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不忘其上。《詩》曰:‘愷悌君子,神所勞矣。’”《詩-大雅》。愷,樂也。悌,易也。言樂易君子,為神所勞來,故世祀也。管仲之後,於齊沒不複見,傳亦舉其無驗。愷,本亦作凱,開在反。悌音弟,本亦作弟。勞,力報反,注同。樂音洛,下同。易,以豉反,下同。來,力代反。複,扶又反。
[疏]注“詩大”至“無驗”。正義曰:《詩-大雅-旱麓》之篇。“愷,樂”,“悌,易”,皆《釋詁》文。樂易言誌度弘簡,忻樂而和易也。《世族譜》:“管氏出自周穆王。”成十一年傳有齊管於奚,《譜》以為雜人,則非管仲之子孫也。哀十六年傳稱“楚白公殺齊管脩”,杜雲:“管脩,楚賢大夫,故齊管仲之後。”是管仲之後,於齊沒不複見也。
【經】十有三年,春,狄侵衛。(傳在前年春。)
夏,四月,葬陳宣公。無傳。
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於鹹。鹹,衛地。東郡濮陽縣東南有鹹城。濮音卜。
秋,九月,大雩。無傳。書過。
冬,公子友如齊。無傳。
【傳】十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於周,且言王子帶。(前年王子帶奔齊,言欲複之。)事畢,不與王言。(不言子帶事。)歸複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夏,會於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
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戍,守也。致,諸侯戍卒於周。為,於偽反,下注“欲為”同。難,乃旦反。卒,子忽反。
冬,晉薦饑,麥,禾皆不熟。薦,在薦反,重也。饑音饑。
[疏]“晉薦饑”。正義曰:《釋天》雲:“穀不熟為饑,仍饑為薦。”李巡曰:“穀不成熟曰饑,連歲不熟曰薦。”
使乞糴於秦。秦伯謂子桑:“與諸乎?”對曰:“重施而報,君將何求;言不損秦。糴,直曆反。施,式豉反,下同。重施而不報,其民必攜,攜而討焉,無眾,必敗。”不義故民離。謂百裏:“與諸乎?”百裏,秦大夫。對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行道有福。”鄭之子豹在秦,請伐晉。欲為父報怨。秦伯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秦於是乎輸粟於晉,自雍及絳相繼,雍,秦國都。絳,晉國都。雍,於用反。絳,古巷反。命之曰“汎舟之役。”從渭水運入河、汾。汎,芳劍反。汾,扶雲反。
[疏]注“從渭水運入河汾”。正義曰:秦都雍,雍臨渭。晉都絳,絳臨汾。渭水從雍而東,至弘農華陰縣入河。從河逆流而北上,至河東汾陰縣,乃東入汾,逆流東行而通絳,故杜雲“從渭水運入河、汾”也。
【經】十有四年,春,諸侯城緣陵。(緣陵,杞邑。辟淮夷,遷都於緣陵。)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於防,使鄫子來朝。季姬,魯女,鄫夫人也。鄫子本無朝誌,為季姬所召而來,故言“使鄫子來朝”。鄫國,今琅邪鄫縣。鄫,似綾反,本或作繒。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山名。平陽元城縣東有沙鹿土山,在晉地。災害係於所災所害,故不係國。
[疏]注“沙鹿”至“係國”。正義曰:《公羊傳》曰:“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穀梁傳》曰:“林屬於山為鹿。沙,山名也。”服虔雲:“沙,山名。鹿,山足,林屬於山曰鹿。”取《穀梁》為說也。《漢書-元後傳》稱,後祖翁孺自東平陵徙魏郡元城委粟裏,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鹿崩,晉史卜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鹿崩。崩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今王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當之。”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即沙鹿地。計爾時去聖猶近,所言當得其實,故以沙鹿為山名,依《漢書》為義也。沙鹿實是晉地,不言晉沙鹿者,凡有災害,係於所災所害之處,不係於所屬之國,故不係晉也。《釋例》曰:“陳既已滅,降為楚縣,而書陳災者,猶晉之梁山、沙鹿崩,不書晉也。災害係於所災所害,故以所在為名。”災為陳災,成周宣榭火。害為梁山、沙鹿崩,山崩必有所害。故所災所害別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