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的一生除了在文學創作方麵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外,他在書法、繪畫等方麵也都具有極高的造詣。
在繪畫方麵,蘇軾以畫墨竹見長,並在中國繪畫史上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蘇軾畫竹是受到表兄文與可的影響,文與可在當時可謂是畫竹高手,蘇軾曾寫過一篇著名的散文《文與可畫貧笆穀侶竹記》來懷念這位傑出的畫家與難得的知已。蘇軾在北宋後期所倡導的詩、書、畫相結合的“文人畫”,對後代文人畫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詩、書、畫的結合,在當時可謂是一項具有突破性的成就,被認為是中國繪畫的一個特色。“味摩詰之詩,詩中有畫。觀摩詰之畫,畫中有詩。”這是蘇軾對王維詩畫的著名論斷,從這點我們便不難看出,詩畫相通一直是蘇軾所追求的境界,這在蘇軾的題畫詩中也有所體現。
談到蘇軾的繪畫成就,我們是不能將其與詩詞分離開來的,蘇軾在他的詩詞中所透露出來的傳統的繪畫觀念,主要是源於蘇軾儒、釋、道一體的世界觀和他不平凡的坎坷遭遇。蘇軾非常講究“形似”。他在題畫詩《書韓幹牧馬圖》中,肯定了韓幹所畫的《牧馬圖》,用“平沙細草荒芊綿,驚鴻脫兔爭後先”稱讚韓幹形象地表現了群馬奔逐的自然形態,同時也指出韓幹所畫的馬是宮中之廄馬。“韓惟畫肉不畫骨”,即韓幹忽略了對象的“形似”,蘇軾指出了韓幹畫馬在造型上偏離了奔馬的基本形態。蘇軾說:“餘嚐論畫,以為人禽、宮室、器用皆有常形。”要合自然的形,合乎自然的比例,勻稱、和諧,即基本符合客觀實際。蘇軾在畫物方麵雖講究形似,但他卻極為反對膠著於形似,不準放逸的形似,他所中意的“形似”是求事物實質上的形似,而不是外表的形似。
蘇軾還提出了畫中之理的觀點。畫理的獲得應該是詩人與畫家對自然生活的一種體悟,是在書齋裏很難得到的。畫中之“理”即指畫中事物要合乎其規律,不能隨意為之,這與畫者自身的品格素養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在《書晁補之所藏與可畫竹》中,蘇軾提到“與可畫竹時,見竹不見人,豈獨不見人,嗒然遺其身。其身與竹化,無窮出清新,莊周世無有,誰知此疑神”。蘇軾認為繪畫的最高境界,應是畫家本人的性情、人格與所畫之物完全融為一體,不分彼此。蘇軾在此正是寫出了文同畫竹的物我兩忘之精神,“見竹不見人”“其身與竹化”,就是說畫家將個人情感融於所畫之竹中。畫家若沒有對物象的切身體驗與感受,便很難進入忘我境界。蘇軾自己有時畫竹不畫節,“作墨竹自下一筆而上”,他還在翰林院畫過赤竹,畫得曠達和隨意。這也正是蘇軾在繪畫方麵所極力追求的主觀體驗的表現。
在書法方麵,蘇軾少學《蘭亭》,後取法李邕、徐浩、顏真卿、楊凝式,用筆豐腴跌宕,天真爛漫,能自創新意。與蔡襄、黃庭堅、米芾合稱“宋四家”。
在書法方麵,蘇軾善於創新,他把書法從唐人的森嚴法度中解脫出來,進入新的藝術境界,即“尚意”。黃庭堅曾指出:我們欣賞蘇軾的書法,應該從“學問文章之氣,鬱鬱芊芊,發於筆墨之間”的以意取勝來深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