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張格爾之叛(2 / 2)

在收複喀什噶爾後,清軍兵分兩路奪取英吉沙爾、葉爾羌及和田。

生擒張格爾。

張格爾從喀什噶爾出逃後,自木吉出邊,逃回浩罕。為擒獲張格爾,長齡令楊遇春、楊芳率兵八千分道出塞搜尋。楊芳一路在帕米爾高原以北的阿頓嶺遭到浩罕軍隊的襲擊,傷亡慘重。清朝廷遂下令撤軍,留兵八千駐喀什噶爾,任命楊芳為該城參讚大臣。

道光七年九月,清朝廷任命直隸總督那彥成為欽差大臣,處理善後事宜。長齡因張格爾未獲,建議清朝廷將在京為奴的波羅尼都後裔阿布都哈裏赦歸,令其總轄西四城,“愚回崇信和卓,猶西番崇信達賴喇嘛,已成不可移之錮習。即使張逆就擒,尚有兄弟之子在浩罕,終留後患”④。長齡的建議,並未被清朝廷所采納。

張格爾在得悉清朝廷撤軍後,又思大舉。該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張格爾率步騎五百入阿爾古城。楊芳率軍迎擊張格爾,張格爾逃至喀爾鐵蓋山,全軍覆滅,隻帶殘兵三十逃入布魯特。布魯特人遂執張格爾以獻,張格爾被解往北京處死。

與浩罕議和。

沈陽故宮張格爾被擒後,長齡等遣使浩罕,要求擒獻張格爾家屬,浩罕以伊斯蘭經典從無獻和卓子孫先例而加以拒絕,清朝廷遂令斷絕同浩罕的貿易關係。浩罕國王穆罕默德·阿利汗為報複清朝廷,便將張格爾之兄玉素普抬出,為其拚湊一支流亡隊伍(喀什噶爾人逃至浩罕者),並派將領協助彼等人犯。道光十年(1830年)八月,和卓後裔的軍隊再次入犯,奪取喀什噶爾、葉爾羌、英吉沙爾等城周圍的村莊,為此清朝廷詔令楊遇春、長齡、楊芳等調兵赴援,待清軍抵達喀什噶爾時,浩罕及玉素普早已引軍而還。

道光十一年(1831年)七月,清朝廷派長齡去喀什噶爾同浩罕議和,簽訂如下條款:

浩罕為清朝廷監管和卓家族;

清朝廷恢複同浩罕的貿易;

浩罕放回所擄維、漢民眾;

清朝廷歸還抄沒的浩罕資產。

注釋

①浩罕、亦稱霍罕,烏茲別克人在十八世紀初所建立的汗國,以農業為主,兼營畜牧業、商業,1876年被沙皇俄國吞並。

②十七世紀初,伊斯蘭教分裂為白山派、黑山派,俗稱白帽回、黑帽回。大小和卓的先人即為白山派首領。

③《清代通史》卷中,第893頁。

④《清史稿·屬國傳四》。

⑤《聖武記》卷四。

⑥包羅傑:《阿古柏伯克傳》。

⑦《平定回韁剿擒逆裔方略》卷三四。

⑧《清史稿·長齡傳》。

⑨《清代通史》卷中,第896頁。

⑩《清代通史》卷中,第897頁。