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乾隆懲貪與貪風日盛(3 / 3)

乾隆帝廣開寬宥之門,助長了貪風。

和珅的飛黃騰達。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帝七十壽慶。他以“適百裏路半九十”自勉勤政。但此後,乾隆帝精力不逮、政治倦怠,和珅遂登上了政治舞台。

和珅,滿洲正紅旗人,生員出身,乾隆三十四年(1768年),襲輕車都尉世職,授三等侍衛。和珅口齒伶俐,精明敏捷,辦事幹練,善體乾隆帝之意,遂受乾隆帝賞識重用,四十一年授戶部侍郎,旋擢升軍機大臣。乾隆五十一年六月,禦史曹錫寶參劾和珅家人劉全仗勢勒索,衣服等逾製,但乾隆帝寵護和珅,斷曹錫寶為誣告,曹憂憤而死。兩月後即閏七月,和珅升任文華殿大學士,管理戶部事務兼吏部尚書事務,仍兼步軍統領。後和珅累封至一等公,成為權傾朝野之人,這一切都與乾隆帝對其寵遇分不開,早在乾隆四十五年,乾隆帝便將自己最為疼愛的幼女和孝公主指配給和珅的兒子豐紳殷德。和珅為了鞏固和發展自己的勢力,也積極與皇室聯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康熙帝的曾孫貝勒永鋆,將自己的侄女嫁與乾隆帝的孫子質郡王綿慶。同時,和珅還將自己的親信黨羽安置於各級重要官缺,“內而公卿,外而藩閫,多出其門”。

和珅對乾隆帝極盡奉承之能事,他利用戶部尚書,崇文門稅務監督等職務盤剝商民,供乾隆帝物質上揮霍奢靡。一方麵又親自主持備辦乾隆帝七旬、八旬萬壽慶典和千叟宴事宜,極為乾隆帝欣賞。

在乾隆四十五年左右,和珅創建了頗具特色的用以斂財的議罪銀製度。議罪銀製度是借事罰銀,多為自議數額,多者數十萬兩,少數也千餘兩。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兩淮鹽政全德以溺職被內務府議處革任,乾隆命其自行議贖,結果全德情願繳銀十萬兩而得以從寬留任。第二年八月,全德又自行議罪,奏明於兩淮鹽政任內收受商人供應銀十九萬二千兩,情願加一倍繳出,其繳銀三十八萬四千兩分限五年交完。以銀代罪,逃避製裁,這進一步助長了貪風。

乾隆帝信任、倚用和珅,多次派和珅調查貪汙大案。事實上,乾隆後期貪汙案幾乎都與和珅有關聯。《清鑒綱目》卷八雲:

“時承平既久,帝年已高,習於驕侈,每疏忠直而喜逢迎,中外官吏又習於貪黷,類賂津要以固權位,而和珅遂乘此時機,攬權聚斂,以罔上而賤下。各省督撫司道畏其傾陷,不得不輦貨事之,結為奧援,如國泰、王直望、陳輝祖、福崧、伍拉納,浦霖等輩皆以贓款起大獄,贓款之多往往至數千百萬,為曆代所未有。高宗執法未嚐不嚴,然誅殛愈多,貪風愈熾,或且惕惕恐罹法網,蓋圖攘奪為行賄自全之地。其敢於行賄者,大率皆恃和珅為護符。”

和珅招權納賄,大肆聚斂,賣官鬻爵,“擅弄威福,大開賄門”,其府第“豪華奢麗,擬於皇室,有口皆言,舉世側目”。在專權的二十餘年間,和珅積累了驚人的財富。如《清仁宗實錄》載抄沒和珅家產時:“家中銀兩及衣服等件數逾千萬”;“家中所藏珍寶內珍珠手串,竟有二百餘串,較之大內多至十倍,並有大珠,較禦用冠頂尤大”,“所藏珍寶石頂有數十餘個,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且有內府所無者”,夾牆藏金二萬六千餘兩,私庫藏金六千餘兩,地窖內並有埋藏銀兩百餘萬,“附近通州、薊州地方,均有當鋪錢店,查計資本,又不下十餘萬”。另據檔案記載,僅其在京房屋一處,即有兩千三百四十三間之多。曾有人估算和珅家產總值不下白銀八億兩,相當於清政府二十多年財政總收入的一半。和珅成為貪汙的代名詞。

嘉慶四年(1799年),乾隆死後,和珅被嘉慶帝治罪,和珅的飛黃騰達正是乾隆後期政治腐敗、貪風盛行的產物。

注釋

①《清高宗實錄》卷一一。

②高斌之女係乾隆之妃。

③《清高宗實錄》卷一一四○。

④《清高宗實錄》卷三五一。

⑤《清高宗實錄》卷一一三九。

⑥《清高宗實錄)卷一四八四。

⑦《清高宗實錄》卷八八三。

⑧《清史稿·王傑傳》。

⑨《清高宗實錄》卷一一○六。

⑩《清高宗實錄》卷一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