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所見帶隊百餘人,以看地勢及約期打仗二事致敗者屢矣,茲特告弟記之。近唐桂生初五徽州之敗,亦犯此二忌。弟如自度兵力,實能勝賊,則出壕一戰,亦無不可,切不宜與多、鮑約期。或眼見多、鮑酣戰之際,弟率大隊一助,則可;先與約定,則不可。(多鮑來約,竟不應允,甘為弱兵,作壁上觀可也。)餘此次派鮑、朱援安慶,先未約定而忽至,則有益;希庵先約定回援而不至,則有損也。

楊鎮南之不足恃,餘於其平日之說話知之。渠說話最無條理。凡說話不中事理,不擔斤兩者,其下必不服。故《說文》君字,後字從口,言在上位者,出口號令,足以服眾也。

朱雲岩放衢州鎮總兵。陳舫仙稟即不批準。瑞州之賊西竄九江,或可無虞。竹莊信附閱。順問近好。

鹹豐十一年四月初八日

【譯文】

沅弟左右:

初八申時接到你初七亥時的信件,知道你在初七已出兵。

凡是觀看地勢、偵察敵勢,隻適合一個人單獨去,若要帶人最多也不要超過五人。如果敵人來追擊包抄,便迅速返回,敵見人少,也不會追的。如帶的人超過了一百,敵人來包抄,交戰就會吃敵人的虧;不戰而逃跑,就會助長敵人的氣焰,兩樣都不好。所以近來名將看地勢的,都不多帶隊伍。

另外,兩軍的距離在五裏以外的,都不可約定日期交戰。凡是約定日期並決定用號炮、排槍、衝天火箭為信號,後來都經常誤事。

我屢次見到帶隊百令人察看地勢以及約期打仗兩件事都導致失敗的,現在特別將這些告訴你記住。近來唐桂生五日在徽州的失敗,也是犯了這兩點禁忌。弟如果自己估計兵力確實能夠戰勝敵人就出壕一戰,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千萬不要與多、鮑約期。或者看到多、鮑酣戰的關頭,弟帶領大隊人馬去幫助也可以;先與之約定,則是不可以的。(多、鮑來約,不要答應,甘為弱兵,可以作壁上觀。)我這次派鮑、朱援救安慶,先沒有約定而忽然到了,就是有好處的;希庵先約定回援而不到,卻有損失。

楊鎮南之所以不足以依靠,是我從他平時說話中知道的。他說話最沒有條理。凡是說話不符合事理、沒有分量的,其下屬必然不服氣。因此《說文》講君字,後字從口,是說在高位的人出口號令,完全能夠令眾人服從。

朱雲岩放任衢州鎮總兵。陳舫仙的稟文不批準。瑞州之敵向西流竄到九江,或許沒關係。竹莊信附閱。順問近好。

鹹豐十一年四月初八日(1861年5月17日)

【精華點評】

信中相約打仗,指同一方的兩個部隊約好時間、地點一起與敵人打仗。曾國藩告訴曾國荃如果兩個部隊相隔五裏之外就不要約期打仗。在這封信中,曾國藩傳達了兩個觀點:遇到問題,要自己先想辦法解決,不能依靠別人來協助解決問題;對那些說話不靠譜、辦事無法擔當的人,不能給予重任,否則危害無窮。哨官楊鎮南就是這樣一個人,平日說話沒有條理,是個靠不住的人,曾國藩對他的評價是:“楊鎮南之不足恃,餘於其平日之說話知之。渠說話最無條理。凡說話不中事理,不擔斤兩者,其下必不服。”兩人相約,常會因一些意外發生的狀況誤事,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指望別人,自己解決問題。更何況是打仗這樣的大事呢,差一毫則損千兵。

【經典格言】

凡看地勢、察賊勢,隻宜一人獨往,所帶極多不得過五人。

兩相隔在五裏以外,不可約期打仗。

新舊駐紮險地迥然不同

(1861年5月24日與曾國荃、曾國葆書)

【家書】

沅、季弟左右:

十四日辰刻接沅弟十三夜二更末長信,係臨三代筆,盛四帶回者。誌甚堅,氣甚壯,微嫌辦理太速,兵力太單耳。

十五辰刻羅哨官回,又接沅弟十四戌刻一信,知新移六營,紮於菱湖賊壘之後者,已守住十三夜十四日矣。惟地段太長,仍嫌兵單,務須請成武臣七營赴菱湖幫助同紮為妥。

大凡初紮險地,與久經紮定者迥乎不同。久經紮定者,壕已深,牆已堅,槍炮已排定,雖新勇亦可穩守。初紮險地者,雖老手亦無把握。久紮者千人守之而有餘,初紮者二千人守之而不足。目下菱湖六壘,必須成武臣往紮半月,紮定之後,吾與沅弟另籌幾營往該處換紮,又可抽出成軍為活著矣。

千萬照辦,即問近好

鹹豐十一年四月十五日

【譯文】

沅、季弟左右:

十四日的辰時收到沅弟十三日晚上二更末的長信,是臨三代筆寫由盛四帶回來的,意誌很堅定,氣勢很雄壯,略微不足的是辦理得太快,兵力太單薄了。

十五日辰時羅哨官回來,又收到沅弟十四戌時的一封信,知道才轉移來的六個營,駐紮在菱湖賊匪堡壘的後麵,已經防守了十三個晚上十四個白天了。隻是地段太長,仍然覺得兵力單薄,務必請成武臣七個營趕赴菱湖,為了幫助防守一同駐紮更為妥當。

凡是初次進駐險要的地方,和長期駐紮穩守的地方是截然不同的,長期駐紮穩守的地方,壕溝已經挖好,牆已經修得很堅固,槍炮已經架好,即便是新兵也可以穩守。初次進駐險要的地方,即便是老手也沒有把握守住。長期駐紮的就是一千人防守還有餘,初次進駐的就是二千人防守還顯得不足。目前菱湖的六個工事,必須要成武臣前往駐紮半個月,穩固以後,我和沅弟再另外籌集幾個營前往該處換防,就可以抽出成武臣的軍隊作為預備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