其有成功。”是巍為高大之名。

以是始賞,天啟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名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眾。”以魏從萬,有眾象。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震下坎上,屯。屯,張倫反。之比。坤下坎上,比。屯初九變而為比。比,毗誌反,注及下同。

[疏]“遇屯之比”。正義曰:震下坎上為屯。《說卦》雲:“震,動也。”《坎-彖》雲:坎,險也。動而遇險,有屯難之象。坤下坎上為比。《說卦》:坎為水,坤為地,水潤下而地受之,相親比之象也。

辛廖占之,曰:“吉。辛廖,晉大夫。廖,力彫反。

[疏]注“辛廖,晉大夫”。正義曰:杜雲:“辛廖,晉大夫。”則以畢萬筮仕,在晉國而筮。劉炫雲:“若在晉國而筮,何得雲‘筮仕於晉’?又辛甲、辛有並是周人,何故辛廖獨為晉大夫?”今知不然者,傳以畢萬是畢國子孫,今乃筮仕於晉。言“於晉”,以對畢耳,非謂筮時在他國也。案昭十五年傳雲:“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晉,於是乎有董史。”注雲:“辛有,周人,二子適晉為大史。”則辛氏雖出於周,枝流於晉。劉炫用服氏之說,以為畢萬在周,筮仕於晉,又以晉國不得有姓辛,而規杜過,其義非也。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屯險難,所以為堅固。比親密,所以得入。蕃音煩。震為土,震變為坤。車從馬,震為車,坤為馬。

[疏]注“震為車坤為馬”。正義曰:《晉語》雲:“司空季子占公子重耳之筮,雲:‘震,車也。《坤-彖》雲:“利牝馬之貞。’”是坤為馬也。下注“震為足”、“震為長男”、“坤為母”、“坤為眾”,皆《說卦》文也。

足居之,震為足。兄長之,震為長男。長,丁丈反。母覆之,坤為母。眾歸之,坤為眾。六體不易,初一爻變,有此六義,不可易也。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比合屯固,坤安震殺,故曰公侯之卦。

[疏]注“比合”至“之卦”。正義曰:震之為殺,傳無明文。《晉語》雲:震,車也。車有威武。昭二十五年傳雲:“為刑罰威獄,以類其震曜殺戮。”是震為威武殺戮之意,故震為殺也。

公侯之子孫,必複其始。”萬,畢公高之後。傳為魏之子孫眾多張本。

[疏]“必複其始”。正義曰:萬是畢公之後,公侯之子孫,必當複其初始,言此人子孫又將為公侯也。及春秋之後三家分晉,而魏為諸侯,是其筮之驗也。

【經】二年,春,王正月,齊人遷陽。(無傳。陽,國名。蓋齊人逼徙之。)

[疏]注“陽國”至“徙之”。正義曰:《世本》無有陽國,不知何姓。杜《世族譜》、《土地名》闕,不知所在。與“宋人遷宿”文同,知陽是國名。蓋齊人逼遷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於莊公。三年喪畢,致新死者之主於廟,廟之遠主當遷入祧,因是大祭以審昭穆,謂之禘。莊公喪製末闋,時別立廟,廟成而吉祭,又不於大廟,故詳書以示譏。禘,大計反。祧,他彫反。昭,上饒反。闋,苦穴反。大廟,音泰。

[疏]注“三年”至“示譏”。正義曰:僖三十三年傳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嚐、禘於廟。”禘祀為吉祭,說喪事而言禘,知禘是喪終而吉祭也。襄十五年晉悼公卒,十六年傳稱晉人答穆叔雲“以寡君之未禘祀”,知三年喪畢,乃為禘也。喪畢而為禘祭,知致新死之主於廟也。新主入廟,則遠主當遷。知其遷入祧者,《祭法》雲:“天子七廟,有二祧。”則祧是遠祖廟也。《周禮》:“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廟祧,其遺衣服藏焉。”廟之遠主,其廟既遷,主無所處,固當遷入祧也。鄭玄以二祧為文王、武王之廟,遷主入廟,當各從其班,穆入文祧,昭入武祧。禮,諸侯五廟,更無別祧,則當謂太祖之廟為祧也。遠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當與先君相接,故禮因是而為大祭,以審序昭穆,故謂之禘。禘者,諦也,言使昭穆之次審諦而不亂也。莊公以其三十二年八月薨,至此年五月唯二十二月,故喪製未闋也。《公羊傳》曰:“其言於莊公何?未可以稱宮廟也。曷為未可以稱宮廟?在三年之中矣。”三年之中,未得以禮遷廟,而特雲“莊公”,知為莊公別立廟,廟成而吉祭也。僖八年禘於大廟,文二年大事於大廟,宣八年有事於大廟,彼言“大事”“有事”,亦禘祭也。則禘禮必於大廟,今未可以吉祭,而為吉祭又不於大廟,故詳書以示譏也。既雲“吉禘”,又雲“於莊公”,是其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